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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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認真看完了一期央視《今日説法》節目,是不是都從中領悟不少呢!那麼你的觀後感都是怎麼寫?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參閲。

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隻離開了束縛的小鳥一樣,高興地歡呼雀躍起來,離開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了遙控器,目不轉睛地換着電視頻道。突然,一個廣為人知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一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着電視大聲地對爸爸説:“雷鋒!雷鋒!”一看,原來現在播放的是《今日説法》。

《今日説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在如此危險的時刻,另外有一位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氣,把落入深水的小夥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於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夥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製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説出了真象……

看到這裏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捨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讚揚,但是,我還是認為他的方法欠考慮,因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年輕的生命。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麼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

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今日我看今日説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領養了一個男孩。對於這個男孩可説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的親生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感覺。可是隨着時間的推移,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得任性,粗暴,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給這個家帶來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戚都看在眼裏,急在心裏。特別是兩個結了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擔驚受怕。由於父母的忍讓,更是助長了養子的焰氣。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有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看似而後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可最後的結果卻出人意料。我當時就得這起故意殺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三是百多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在中國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麼這個案件會是這麼判決呢?老人是弱勢羣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個判決也給了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護的這個羣體的弱勢,真是大快人心。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辛,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該從這個案件中接受教訓,對虐待老人這絕不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教育兒女不能過於溺愛。“慣子不如殺子”我們不能説這個不孝子該死,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自作孽不可活呀!

觀看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600字

古人説得好:“法敗則國亂”。法律不僅關係到一個國家的安定團結,還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見法律多麼神聖,多麼重要。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小就要學法,保護自己。“六一”期間,央視一套12點38分專門開設了一期欄目:《今日説法——自護訓練營》,這裏的主角都是孩子。自護訓練營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題都是和兒童很貼切的,而我最喜歡的一期是第六期。這一期的內容主要是圍繞“游泳”展開的。裏面向我們講述了游泳時幾個應該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邊游泳。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同學打起了到河邊游泳的主意。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你對那裏的水況還不瞭解,不熟悉,不知道哪裏有旋渦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較容易發生洪澇災害……所以,不要到河邊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區游泳。很多同學認為只要會游泳,到哪游泳都行,這又是一個誤區。因為深水區的水可能高於你的身高,當你遊得體力透支時,腳底下沒有着力點,旁邊也沒有手可以抓的東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樣,最好不要到深水區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當你看見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時,你會怎麼做呢?你不應該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趕緊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給他(她),並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別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當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時此刻,你要做的是“見義有為”,而不是“見義勇為”。因為你還沒有那樣的能力。

看了這期的《今日説法》,改變了我對《今日説法》的印象,這個欄目不僅僅揭露社會的黑暗面,而且還關心普通大眾的日常生活,從中我們不僅可以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知識,還可以在潛移默化中提升我們的道德修養。在黨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國、以法治國、創建和諧社會的今天,《今日説法》欄目無疑是實現這一宏偉目標的輿論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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