校園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必讀:責任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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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責任書”是學校對全體師生出具的一份責任書,旨在提高校園安全意識,加強校內管理,確保學習、生活環境的安全。責任書主要包括個人安全承諾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等內容。對於促進校園安全維護具有重要的作用。

校園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必讀:責任書篇

第1篇

為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學生將其帶入學校,如有嚴禁物品帶入學校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準在校期間大家鬥毆,滋釁肇事,如發生打架鬥毆造成傷亡事件,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進行處理,因其發生所有費用全部由肇事學生家長負責。

三、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負責;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若逃學,無緣曠課,發生不安全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四、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衝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概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消毒工作。禁止學生私自下塘、河、海游泳,在返學校途中,假期私自下塘、河、海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户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杆,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集各種酒精(電)爐等:如發生不安全事件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閒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

八、學生到校後,上下樓梯靠右走,不擁擠,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譁,不亂塗亂畫,不開無聊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語言。因追逐打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學生翻越圍牆,鉄柵門,騎坐房走廊欄杆(或圍牆)和在欄杆(圍牆)旁邊推拉等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住校生__出學校,發生一切事故概由學生負責。

十、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抵抗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執一份。特別説明:節假日學生髮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校園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必讀:責任書篇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責任到人的原則,為了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認真抓好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經班主任、家長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時要加強教室、樓道、操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四、學生在校內遇到危險情況時,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長是學生的主要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

識和安全法規,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超載、超速、無證車輛,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長未按要求,學生出現安全問題,概由家長負責。

六、家長或監護人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當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地與班主任配合,採取積極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八、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不負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學生自殺、自傷,或在對抗性或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第3篇

信息網絡管理中心是我校校園網的主管機構,要全面負責校內上網計算機的技術管理和監控工作,這項工作對於保障學校網絡信息安全,維護學校政治穩定有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做好學校校園網的`安全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

1、建立計算機網絡安全組織,確定應急聯繫方法,適應處置有害信息、計算機病毒、黑客、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等網上突發事件快速反應的需要。

2、制訂行之有效的網絡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落實管理人員,落實信息上網安全審核責任制。

3、對電子郵箱、服務器空間等服務,要落實信息審核上網等安全管理制度。

4、校園網站要對所設置的社區、論壇、bbs、交互式留言板等交互式欄目的進行巡查,一旦發現有害信息,在做好備份的同時,及時刪除有害信息,並報告學校有關部門。

5、凡公用部位的計算機,應指定專人負責,建立上網人員登記制度和上網日誌保存備份制度

本責任書參照《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學校管理工作制度彙編》要求進行懲罰。

第4篇

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本園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班級責任制,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當班教師是該課時段(該節課開始至下節課開始)幼兒安全管理的直接負責人。

二、幼兒園要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班根據本班幼兒特點,制定切實有效的班級安全管理防範措施。加強園內陌生人員的盤問登記工作,採取有力措施防止危險分子對園內幼兒實施人身傷害。

三、幼兒園全體工作人員在園長的帶領下必須定期對園內的`建築、設施、器材等進行深入細緻地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無力排除必須及時向分管領導、總務處上報。

四、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首見問責制”,即凡本園工作人員若發現園內有安全事故誘發因素就有責任立即排除或報告,否則需承擔相應責任。

1、班級寢室佈置要首先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消毒洗滌劑、藥品、開水、熱湯等要放在幼兒無法觸及的地方並妥善保管。

2、嚴格做好晨檢工作,做好記載,發現幼兒發生疾病要及時正確處理並立即通知其監護人。

3、加強幼兒在園內服用藥品的管理,及時填寫喂藥委託單,保證幼兒準確服用,嚴禁錯服。

4、嚴格執行衞生消毒制度,根據消毒衞生工作要求,定時對幼兒餐具、玩具、毛巾、水杯進行清洗消毒,預防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5、户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防止因擁擠或其他原因產生摔傷或踩踏。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組織、有指導,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6、堅決杜絕幼兒走失事件的發生,不定時清點班級幼兒人數,確保監護人本人接送幼兒,如非本人,必須打電話核實代接人身份。

7、每位工作人員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出現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等有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對待安全管理工作,對因教師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脱離崗位、失職導致幼兒出現安全事故問題,學校將追究先關教師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5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黨委、政府關於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保障學校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學校政治穩定,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校長與副校級領導、中層領導、任課教師簽訂學校安全保衞及穩定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1、學校安全保衞及穩定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為主要責任人,中層領導是具體責任人,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是直接責任人,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及穩定工作,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職責,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園內的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防患於未然,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學校領導對本學校內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渠道暢通,防控措施得力,並把各種鬧事苗頭和緊急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各學校要及時、審慎、穩妥地處理在基層,在內部消化解決,不留隱患。要嚴格控制影響惡劣的事件發生。

