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安全管理責任書3篇 《國小生的安全責任:為一個安全的校園共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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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國小生安全管理責任書的相關內容,該責任書是一項針對國小生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旨在提高國小生對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感,保障國小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國小生安全管理責任書3篇 《國小生的安全責任:為一個安全的校園共同負責》

第1篇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1、禁止在樓道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台、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滋事、打架鬥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着他人。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夥到河裏、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國小生安全管理責任書3篇 《國小生的安全責任:為一個安全的校園共同負責》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2、定期檢查重要設備設施如校舍、建築、電線線路、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範和安全要求,受損、泄漏或陳舊老化的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4、嚴格按照學校制度和國家《衞生法》要求做好學校食堂衞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5、定期檢查微機室、實驗室等設備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加強消防檢查,及時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消滅火災隱患;消防通道必須暢通,消防應急指示燈和消防標識齊全。

7、做好體育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學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發現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管理者負責。

9、樓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須安全、暢通;走廊護欄高度不低於1.2m;照明設備應處於正常狀態,受損時要及時維修。

10、校園內教學用房、輔助用房、食堂、圍牆和門窗、花台、石梯、體育設施、活動設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有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學校維修更換。

11、加強對校園內建築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傷害。

第3篇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結合。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鋭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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