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黨建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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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市的南大門,**年建縣,縣域總面積**平方公里,轄**個鄉鎮,**萬人口,現有基層黨組織1673個,黨員31587名。截止2018年2月底,正式註冊登記的社會組織213家,其中社會服務機構115家、社會團體98家;從業人員3690人,黨員336名。213個社會組織中,已建立黨組織的67個,其中單獨組建黨委4個,黨總支5個,黨支部29個;聯合組建黨總支3個,黨支部26個。根據調研要求,現將我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組織黨建工作調研情況彙報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隨着社會組織的迅猛發展,社會組織黨建成為黨建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作為一個新的領域,各地通過不同方式進行了積極探索,如派遣黨建指導員、建立黨建工作站等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們**縣在這幾年的探索中,針對社會組織數量多、分佈散、規模小、基礎弱等特點,從工商、教育、衞生系統切入,向其他系統拓展,藉助主管部門的職能優勢、組織優勢和資源優勢,充分發揮“部門抓黨建”功能,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理順體制抓管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如果沿用傳統的屬地管理模式,往往抓不住、管不好;而行業主管部門對社會組織具有管理服務職能,開展工作有“抓手”,指導推進黨建工作就會推得動,行得通。我們先後在工商、教育、衞生系統等規模較大、人員較多、影響力強的社會組織成立了私個協會黨委、民辦教育協會黨委、民辦醫院聯合會黨委,並向其他業務主管部門拓展,明確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和屬地黨委抓黨建工作職責,建立以職能部門黨委(黨組)統一管理指導,協會黨委自我管理為主、鄉鎮黨委屬地管理為輔的“一統雙管”管理體制。對一些專業性不強、規模較小,不適合歸口管理的社會組織,由所在鄉鎮黨委實施“兜底”管理。

二是擴大覆蓋抓組建。行業主管部門工作機構最健全,聯繫社會組織最密切,推進黨的組織覆蓋最有力。我們在創建“協會+黨委”的組織模式的同時,根據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在定期梳理“隱性黨員”基礎上,對有正式黨員三名以上、有合適的黨支部書記人選的,採用“內建”方式,單獨建立黨的組織;對黨員人數少、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採取“外建”方式,由業務主管單位或行政掛靠單位黨組織管理或依託較穩定的行業自律組織組建黨支部;對沒有黨員的,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建”,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對符合建立工會組織的,先建立工會組織,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建立了黨羣組織建設“登記申報、年審年檢”制度,夯實基礎工作。全縣形成了業務主管單位或行政掛靠單位黨組織、行業協會黨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三級組織體系。

三是創新載體抓活動。主管部門抓黨建,能夠更加貼近行業系統實際和黨員需求,使基層黨建與業務工作有機融合、相互促進、形成特色。我們針對不同領域開展了各具特色化的黨建活動,比如在私個協會黨委通過開辦“誠信經營課堂”,爭創“黨員示範店”、“青年文明號”和“巾幗示範崗”為主題的“一課三創”活動,凸顯了誠信黨建特色;在民辦醫院聯合會黨委以“三好一滿意”為載體,開展“醫德好、技術好、服務好、羣眾滿意”黨員標兵評比,提升羣眾滿意度;在民辦教育協會黨委實施“三化關愛工程”,號召各民辦學校黨組織圍繞“親情化教育教學、信息化家校互動、社會化監護管理”,打造留守兒童的温馨家園。縣**學校成為蘇北最大的留守兒童寄宿學校,並被評為“中國民辦教育百強校”。

四是統籌資源抓保障。社會組織黨建基礎往往比較薄弱,而主管部門擁有豐富的黨建工作經驗和厚實的黨建工作資源,主管部門抓黨建,能夠整合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優勢資源,支持和保障系統內黨組織建設。我們通過建立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領導分片掛聯黨組織、定點指導薄弱黨組織制度,並從各系統選派了260多名經驗足、威望高的黨員幹部擔任黨建指導員,力爭做到“一人雙崗、雙向兼職”,確保黨建工作有人抓。通過黨費劃撥一點、部門支持一點、系統內籌集一點的辦法,建立100萬元專項基金,保證黨組織活動有經費。按照“一站五中心”模式,建設區域性、開放式黨羣工作站,開展“業主支持、職工擁護、黨員歡迎”的各類活動,引領黨員創先爭優。私個協會黨委黨羣工作站模式被評為全省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十佳創新項目。