3、建立各種防範機制,大力推進人防、物防、技防等防範措施,落實學校《門衞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有效控制學校內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4、進一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樹立教師的良好形象,嚴禁侮辱、謾罵、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賭博、鬥毆、酗酒;嚴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

5、對於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宿舍等建築物和為教育教學服務設施、設備,要採取果斷措施關閉、停用、更換和維修、d級危房一律封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測和檢修。

6、中學使用的鍋爐必須是經國家定點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所有的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切實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要把安全知識教育納入中國小校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列入教學計劃,採取得力措施預防在校學生犯罪。

8、建立和完善學校重大事件報告工作制度。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有定,建立緊急、重大特大事件和其它重要情況上報制度,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必須在6小時內上報,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之內上報,特大安全事故必須以最快速度上報,緊急重大突發事件,不論什麼時間,必須在電話報告的同時立即整理文字材料,在第一時間層層上報。

9、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配齊消防設備,確保學生宿舍樓消防通道暢通,並落實火災預防制度和消防組織機構。

第6篇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含幼兒園,以下簡稱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抓實抓細,杜絕學校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穩定問題發生,鎮教委特與各校簽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

高度重視安全穩定工作,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落實工作,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保障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落實穩定工作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保持教育穩定。

(一)組織領導。各學校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至少每月一次專題研究學校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有會議記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一崗雙責”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安全情況報告等制度,制訂學校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明細表,實行台賬式管理,加強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學校消防、飲食衞生、傳染病防治等各類安全都要確定責任人,分工明確。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把任務分解到各學校、各科室,落實到人,完善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做到安全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條條任務有落實。

(二) 安全教育。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中,開展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教學活動。要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季節特點,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緊急情況下疏散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預防自然災害、防傳染病、防艾滋病、防拐騙、防震、防建築物倒塌、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滑冰落水、受到不法侵害時自救自護、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及毒品預防等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師生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自救自護的能力。學校每學期安全教育至少安排8課時,要有主講人員,有備課,內容正確,學生掌握紮實。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學生能熟記急救電話。

(三) 安全管理。各學校要把安全管理納入學校常規管理中,繼續推行“兩全一無、七時段”管理模式,學校至少二次以上綜合性安全工作大檢查。檢查要根據《東港區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全面檢查,不留空擋。要逐步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統,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等情況,提高安全管理規範化水平。2010年是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年”,要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台帳制度,認真抓好各類安全隱患跟蹤檢查,確保徹底整改。

1.校舍安全。校舍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校不能有危樓、危房、危牆、危廁,樓房的走廊、樓梯、門廳內照明完好,無障礙物,保持暢通。學生使用時,前後門、側門都要打開。定期開展校舍查勘鑑定,開學前要全面檢查,雨季、汛期等隨時檢查,責任人明確。

2.實驗室安全。落實《儀器藥品管理制度》,儀器藥品要分類安全存放,標籤齊全,陳列有序。要防止有毒、腐蝕等危險藥品和貴重藥品被盜。有毒藥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儀器藥品室。實驗教學要嚴格操作程序,切實落實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蝕等措施。

3.消防安全。教學、實驗、圖書閲覽、禮堂、食堂餐廳、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均為防火重點場所,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疏散標誌醒目,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值班教師疏散學生。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教育,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了解交通規則、交通信號、交通標誌等交通知識。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病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步行走人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在道路上玩耍、遊戲,列隊步行時井然有序。認真落實《山東省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車行駛安全。學校的機動車輛要注意保養和維護,嚴禁病車上路,對駕駛人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用車管理,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5. 校外集體活動安全。(1)組織校外集體活動需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活動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並報區教育局批准;(2)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要求,車、船狀況良好,駕駛員具有多年駕駛經驗,不得超員運載,嚴禁使用拖拉機和貨運車輛運送學生;(3)對活動地點要提前進行勘查,加強過程管理,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6.飲食衞生安全。認真落實《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環境整潔,食品採購、運輸、貯存、烹飪等過程符合衞生標準,防止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學校的水井要封閉管理,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規定衞生標準。炊事人員定期參加衞生防疫部門組織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格食堂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防止投毒事件發生。嚴禁個體商販進校銷售食品。

7.體育活動安全。體育場地要平整,體育設施、器材安裝要牢固。加強對早操、課間操、課外鍛鍊和體育課教學的組織工作,防止出現學生打鬧、秩序混亂現象,防止標槍、鐵餅、鉛球等投擲類活動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組織大型體育比賽,事先要有周密的計劃,分工負責,認真排查各種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劇烈運動前,要檢查學生身體狀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活動。

