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發展工作措施(2021年修訂)
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發展工作措施(2021年修訂)
(徵求意見稿)
南海西部片區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集聚初現,為抓緊“十四五”規劃發展機遇,提升我區大健康產業競爭力,推動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在我區西部片區形成聚集、發展壯大,深入推進醫衞用非織造產品相關基地建設,培育扶持壯大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集羣,特制定本措施。
一、涉及對象
(一)本措施所指的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是指用於生產加工醫療、衞生、個人護理、清潔防護等產品的專用非織造布產業及其上下游關聯產業。
(二)本措施扶持和獎勵的對象。在南海區九江鎮、西樵鎮及丹灶鎮(以下統稱“南海西部三鎮”):
1.新成立或新遷入並依法進行法人工商註冊和税務登記,在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領域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
2.已從事或者轉型後從事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領域企業開展的增資擴產活動。
二、扶持內容
第一類 對企業投資給予扶持
對辦法印發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海西部三鎮新建且符合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領域的項目(新建指在我區新成立企業或新遷入我區企業或原我區企業新取得區級或以上發展改革部門的核準批覆文件(或辦理備案手續)或通過技術改造核准(或備案)),自新建之日起三年內的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給予扶持(實際投入(下同)指已付款投入,付款時間需在項目新設立、新遷入或新備案之日起三年內。固定資產投資(下同)指建安工程、設備購置、廠房購置等,土地購置、租地成本、非生產性交通運輸設備等不屬於該項固定資產投資。),具體如下:
(一)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在南海西部三鎮投資建設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企業,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工業用地或以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出讓方式取得集體工業用地使用權的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企業,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1億元(含)以上的,按其5%給予扶持,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
(二)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在南海西部三鎮通過租賃土地自建廠房或租賃現有廠房方式投資建設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企業。具體按照其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給予獎勵:
1.對租地自建廠房,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5%給予扶持,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2.對租用現有廠房,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廠房實際建築面積(辦公、宿舍區域除外)給予租金補貼。具體標準按第一年9元/平方米·月,第二年7元/平方米·月,第三年5元/平方米·月,自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起始之月起連續三年給予補貼,如實際租金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租金進行補貼,單個項目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如企業已享受區級同類補貼,則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給予企業差額補貼。
(三)為促進產業集羣發展,企業在南海西部三鎮投資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項目,可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第二類 對企業做大做強給予扶持
對辦法印發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南海西部三鎮新成立或新遷入南海西部三鎮的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領域企業,給予做大做強扶持:
(一)在企業投產後當月起計(投產時間以第一張銷售發票時間為準,下同),3年內按照地方財政貢獻(指企業所得税、增值税)的50%給予扶持。
(二)企業投產後三年內年銷售收入初次達到5億元(含)以上的,按年銷售收入0.5%給予扶持,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第三類 對示範基地建設及招商給予扶持
對辦法印發之日至2023年每年安排50萬元用於對中國先進醫衞用非織造產業示範基地的建設及招商。
三、扶持申請
(一)申請和審核程序:
1.線上申報。企業登錄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電子申報資料,並由企業所屬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後,再由區經濟促進局進行審核。
2.線下申報。企業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須與線上申報提交的資料保持一致)→企業所屬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企業所屬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蓋章,經辦人簽名)→初審意見及申報材料統一彙總上報至區經濟促進局→區經濟促進局審核或按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審核結果進行確認並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收到投訴或異議的,由區經濟促進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處理)→資金劃撥(審批通過後,由區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劃撥資金)。
(二)申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區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申請表;
2.申請書;
3.承諾函;
4.營業執照或法人機構代碼證;
5.相關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用於説明屬於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企業的材料;
6.其他用於説明扶持獎勵項目申報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涉及投資獎勵的,提供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固定資產購買發票以及其他佐證材料,新備案項目還需提供備案證明;
(2)涉及租金獎勵的,提供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專項審計報告、租賃合同書、租金發票、租金支付憑證和租賃辦公場所、廠房的房產證或竣工合格證明材料;
(3)涉及地方財政貢獻獎勵的,提供納税證明(企業所得税、增值税);
(4)涉及銷售收入獎勵的,提供納税證明(企業所得税、增值税);(待完善)
(5)涉及示範基地扶持的,提供中國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出具的相關批覆。
以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所有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可提供複印件),鎮經濟發展辦公室需核實複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區經濟促進局有權要求企業提供原件複核。
四、附則
(一)涉及按年銷售收入給予的獎勵,由區、企業所在鎮各負擔50%;涉及引用區現存扶持辦法的,按原辦法規定資金負擔比例執行;涉及按地方財政貢獻給予的獎勵,由區、企業所在鎮兩級財政按税收分成比例負擔;其他扶持和獎勵的資金,由區全額負擔。
(二)本措施規定的扶持和獎勵,與其他區級現行政策有重複的,應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申請獎勵。
(三)本措施規定的扶持和獎勵,涉及需要認定、評審、評估的事項,由區經濟促進局負責牽頭組織。
(四)對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獎勵的,將追回已經取得的獎勵資金,且不得再次申報本措施所有獎勵,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本措施由區經濟促進局負責解釋,南海西部三鎮可依照本措施制定本鎮的專項措施。
(六)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內申請並獲批准的項目,在本辦法到期後,涉及連續扶持或獎勵措施延續至扶持或獎勵完畢。
附件:佛山市南海區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發展扶持和
獎勵申請表
附件
佛山市南海區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
發展扶持和獎勵申請表
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請機構基本信息 | |||||
單位(企業、機構、協會)名稱: | 經營範圍: | ||||
地 址: | |||||
聯 系 人: | 聯繫電話: | ||||
二、扶持和獎勵信息 | |||||
第一類 對企業投資的扶持和獎勵 | □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工業用地或以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出讓方式取得集體工業用地使用權的 | 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萬元 | 獎勵金額: ______萬元 | ||
□ 通過租賃土地自建廠房方式投資建設的 | 項目實際投入生產經營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 萬元 | 獎勵金額: ______萬元 | |||
□ 通過租賃現有廠房方式投資建設的 | 廠房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 租金補貼: ______萬元 | |||
第二類 對企業做大做強的扶持和獎勵 | □ 地方財政貢獻扶持 | 投產時間(以第一張銷售發票時間為準): 年 月 時段: 年 月至 年 月 | 扶持金額: ______萬元 | ||
□年銷售收入獎勵 | 年銷售收入: 萬元 | 獎勵金額: ______萬元 | |||
第三類 對示範基地建設及招商給予扶持 | 扶持金額: ______萬元 | ||||
備註:每一類扶持和獎勵信息須分開填寫申請表,在相應獎勵條目的□打“√”。 | |||||
本公司承諾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資格和申報條件的符合性負責。如違反上述承諾,按照《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醫衞用非織造布及關聯產業發展的工作措施(2020年修訂)》中“四、附則”的第四條承擔相關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三、審核及審批 | |||||
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初審意見 |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 ||||
區經濟促進局 意見 | 經辦人: 年 月 日(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