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者重“氛圍”輕“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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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高薪資已不再成為跳槽的主要動機。工作環境、人際關係、不用經常加班等“軟指標”構成的跳槽動機比重越來越大。在昨天舉行的2007中國人才服務業博覽會上,記者瞭解到,隨着《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跳槽時也將面臨企業越來越嚴格的背景調查,在錄用後一旦查實應聘簡歷有注水成份,很有可能會被企業以“欺詐”為由索賠。

跳槽者重“氛圍”輕“薪酬”

  三類熱門行業跳槽最頻繁

“服裝、金融、汽車等行業人才流動最頻繁,跳槽的人數也相對較多。”在昨天的博覽會上,多個從事獵頭業務的人才機構表示,從近期業務量上來看,跳槽頻繁的行業主要是這些發展迅速的熱門行業。

服裝設計員是行業的跳槽主力之一。前程無憂的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告訴記者,由於這類人員需要有創作靈感,對工作環境要求較高,在原公司若遭遇“不順心”就可能會離職。

上海廠長經理人才有限公司調查顯示,隨着越來越多的國際金融企業和國際投資商進入我國,以及國有金融機構加強人才儲備,一些來自銀行、證券、投資、保險等行業的銀行信貸、國際金融、投資分析、資本運作等崗位出現了“有價無才”的緊缺狀況,為跳槽者提供了空間。另外在汽車行業中,一些熟練的技術和銷售人員,也是各家汽車公司搶奪的熱門對象。

易獵網的徐先生表示,從其公司的統計來看,追求更高的薪酬在跳槽動機中所佔比例越來越小,更多的人考慮工作環境、人際關係、不用經常加班等。

  未來2個月決定新人去留

對仍處在試用期的企業新人來説,是走是留,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前都會有明確答案。

“未來2個月內,企業將決定新人去留,而不會像以前那樣將試用期想方設法拉長,以此減少用工成本。”英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資深諮詢顧問饒振華表示,《勞動合同法》規定,新人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按照字面理解,實際上試用工的工資標準已接近正式工,兩者用工成本差別已經不大。而且,新人試用期解除合同還會受到種種限制。“在更為細緻的《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出台之前,為了避免解讀法律產生的糾紛,企業寧願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決定新人的去留。”因此,留給新人的表現時間只有1個多月,新人們要想辦法幹出些成績來,否則很可能會被用人單位説“NO”。

  跳槽或面臨嚴格的背景調查

饒振華表示,《勞動合同法》的即將實施,可能迫使企業在招聘時對求職者背景進行詳細調查,甚至上溯到求職者上一家公司調查,或要求鑑定求職者學歷,將簡歷中的“水分”擠幹。“這些持"注水簡歷"者即使逃過第一道關卡進入企業,但可能隨時面臨背景調查,一旦查實,企業可能以"欺詐"為由直接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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