8.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安全。學校校長及衞生保健人員要熟悉《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加強常見病和傳染病防治。要加強衞生室建設,衞生基礎設施建設符合要求,按規定配備校醫。要堅持晨檢和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現患有較強傳染性疾病的學生,要做好説服工作,通知其家長領回及時就醫。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進行羣體性服藥或服用保健品。

9.學校周邊環境安全。學校要與綜治、xx、工商、行政執法、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並劃出人行橫道線,放學時間由交警護送學生過馬路,學校做好配合。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集市。校園周圍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藝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

10.學生管理安全。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的案件發生。日常活動要合理預見、積極預防可能發生的風險,集體活動要精心安排,指導教師不得離開現場。學校要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學生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要規範學生日常行為,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嚴禁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發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告誡、制止。要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督管理,避免各類意外傷害,避免青少年兒童被犯罪分子拐騙和侵害。國小低年級、幼兒園要建立上下學接送制度,學校不得將晚離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學校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要及時通知家長。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11.學生宿舍安全。健全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配備專職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巡邏。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人住宿,宿舍內有學生時不得在外上鎖。對女生宿舍要重點加強管理。不準學生在校外自行租房居住,無住宿條件的學校不得招收住校生,不得租用民房作學生宿舍。要加強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宿舍內無易燃易爆物品。加強學生宿舍衞生管理,及時清理垃圾、清除異味,採取通風、消毒等措施,保持宿舍衞生。

12.學校內部治安安全。要制定校園安全保衞方案,按規定配備年富力強、品行端正、訓練合格的保衞人員。嚴格門衞管理,學生憑證出入校園,對外來人員登記管理。加強校園管理,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巡邏,對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重點時段要加強巡邏。要加大安全投入,重點部位、區域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13.節假日安全。學校在放假前要落實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認真做好值班和信息上報工作。要根據季節特點和節假日安排要集中對師生進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盜、防煤氣中毒、防鞭炮炸傷、防中暑、防觸電、防滑冰落水、防鋭器扎傷以及飲食衞生等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開學前,要對校舍及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為開學做好準備。

14. 應急體系建設。按照《東港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東港區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制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加強組織指揮系統、應急反應工作程序、預案啟動標準、疏散路線等應急體系建設,定期組織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強化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5.嚴格學校安全情況報告制度。學校安全事故實行零報告制度。要嚴格按照學校安全工作月報制度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要求,明確報告責任人,按規定及時上報學校安全情況。要於月九年級日內上報前一月安全工作情況。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建築物倒塌、火災等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第一時間向鎮教委、區教育局及衞生、xx等相關部門報告,並同時向鎮政府報告。各學校報告鎮教委、區教育局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四)信訪穩定工作。堅持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實行民主管理,及時、就地妥善處理校內矛盾糾紛。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嚴格按照信訪工作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負責的處理好本校的信訪穩定問題,做到不推、不拖、不上交矛盾,發生上訪問題的,校長或分管校長應在最短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做好有關工作。注意把握做好信訪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防為主,抓早、抓小、抓苗頭,保證不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的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不發生進京去省上訪和越級集體上訪。繼續認真做好反邪教的有關工作,確保不發生問題。

鎮教委將隨時督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年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管理細緻、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穩定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穩定問題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單位和責任人各種先進評選資格,並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7篇

為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第8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省、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做好班主任安全工作,落實責任如下:

二、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工作,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切實轉變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對學生既嚴格管理又關心愛護,嚴禁對學生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由此引起的一切惡劣事件發生。

四、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衞生知識、心理健康和自我防範等方面的教育,監督學生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一日常規》。

五、切實抓好學生的常規管理,嚴禁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杜絕學生違法犯罪;尤其要制止學生與校外閒散人員往來,堅決杜絕羣毆事件的發生。

六、經常進行班級安全自查,抓好本班防火、防觸電、防意外傷害等安全工作,經常巡查本班教室安全情況,要求學生正確使用教室的多媒體及其他電教設備,電器設施下面不準存放易燃物品,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積極排除,確保本班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七、嚴格控制學生外出,經上級或學校批准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班主任要跟班,確保交通安全。

八、如遇學生髮生緊急病症應及時送醫院急救,並通知家長,學生私自外出應及時找回並通知家長,報告學校。

九、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上課,要及時通知給家長。同時對缺勤學生及時做好家訪,掌握情況並做好記錄。

十、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召開家長會,使家長和學校配合,共同防止學生在校內外發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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