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科規章制度5篇 規範公司財務,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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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科規章制度是指為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與準確性,制定並實施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與規定。其中包括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審計制度、預算制度等,對於企業的穩定經營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財務科規章制度5篇 規範公司財務,提高管理效率

第1篇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採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置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審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審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審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准。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代辦移交。

(一)採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餘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並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髮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餘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税務局統一監製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塗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項目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並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託,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户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户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於銀行帳户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開設銀行帳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户。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並派保衞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註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後,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並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並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託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於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複印件或複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户銀行提供並加蓋開户銀行結算章,不得以複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户餘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於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於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於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託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採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採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採購、收發、登記。並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採購、驗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採購必須貫徹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採購人員對採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採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編制採購計劃——主任審核批准——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採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採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審核後報主主任批准。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採購原則。對屬於路局規定的招標採購範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採購。對不具備招標採購條件的物資採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採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籤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准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採購權限;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採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採購物資到達後,採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籤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後,採購部門應審核簽字。並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審核以下內容:

1、審核物資採購是否按照經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3、審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並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採購業務、不得辦理採購結算,並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採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循環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於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於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於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並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台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並編制物品註銷記錄,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註銷,註銷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於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准權限規定辦理。屬於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複註銷。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並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鑑定,填製材質鑑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並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於同—時日。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在項目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1)建設項目的程序是:項目申請----可行性研究----審核批准立項---下達計劃---設計並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項目的程序是:上報建議計劃----審核批准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准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預算經批准後,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並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項目、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後,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餘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後,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項目,完工後,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籤認後,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後,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權限必須按《南昌鐵路局t;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並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台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並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餘額與明細分類帳餘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餘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台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後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設備)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設備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設備大修、中修計劃。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設備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

2、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分清任責任。在未經批准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後,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理由書(財固—10),待批准後列帳。

3、固資損失審批權限:單位成立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鑑定,經單位長審查,編制固定資產拆除、報廢申請單(財固—8),報路局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設備,下同)毀損、盤虧、報廢,2萬元以下的機械動力設備,由單位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審核,單位長審批,損失自行列銷,報國資辦備案。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設備,下同)毀損、盤虧報廢,及時萬元以上的機械動力設備,報業務主管部門、國資辦審批。

5、清理結束後,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設備技術檔案(台帳、履歷薄、圖紙)。

(一)為了確保債權的及時收回和債務的按時償還,避免壞帳損失的發生。維護資金的正常運轉,必須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債權債務清理責任制度,實行債權債務追究制度。

(二)明確責任:財務室是債權債務的核算部門,債權債務清理的責任部門為主辦該項經濟往來事項的部門,主要是指直接與對方聯繫、洽談、簽約等、並向財會部門辦理收、付款業務的部門。責任部門的直接經辦人為主要責任人,是清理債權債務的直接責任人員。

第3條相互配合:在債權債務的清理中,各相關部要相互配合,對債權債務管理進行職責分工,財會部門、物資採購部門、有關業務部門、合同督理部門應各司其責、相互協調。

1、財會部門的職責:必須專負責債權債務審核、核算、清理、籤認,財會主管人員負責控制、審查債權債務發生的合理性,監督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

2、物資採購部門職責:根據生產計劃編制物資採購計劃,採購物資必須簽訂購貨合同,並將購銷合同送達財會部門,對採購物資約價格、質量、交貨期、相關服務全過程負責、嚴禁盲目採購。加強對物資採購環節的管理與監督。

3、有關業務部門職責:對本部門涉及的相關工程、勞務項目要確保技術.質量符合要求,又要確保工程項目按期完成。在業務發生前必須簽訂相應的合同並抄財會部門。

4、合同管理部門職責:對每個所籤合同文本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購銷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經濟糾紛。

(四)在簽訂合同同時必須向財會、計劃、內部審計、法律等有關部門諮詢,對所簽訂合同的各項條款要認真審查,尤其在確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違約條約時,應當考慮縮短債權期限、促進債權快速收回。

