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流轉實施方案2篇 農村土地流轉:實施方案提升農產品產量和農民收入
這篇文章將詳細介紹村土地流轉實施方案。隨着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土地資源利用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村土地流轉通過合理安排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和流轉,旨在提高農民的土地效益,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本文將探討村土地流轉的意義、現狀和挑戰,以及如何制定科學可行的實施方案,為推動農村土地流轉提供參考。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損害農民和村集體利益的前提下,規範、有序地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目的和意義
一是農業產業化和規模化的需要。上世紀八十年代推行的農業家庭承包責任制,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但經過了二十多年的運行,不可避免帶有一定的歷史侷限性,如土地經營規模過小和過度分散,不利於形成適度規模經營而形成農業產業化;現在一家一户的土地流轉,難以形成規模較大的綜合開發。
二是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的需要,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的需要,我鎮是外出勞務大鎮,截止到今年底,我鎮外出務工人員1.55萬人,但以前農民無法打工種田兩兼顧。近年來,農户之間私自流轉土地1638畝,由於都是口頭流轉,糾紛時有發生,影響了農村的和諧和穩定。
三是農業招商引資工作的需要。通過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規範了土地流轉操作程序,為客商和種植大户在土地使用上提供高效優質的信息服務。
1、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民收益的原則;
2、遵循依法、自願、有償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優先的原則;
5、土地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的原則;
6、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原則。確需要改變的,必須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申報批准。
1、鎮政府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服務中心設在農經站。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流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3、負責為全鎮種植大户、生態高效農業示範園和在我鎮投資農業規模經營的客商提供土地等方面政策配套服務。
4、承擔土地流轉中介服務,負責建立土地流轉儲備庫,收集發佈土地流轉信息。
5、依法開展土地流轉業務指導、協調和諮詢服務,為土地流轉農户提供合同示範文本,並指導簽訂。
6、及時準確記載土地流轉枱帳,辦理相關登記、變更手續。負責協調為業主和農户提供直接服務,協調業主與農户之間、村社集體之間的流轉關係,有針對性引導龍頭企業。
7、對土地流轉合同及有關文件、文本、資料等進行歸檔並妥善保管。
8、負責農户有關土地流轉來信來訪的調解處理工作,維護農户利益。
9、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建立土地流轉有形市場,為土地流轉提供洽談、評估等工作場所。
10、負責開展土地流轉有關問題調研,及時提出對策建議,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1、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户,承包農户自主決定土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對象、方式、時間以及流轉收益的處置。
2、農户委託鎮土地權流轉服務中心,並向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遞交委託書。外出人員可用電話、傳真或信函先行委託,事後再補辦書面委託書。流轉合同由承包農户本人或其書面委託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簽訂。沒有承包農户本人書面委託,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決定流轉農户承包地。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法規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受讓方或其委託經營者應當具有農業經營能力。
4、流入方將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的,應徵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一)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要建立土地流轉情況的完整檔案。
(二)對轉讓、互換等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化的土地流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應當及時指導並辦理承包經營權證的變更登記。
(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應對所轄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依法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向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農户的土地在辦好經營權流轉委託手續後,應加入鎮土地流轉儲備庫,由鎮統一進行農業項目招商。未招商開發的,可由鎮村臨時發包或統一經營。儲備土地的招商應符合鎮村的種植規劃,並根據項目規模、開發價值及各村特色擇優選擇。
2、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行審核,討論是否接受委託,並將討論結果在半個月內通知委託農户;
3、如決定接受委託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應當與委託農户簽訂委託合同,並在接受委託後半個月內,將流轉農户、地塊等基本情況,以適當形式向村內外發布公告;
4、有意受讓流轉土地的,可在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公告的有效期內,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規劃書面申請;
5、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在公告期結束後,應及時召集已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申請人進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公開、公平、合理原則,可以協商確定流轉價格,也可以通過招標的辦法確定流轉價格,在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擬訂流轉合同草案,經委託人簽字認可後正式生效。
九、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對三農的積極作用
1、實現了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有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可使外出經商和無能力耕作的農户放心地將土地轉出,減少土地流轉糾紛,實現了土地的有序流轉。
2、促進土地的規模經營和產業結構調整。通過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成功運作,有效聚集一家一户的土地,有客商或種植大户按市場需求進行統一經營,為優勢特色產業的規模化生產創造了條件,也有利產業結構的調整。
3、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創新土地流轉機制,可以使農村剩餘勞動力擺脱土地束縛,解除外出勞務的後顧之憂,從而增加我鎮非農就業人口,提升城市化比率。
(一)、加強領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是建立現代農業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深化農村體制改革,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舉措。要從促進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局出發,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鎮政府成立土地流轉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在農經站,以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規範運行。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工作涉及到千家萬户,且政策性強,必須按照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進行,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操作,工作要抓實抓細,防止簡單化。
(三)、全面推廣。各村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村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探索一條便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易操作、可行性的服務辦法進行推廣,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依法、有序、健康、規範開展,推動我鎮生態高效農業建設。
第2篇
項目區位於崇仁縣西北部、河上鎮政府東南部,距崇仁縣城8公里,距河上鎮政府駐地5公里,涉及河上鎮元家村和甘坊村。項目東至崇仁——東來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經緯度座標為東經116°02′03″-116°05′21″,北緯29°49′34″-27°52′09″。項目區總面積248.96公頃,其中元家村192.17公頃,甘坊村56.79公頃(5063.25畝)。項目總投資307萬元。
(1)項目區248.96公頃土地通過綜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積29.22公頃,預計每年可增加產值39.45萬元。
(2)原有耕地通過土地整理後,使沒公頃農田糧食生產成本減少200元左右,生產投工減少10歌工左右,每公頃農田糧食生產總成本減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產成本約9.32萬元。
(3)項目區通過土地整理後,原有耕地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雙季稻,還可種植冬作,預計原有耕地每公頃可增產值0。225萬元,每年可增產值41.93萬元。
(1)可以強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權利人獲得長期的社會效益。
(2)通過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來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過整理耕地面積由原來的186.35公頃增加至215.57公頃,新增耕地面積29.22公頃,佔項目土地總面積的11.37%.
