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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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書,那麼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供大家參考。

  

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即原辭職申請書)(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須有本人親筆簽名,簽名不得打印;②須在申請書內寫明本人調入本單位時間、所評的最高職稱以及“本人自願申請與某某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樣;③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2.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審批部門存留。)
  
  3.《關於某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①該材料由單位出具;②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③該材料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4.填寫《xx市xx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①該材料由單位和本人填寫;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本人簽名、街道教辦簽署“同意該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③該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區人事部門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單位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
  
  二、辦理程序
  
  1.本人書面向學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並下載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經本人簽名後提交學校填寫。
  
  2.單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後,出具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
  
  3.單位將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和《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於3個工作日內交至街道教辦(直屬學校直接交至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辦同意後,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左側簽署“同意該同志與聘用單位解除合同”並加蓋教辦公章,由教辦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連同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和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於3個工作日內送交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5.經人力資源科提出意見,區教育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後,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權限送交區人事局審批備案或直接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6.經審批同意後,區教育局將《xx市xx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交至街道教育辦或直屬單位。
  
  7.由單位和本人填寫《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簽名單位蓋章後,單位和本人分別留存一份。
  
  8.單位依據銷編、停薪、並將以審批《xx市xx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原件歸入本人檔案,將《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複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提醒本人與區教育局檔案室聯絡,處理檔案轉移問題。
  
  9.本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檔案移交等手續後方可離崗。
  
  三、注意事項
  
  1.有了解除合同證明書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證明書“字第__號”由單位編寫。
  
  2.本人申請辭職即按解除聘用合同辦理,而不是終止聘用合同。 3.已獲得初級職稱的仍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已獲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由區人事局審批備案。
  
  4.原辭退手續參照此指南執行,單位須寫明辭退原因,提供辭退相關證據材料。
  
  
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年齡XX,住址XXX。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XX,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2021年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説明: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裏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單位規章制度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是此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理解成是企業單方的權利,即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應該做相關手續做足了,員工是否回來辦理離職並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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