(六)任何部門或人員不能將本單位資金拆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七)個人借款只限於因公事項、其他事項不得借款。財會部門應堅持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嚴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堅持單位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對個人借支、預支等款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項目完成後,必須及時辦理報銷,同時將餘款全額繳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項目完成後三個月內仍未辦理相關報銷手續的,財會部門必須將其名單書面報告單位長,並從工資或資金中扣還。

(八)對跨年度的債權、財會部門在每年年底前開具對帳單或籤認單,與欠債人員或單位對帳。

2、外委工作指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完成的外單位委託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勞資處審批的工費比例計提工資,必須承擔外委工資的工資附加費、除內部供應外,外委工作必須按外委收入交納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必須承擔路局規定的招待費、間管費,並完成外季利潤。

3、財會部門負責成本費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編制維修成本費用計劃(不含大修、外委),並將成本費用計劃分解、落實到科目負責人。大修項目誰施工誰負責,外委工程誰承攬誰負責。

4、各科目負責人要在分管範圍內編製成本計劃、建立成本費用台帳,加強成本費用的動態管理與控制,及時分析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按期提供成本費用考核依據。為保證各科目負責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費用要層層分解、層層落實。版權所有

5、科目負責人對所分管的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負責。

費用的發生必須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屬於科目負責人費用計劃及費用項目之內的費用,由科目負責人批准。屬於超出科目負責人審批權限的費用,費用發生之前,必須報經單位主任審批,並讓科目負責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財務室要每季度完成決算後,牽頭召開成本分析會,各科目負責人書面分析工作完成進度、費用支出情況、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節超原因。降低成本費用的途徑和措施,分析中應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加強管理的對策和措施、並落實到有關部門或人員。財務室分析運輸成本總體支出情況、投資項目總體支出情況、外委總體支出情況,同主任對全單位費用進行餘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單位年度經濟指標。

(一)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發票,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指定專人管理。票據專管人員填寫票證內部領取單、向票證保管人員票證。票證保管人員應建立票證領用登記簿.詳細記錄票證的領用人、時間、種類、領用數量、起止號碼、收回時間。領用票證應在票證登記簿上簽字或蓋章。

(二)票證領用人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開具票據時,應按照票證內容逐次、逐攔、全部聯次一次填寫,必須填寫齊全,字跡必須清晰,不得塗改。對金額填寫有差錯的,應當重開,開出的票證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1、不得轉借、轉讓和代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具收據、發票。

3、不得單聯填開或開具上下(正副)聯金額、內容不一致的收據、發票。

財務科規章制度5篇 規範公司財務,提高管理效率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提高資金利用水平,加強對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備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給公司員工個人的款項,這些款項僅用於支付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事項。

現金會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持有一定數額的備用現金

第四條 備用金由財務部核算並負責監督;備用金借支個人(以下簡稱借支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應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額還清備用金。

第五條 公司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支業務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辦理備用金核銷業務的時間同上(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第六條 借支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備用金,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佔用公司資金。

借款時,借支人應按要求填寫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備用金申請單,按申請單格式準確填列借款日期、借款類別、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預計還款時間等。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對於未按要求填寫的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帳沖銷的內容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否則不予以報銷。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於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辦理的,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申請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為代辦人借支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代辦人負責。

二、借支備用金時,借支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相關領導人簽字的備用金申請單等有效文件,並準確填列付款單位全稱、開户銀行、帳號,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由經辦人提出後交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原則上誰借支誰報銷。借支人因故不能親自報賬,而委託他人代辦的,委託人應在報銷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凡未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支人超過預計還款時間尚未結清備用金賬户,但有合理理由説明原因的,應由借支人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不能按時歸還的原因,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3篇

第1條 本公司各部門及各下屬營業單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隨時指定適當人員執行。