(4)通過整理,水利工程網絡覆蓋186.35公頃,從而改善了灌溉條件,提高了耕地質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1)整理前零亂破碎無序的地塊改變為整形合一的標準化田塊,提高了機械化作業和土地集約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農田防護林網,改變以前少林或五無防護林的狀況,提高了林木覆蓋率,有效地增強防風固沙和減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變了零亂的坑塘和無序的灌溉溝渠,建成了排灌分開、統一有序的農田排灌系統,提高了水資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變了高低不平、彎彎曲曲的農村道路狀況,建成了便利機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網絡,提高了道路的網絡水平。
4-1充分發揮土地資源潛力,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的原則,保護生態環境,使農田基本達到同一層面平整,建立高標準、高效率農田。
4-2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完善道路與溝渠體系,使原來形狀、大小不一的田塊變為標準化田塊,有利於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和土地集約規模利用效應,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條件,提高農田質量,調整農業和農作物結構,實施集約規模經營和管理,提高耕地的產出率。
4-4通過路邊、溝邊等農田防護林帶的種植,提高區內林木覆蓋率,增強防風固沙作用,改善區內生態環境,減少水土流失,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1、通過對溝、田、水、林、路的綜合整理,實施248.96公頃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來形狀、大小不一的田塊成為“田成方、溪成網、樹成行、路相通”的標準化生態農業園區。
2、改善項目區內的道路網絡,完成幹道1950米、田間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產道14970米、機耕橋12座、人工橋6座的工程施工任務,達到機械化作業標準,提高農用物資和農產品的運輸能力,方便農用機械化生產;
3、新建和完善農田水利設施,修建溝渠總長35760米、過水涵1070座、控制閘1座,確保農田旱澇保收;
4、完成11750株農田防護林的栽種工作,按3米1株的標準栽種,達到防風固沙、改善生態環境、減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積極做好土地權屬調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達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項目的實施步驟、資金分配、時間安排
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結合當地的氣候、資金情況,先着手投資少,見效快的工程,並儘量避開雨委,充分利用閒期,減少農作物的損害。
(2)編制項目詳細規劃設計施工圖件和方案: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3)核實項目區土地權屬現狀並制定調整方案: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5)完成工程前期準備工作: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其他工程: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修築各類道路及橋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溝、建生態防護林、配套電力工程、蓄水與提灌站工程。
(1)項目基本情況公告。在項目實施前14—28天將土地整理項目名稱、總規模與項目範圍、新增耕地面積、建設工期、土地權屬情況、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施工單位、項目工程監理單位、項目設計單位等內容向社會公告。
(2)項目招投標公告。為了提高項目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對工程內容逐一分解,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招標公告,然後根據《招標投標法》分標段向社會公開招投標,公開、公正、公平選用全省範圍內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的施工企業進行招標。競投方按照工程質量和施工要求,擬定工期、報價和質量標準等方案,最終由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領導小組根據以下程序擇優選定中標單位:公告—報名—初步資格審查—工圖答題—施工單位投標—公開投標—標文評議—確定中標施工單位。
項目招投標公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得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招投標方式、招投標結果等。
(3)權屬管理公告。在實施前將項目區內土地權屬基本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在項目區內鄉(鎮)、村進行為期15天的公告。
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作為法人單位,對項目週期的各個過程實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負責。
(1)實施準備階段:負責組織工程施工、招投標,擇優選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合同,編制實施方案和項目進度計劃,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有關制度。
(2)項目建設階段:公佈公告接受當地羣眾監督,履行法人義務,監督檢查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合同情況,協調其他問題,抓好組織、信息、統計、檔案管理。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組建有關組織,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作為項目實施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合同,明確三方的權責利。合同管理由專人負責,專設項目合同管理專用章。其他招投標合同、設備購置合同必須由法人蓋章簽發。合同糾紛調處按《合同法》規定程序處理。
(1)招標的組織實施: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會同縣建設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體的招投標方案,交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縣紀委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自始至終參加招標、施工、驗收的全過程監督工作。
(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電子幕牆、電視台、報紙等宣傳媒體發佈招標公告、公開招請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參加投標競爭,凡符合規定條件的施工企業都可自願參加投標。
(3)土地整理項目施工招投標的基本程序為: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發佈招標公告,發放招標文件,然後投標、開標、評標確定中標人,簽訂合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項目施工招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