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協議違法勞動者可申請撤銷

來源:巧巧簡歷站 1.04W
解除合同協議違法勞動者可申請撤銷

  
  
   孫某是某製造廠的職工,200X年6月因企業經營困難而辭退孫某,孫某在該廠工作已經有5年多了,廠家與其解除了協議和勞動合同,並支付孫某經濟補償金3000元,雙方簽訂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孫某在領了錢回家後,偶然的機會,聽朋友説,用人單位單方面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孫某每月工資1200元,按照規定單位應該發放7200元,孫某感覺被騙了,可自己已經簽了字,領了錢,不知道是否還能在向單位要回剩下的4200元?
  
  律師建議:原告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屬於雙方的協商一致的表示,如果一方反悔,依照法律可以仲裁委申請仲裁,由於雙方簽訂瞭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孫某諮詢了律師之後,訴到了仲裁委,仲裁委裁決支持了孫某的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