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節地增效”行動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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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山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節地增效”行動的實施方案

為落實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推動全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節地增效”行動的指導意見》(贛府發〔2019〕5號)和《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節地增效”行動的實施方案》(吉府發〔2019〕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高效利用”理念,把實施“節地增效”行動作為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提高行政效率的有力抓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加快綠色崛起步伐,以觀念創新、政策創新、制度創新和實踐創新,實現節地水平、產出效益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行動共繪新時代贛中福地美好安福新畫卷。

二、組織領導

為全面推進“節地增效”工作,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縣政府成立縣“節地增效”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縣高新園區管委會、自然資源、發改、工信、財政、人社、統計、税務、住建、生態環境、商務、人行安福支行、銀監、水利、應急、科技、教育、電力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指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和任務分工協同推進,建立企業“畝產論英雄”、工業“標準地”、建設用地“增存掛鈎”、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的組織、實施、評價、激勵、責任追究等管理機制。

按照“節地增效”行動有關工作部署,領導小組下設“畝產論英雄”、工業“標準地”、建設用地“增存掛鈎”、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四個專項工作小組。

縣企業“畝產論英雄”工作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副縣長兼任組長,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工信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

縣工業“標準地”工作小組。由縣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兼任組長,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

縣建設用地“增存掛鈎”工作小組。由縣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兼任組長,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

縣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小組。由縣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兼任組長,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

各相關部門相應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切實抓好“節地增效”各專項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標落實到位。

三、工作任務

(一)“畝產論英雄”

根據《江西省企業“畝產論英雄”工作方案》要求,以縣高新園區為主體,全面推進企業“畝產論英雄”,建立導向清晰、指標規範、權重合理、分類分檔、信息公開的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
將企業的相關數據導入省“畝產效益”大數據管理平台,建立企業體檢檔案;
實施電子信息、先進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綠色食品大健康等“1+3”主導產業“畝產效益”領跑計劃;
研究建立企業用地、用電、用水、用氣、排污、信貸、科技、人力等資源要素供給的差別化政策體系。

1.開展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牽頭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工作。制定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工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評價結果公告制度。2019年,對電子信息產業企業開展“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試點工作。2020年,對全縣工業企業開展“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工作。(牽頭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統計局,縣税務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科技局,縣商務局,縣供電公司。)

2.分檔建立企業體檢檔案。根據省裏要求將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有關數據導入省級平台,分檔建立企業體檢檔案。(牽頭單位:縣商務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工信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統計局,縣税務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科技局,縣供電公司)

3.實施“畝產效益”領跑計劃。對電子信息、先進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綠色食品大健康等“1+3”主導產業實施“畝產效益”領跑行動計劃,樹立行業企業“畝產效益”先進典型,引導企業創新,加快企業“畝產效益”提檔升級。(牽頭單位:縣工信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

4.實行企業資源要素供給差別化政策。在切實推進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基礎上,依據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依法依規實施用地、用電、用水、用氣、排污、信貸、科技、人力等資源要素供給的差別化政策。(牽頭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縣税務局,人行安福支行,縣銀保監組,縣生態環境局,縣科技局,縣人社局,縣供電公司)

(二)加快推行工業“標準地”

根據《江西省工業“標準地”工作方案》要求,對縣高新園區企業用地進行綜合評估,制定“標準地”出讓指標體系,探索“標準地”代辦聯動機制,明確“標準地”出讓標準要素,建立“標準地”監管體系和實行“標準地”信用獎懲評價。

5.開展“標準地”綜合評估工作。對縣高新園區企業用地進行綜合評估,建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的工業“標準地”制度,完善入園項目准入要求。(牽頭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商務局)

6.制定“標準地”出讓指標體系。根據省裏制定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指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全縣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的投資、能耗、環境、建設、畝均税收等指標。2019年,對電子信息產業用地試點開展工業“標準地”工作。2020年園區企業新增工業用地項目不低於30%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2021年,園區新增工業用地項目不低於60%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科技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税務局,縣商務局)

7.探索“標準地”代辦服務機制。探索建立“標準地”項目前期輔導服務機制,加強項目前期精準指導。探索為“標準地”項目提供全程代辦服務,組建代辦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事中事後監管,發現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實行告知承諾制。工業用地競得企業必須按照審批事項清單作出書面承諾。(牽頭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