第2條 本公司稽核業務範圍為賬務、業務、財務、總務、監驗5項,除另有規定外,悉按本規定辦理。

第3條 稽核人員對於所審核的事項應負責任,必要時,應在有關賬冊簿據上籤章。

第4條 稽核人員除依照規定審核各單位所送憑證賬表外,應分赴各單位實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數視實際需要而定。

第5條 稽核人員前往各單位稽核之前,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並應將各單位以往審核及檢查報告詳細研究以作參考。

第6條 稽核人員有保守稽核祕密的責任,除呈報外,不得泄漏或預先透露給檢查單位。

第7條 稽核事務如涉及其他部門時,應會同該部門一起辦理,且應做會同報告。如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須單獨提出,與書面報告一併呈核。

第8條 稽核人員對本公司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向有關單位詳盡查詢,並調閲賬冊、表格及有關檔案,必要時還可請其出具書面説明。

第9條 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除將稽核憑證(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單位主管驗明外,工作態度應力求親切,切忌盛氣凌人。

第10條 稽核人員在稽核事務完成後,應據實繕寫檢查報告書呈核。

(1)每一交易行為發生時,是否按規定填制傳票,如有積壓或事後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

(2)會計科目、子目、細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

(4)應加蓋的戳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5)傳票所附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齊全、確實及手續是否完備。

(6)傳票編號是否連貫,有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

(7)傳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錄日記簿或日記表。

(1)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傳票相符;應複核者是否已複核;每日應記的賬是否當日記載完畢。

(2)現金收付日記賬收付總額,是否與庫存表當日收付金額相符。

(3)各科目明細分類賬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銷訖各筆之和是否與總分類賬各該科目之餘額相等,是否按時或定期核對。比較科目之餘額是否相符,有無遺漏現象。

(4)各種賬簿表示錯誤的糾正畫線、結轉、轉頁等手續是否依照規定辦理,誤漏的空白賬頁,有否畫“×”形紅線註銷,並由記賬員及主辦會計人員在“×”處蓋章證明。

(5)各種賬簿啟用、移交及編制明細賬目等是否完備,是否已送該管税捐稽徵機關登記。

(7)活頁賬頁的編號及保管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訂本式賬簿有無缺號。

(8)舊賬簿內未用的空白賬頁,有無加畫線或加蓋“空白作廢”戳記註銷。

(9)各種賬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記備忘簿;賬簿的毀銷是否依照規定期限及手續辦理。

(1)檢查庫存現金或隨到隨查,如在營業時間之前,應根據前一日庫存中所載今日庫存數目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後,應根據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現款、銀行存款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內,應根據前一日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加減本日收支檢點。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賬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註銷手續。

(2)現金是否存放庫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

(4)託收未到期票據等有關庫存財物,應同時檢查,並核對有關賬表、憑證、單據。

(5)檢查庫存除查點數目、核對賬簿外,還應注意其處理方法及放置區域是否妥善,幣券種類是否分清。

(6)金庫鎖匙及暗鎖、密碼錶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庫放置位置是否適當。

(7)匯出匯款寄回的收據是否妥為保存,有無匯出多日尚未解訖的匯款。

(8)內部往來賬是否按月填制未達賬明細表,查對賬單是否依序保管。

(11)檢查縣市單位各種週轉金及準備金時,應注意其限額是否適當,有無零星付款的記錄,所存現款與未轉賬的單據合計數是否與週轉金、準備金相符,有無不當的墊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貨的零星支付或請購案件。

第15條 檢查有價證券時,應與有關賬表核對,並注意下列事項。

第16條 檢查各種質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價值的憑證單據時,應注意其是否存放庫內,並應根據開出收據的存根副本及有關賬冊與庫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無漏記,如有另存其他地點者,應查詢原因並檢閲其有關單據。

第17條 各種房地產契約書及其收租情況保管是否妥善。

(1)總公司各單位各項費用支付與物品領用是否已依規定呈核、准許核銷。

(2)各縣市單位的費用是否在預算範圍內,或經核准的範圍內檢支,是否有浪費或業務上無需要的開支,各項費用的列支是否照規定辦理。

(1)儲藏物品的種類、數量、價格是否與賬簿(冊、卡)記載相符,有無遺漏或短少。

(6)有無損壞待報廢物品,賬簿是否註明,所存應報廢物品數量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

第20條 檢查交通運輸及設備登記卡、附項設備登記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各種登記卡的設置、登記及排列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3)核對財物有關的登記簿、備查簿,是否有未設登記卡或漏編號、漏記賬的財物。

(4)登記卡是否登記有關折舊、修理、添加及轉移事項。

(5)檢查人員如認為必要時,可依據登記卡或財務登記有關賬簿,實地盤點或抽查盤點,相互核對。

第21條 營業用品器具是否編號、設簿登記,並查點是否齊全,各種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1)各單位辦事人員每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辦公並在簽到簿上籤到及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2)各單位辦事人員對顧客是否竭誠招待,有無怠慢現象。

(3)各單位目前業務繁簡狀況與現有人員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無應增、應減現象。

(4)各單位辦事人員對本身所擔任的職務是否勝任,有無能力優異、表現特優者,或不勝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單位人員上班時間其儀表、態度、談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規定。

(6)員工身份保證書是否齊全,保證人是否已做好對保工作,是否已對保證人進行資產價值評估。

第4篇

1.本公司各部門零用週轉金的劃撥採取定額式,各部門劃撥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於購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其餘購置器具修繕或金額較大的開支,均應先行呈准後始得辦理。

3.各部門應於每週六抄報本週諸項費用開支,限次周星期一送會計科審核,次周星期三由會計科按各單位核准金額劃撥,但開支申請金額較少者,合併至下週統一劃撥。

4.各部門按周抄報該部門費用時,應按次序編號填製備用金報表,一式兩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會計科憑以核對。

5.各部門申請核撥時,應將發票或收據貼於原始憑證粘貼頁上,在粘貼頁右下端應有部門主管、申請人簽章證明。

6.索取發票或收據時,應注意本公司抬頭、廠家及負責人簽章品名、金額、數量等。

7.會計科審核各部門備用金申請,須會同有關單位按其授權範圍審核各項費用,並通知單位。

8.各部門備用金賬務處理以不設立賬簿記載為原則,僅以備用金週報表代替。備用金(現金)報表代替現金簿,備用金(各項費用)明細表代替費用明細賬。

10.本辦法未定事項,按慣例或會計一般處理原則辦理。

第5篇

1、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保證決策所確定的最優方案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與執行;

2、協調及平衡公司下屬各子(分)公司經營活動與財務預算;

3、監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業經濟運行和資金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門的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

2、年度預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預算,以利逐月跟蹤分析。

公司預算的對象包括xx集團有限公司本部預算和各子(分)公司預算。

xx集團有限公司為一級預算單位,各子(分)公司為二級預算單位,各子(分)公司投資的控股或全資單位為三級預算單位。子(分)公司預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預算。二級預算單位的確定原則為是被投資企業的絕對或相對控股公司;三級預算單位必須是絕對控股企業。

1、一致性原則。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管理工作要與保持高度一致,各級預算單位的預算都必須服從於近期經營目標和長期發展目標;

2、分級預算原則。各級預算單位分別編制本級預算,然後由上級預算單位審核確定,按一級管理二級,二級管理三級原則分級管理;

3、全面預算原則。預算要全面和完整,具體包括損益預算、權益預算、現金預算三個部分。具體要求是:凡是影響目標利潤的業務和事項,均應以貨幣或其它計量形式來具體加以反映,有關預算指標之間要相互銜接,勾稽關係要明確,以保證整個預算的綜合平衡;

4、實事求是的原則。預算編制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充分估計各項目標在實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變動因素,保證預算能切實可行,充分發揮其指導和控制作用;