8.明確“標準地”出讓標準要素。制定擬出讓地塊各項指標具體標準和操作指引,編制土地出讓方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自然資源部門發佈出讓公告。探索創新工業用地競價方式,在符合相關法定條件下鼓勵企業競報畝均税收等指標。用地企業在取得“標準地”後,與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明確用地標準、開發建設標準、審批承諾清單、違約責任等。制定完善項目竣工驗收、達產複核及不動產登記辦理等具體辦法。(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商務局)

9.建立“標準地”監管體系。研究制定工業“標準地”的工作細則、操作流程、工作指引、指導性指標、協議文本等內容的標準化體系。全面壓縮全流程審批時間。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達產複核、股權變更等環節實施協同監管,按約定予以獎懲。項目正常運營後,按“畝產論英雄”進行綜合評價。(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商務局)

10.實行“標準地”信用獎懲評價。開展“標準地+承諾制”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和獎懲相結合監管試點,依託“信用江西”平台,探索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信用檔案和嚴重失信名單制度。(牽頭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三)全面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鈎”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鈎”機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1號)和《江西省建設用地“增存掛鈎”工作方案》要求,持續推進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開展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建立全方位自然資源空間管控制度,提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使用效率,健全產業用地准入管理,強化土地資源市場配置,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調控,實施節約集約用地工作評價,開展節地挖潛示範典型建設。

11.強化規劃管控。統籌國土空間規劃,建立縣、鄉鎮場兩級空間規劃體系。加快建立國土空間的用途管制制度。實現“十三五”全縣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7%、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4186.67公頃以內、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0311.34公頃以內的目標。科學劃定城市發展邊界,嚴格依法查處違反規劃的建設項目。(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

12.完善用地機制。根據省裏制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分配和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掛鈎辦法》,積極開展新增建設用地“增存掛鈎”工作。嚴格執行《江西省建設用地指標(2018版)》規定,強化產業准入管理。建立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制度。根據省裏有關文件精神,推行產業用地彈性出讓,推廣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供地方式。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探索土地徵收制度改革,強化徵地主體責任機制,嚴格履行徵地程序,建立被徵地農民保障機制,支持和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徵地拆遷安置工作,提高徵地完成率。(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

13.促進高效利用。持續推進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2019年底,全縣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週期下降至3.0以下。2020年,全縣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週期持續達到3年以內。根據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積極申報新一輪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縣。(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各鄉鎮場)

(四)加快盤活城鎮低效用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47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推進方案(2017年-2018年)>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7〕1172號)和《江西省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方案》要求,以高新園區、城區、建制鎮建成區為重點,組織開展城鎮低效用地調查,建立城鎮低效用地數據庫,編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完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措施,有序盤活利用城鎮低效用地。

14.開展城鎮低效用地調查建庫。組織開展城鎮低效用地調查,擬定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範圍,完成全縣低效用地調查摸底、標圖建庫工作,編制規劃,分類制定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措施。2020年,全面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各鄉鎮場)

15.編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加快編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健康有序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再開發專項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經批准後向社會公示。(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各鄉鎮場)

16.實施城鎮低效用地分類處置。穩妥有序實施城鎮低效用地分類處置,鼓勵市場主體收購相鄰多宗低效利用地塊,申請集中改造開發,但單宗低效地塊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畝,且累計面積不超過改造開發項目總面積的10%;
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根據申請,依法依規將分散的土地合併登記。(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縣高新園區管委會,各鄉鎮場)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工作督導。縣“節地增效”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各專項工作進展情況的跟蹤指導,及時總結經驗,改進不足,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確保工作有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末對各專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彙總,並會同成員單位對工作情況開展評價,評價結果報經縣政府同意後予以通報。對推進工作紮實、要素配置精準、“畝產效益”領跑、節約集約資源成效顯著的相關單位,在產業、用地、金融、財政、科技等政策方面給予傾斜。

(二)完善監管機制。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遙感監測成果、地理信息系統和互聯網等技術手段,推動和鼓勵信息技術創新,開展調查、評價、分析、預警、巡查、共享等工作,建立完善綜合監管機制,推動自然資源全程監管和高效配置。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介,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準確發佈工作信息和政策法規解讀,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社會監督作用,營造節地增效的良好氛圍,正確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向和節約集約用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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