5、不調整原則。財務預算一經董事會確定,一般不再調整,各級預算單位應按照預算嚴格執行,作好監控分析,考核獎懲。

(1)本部資本經營的收入和支出。具體包括證券投資收入、房地產投資收入、土地置換收入、金融服務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各項直接投資預算及木材流通協會費用預算;

(2)本部管理費用預算。具體包括: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用、差旅費、辦公費、招待費及歸口管理的各項費用。

(1)當年的九月底前,由財務總監協助公司總裁根據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向預算對象下達預算編制的提示性意見;

(2)各預算對象按照分工,於當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預算建議;

(3)資金財務部對各預算對象的預算建議進行初審平衡後,編本部預算預案,經財務總監、公司總裁審核後,於當年十二月中旬前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應於當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預案的審定。

4、資金財務部應對本部預算的正確實施負責,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按季向公司總裁、財務總監彙報本部預算執行情況。

5、年度終了,資金財務部編制編報決算案,並上報公司總裁、財務總監,由公司總裁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子(分)公司預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預算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預算。子(分)公司預算參照xx集團有限公司本部預算編制方法。編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經營者根據本部傳達的預算提示目標,組織子(分)公司預算的編制,將提示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

(1)採用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內容包括生成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編制預算前應進行詳盡的市場分析和企業本身狀況分析,以銷售預算為起點,依次進行材料採購預算、生產預算、成本費用預算和應收帳款、庫存預算以及各項期間費用預算,形成三張主要預算報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全面預算需要各部門協同一致,銷售部門編制銷售預算和應收帳款預算,供應部門協助生產部門根據本年度預計銷售量,編制原材料、人工、製造費用預算,倉庫保管部門根據材料入庫、生產、銷售情況編制存貨預算,財務部門編制現金收支預算以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預算,最後由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編報的預算進行協調平衡,最終形成本企業的總預算。

(3)如果本年度預算的結果與本部的提示目標不一致,本單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層層推進,降耗挖潛,調整預算,力爭達到提示目標要求。

3、子(分)公司協調平衡所屬各預算單位的預算,形成完整的二級單位預算。

4、經本部審核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本部向子(分)公司經營者正式下達年度預算要求,並按此要求在該子公司法定機構上通過預算方案。

(1)預算一經確定,企業經營管理活動要嚴格依照預算進行,定期進行預算跟蹤分析,向本部資金財務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

(2)根據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對變化幅度超過10%的項目應及時向資金財務部報告。

(3)本部預算監控人員應深入企業實際,體察實情,為預算完成提供及時準確的決策信息。

(1)決算編報應根據實事求是原則,嚴格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要求準時進行。

(2)決算時,本部資金財務部和審計監察部對子(分)公司損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應逐項審查,然後作出指導並進行處理。

(3)資金財務部對照預算,認真分析經營結果與預算的差距,併為來年的工作提出改進措施。

(4)資金財務部將決算形成報告,上報公司總裁、財務總監,由公司總裁提交董事會審議。

全面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向董事會提交公司年度財務預案和決案,批准預案執行過程中偏差解決方案,核准二級、三級預算單位建議名單。

提出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建議,具體指導資金財務部預算編制工作。

(4)對所屬單位上報的預算進行評審並綜合平衡後報公司領導;

編制公司本部工資、福利預算,實施本部中層及以下人員、下屬公司管理層的考核與獎懲。

資金財務部為預算專門機構,其它部門為預算編制、執行、決算、考核的相關職能部門。

資金財務部作為預算專門機構和日常工作部門,應及時將預算的編制、跟蹤、決算信息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通報,同時提出監控意見,保證預算執行。

相關部門在日常監控預算完成時,應及時與資金財務部溝通,以便協同一致,快速解決問題。

資金財務部根據各下屬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作出合理評價,分別確定各項預算指標的權重,考慮客觀因素影響和預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給予適當的評分,供人力資源部考核參照。

十、本辦法自公司總裁辦公會批准,總裁簽發之日起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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