五是完善制度抓規範。我們從建立健全制度着手,為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規範、有效開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先後下發《關於加強行業系統黨建工作的意見》、《關於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的基礎上,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定了《關於在社會組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的指導方案》,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提出了明確的任務和要求。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部門也紛紛從制度建設入手,建立健全社會黨組織“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聯繫羣眾工作、黨員黨內監督、黨員經常性教育管理、發展黨員工作、黨費收繳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二、存在問題

近年來,雖然在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整體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亟待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探討並加以解決。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社會組織作為一種新的組織單位,黨建工作沒有現成模式可套,沒有現成經驗可借鑑,黨建工作機制尚未真正形成,從總體上講還處於起步階段,導致部分部門黨委(黨組)對抓社會組織黨建認識不深,有的不知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抓什麼、怎麼抓,工作中存在盲目性;有的認為社會組織性質特殊,是體制外的組織,建不建黨組織“沒關係”;還有的認為社會組織規模小、人員少,抓不抓黨建“無所謂”。

二是黨員管理不嚴密。社會組織大多機構設置鬆散,人員流動頻繁,組織對個人的約束性差,不少黨員處於遊離狀態,與黨組織的聯繫不密切;一些社會組織特別是從事經營活動中的年輕人缺乏對黨的認識,只注重業務能力和經濟效益,參與黨組織活動積極性不高;有的黨員組織關係留在原單位不願轉,有的存在“僱傭”心裏不想轉,導致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不繫統,正常開展活動難。

三是保障機制不牢固。一是活動陣地難保障。大多數社會組織無自有辦公場地,靠租賃或業務主管部門支持解決;二是黨務隊伍難保障。大部分社會組織沒有配備專職人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在形式上脱節;三是經費投入難保障。少數建有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平常開展活動少,經費投入少,與其經營服務活動不成比例。

三、對策建議

社會組織黨建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前基層黨建工作面臨的一個新課題、新領域,需要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探索適應社會組織特點和規律的新路子。

(一)着力分類指導,不斷擴大黨組織工作覆蓋面。一是依託主管部門和監管登記部門建組織。全面落實“登記申報、年檢年報”制度,打好組建信息基礎、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實行信息動態管理制度,建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信息庫,做到“六個清”,即:隸屬關係清、運營狀況清、從業人員清、組織設置清、黨員人數清、業主身份清。二是完善黨組織設置形式。積極探索務實管用、靈活便捷的黨組織設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個組建一個,建立一個鞏固一個,鞏固一個帶動一批,不斷擴大黨組織覆蓋面。對暫無黨員或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組織,各級“兩新”組織黨工委應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助做好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確保黨的工作覆蓋到所有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三是對已建立的黨組織認真整頓。對已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因各種原因被註銷、不再開展活動的,應按程序及時撤銷黨組織,並將所屬黨員的組織關係及時轉入其居住地或新就業單位黨組織進行管理。

(二)着力創新舉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一是創新組織生活內容。要從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職業特點和內在需求出發,圍繞黨委的中心任務和單位的工作業務,按照“小型、業餘、靈活、多樣”的原則,利用各級黨建網信息平台、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站(點)、QQ、微博、手機等現代信息技術,把組織生活與業務研討、黨員技能培訓及單位集體活動等結合起來,把黨的活動融入社會組織業務工作的全過程。二是創新組織生活載體。採取設立黨員興趣小組、黨員互動交流、網上論壇、黨員志願服務隊及黨員輪流主持組織生活會等方式,使組織生活既體現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又對黨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有幫助,確保黨的活動和黨的工作始終為社會組織所需要,為業主所理解,為員工所擁護,為黨員所歡迎。

(三)着力建強隊伍,切實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一是強化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建設。通過開展培訓、開展“服務社會當先鋒,自律誠信比奉獻”活動,積極探索建立基層社會組織黨組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黨內監督、辦事公開等制度,以增強社會組織黨員隊伍的純潔性。二是加強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拓寬選人渠道,注重從管理和技術崗位,從黨性觀念強、思想政治素質好、羣眾信得過的黨員中選拔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三是繼續實施“雙培”工程。一方面,要創新黨員發展機制,採取羣團“推優”、黨員結對、跟蹤培養等措施,把社會組織的業務骨幹培養成黨員;另一方面要創新黨員培養機制,拓寬培訓渠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把黨員培養成業務骨幹。四是切實加強流動黨員管理。通過建立黨員信息數據庫、健全黨員基礎檔案等方式,加強社會組織流動黨員的管理,確保每個黨員都置於黨組織的有效管理和監督之中。

(四)着力強化保障,夯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礎。一是強化活動經費保障,建議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按黨員人數劃撥工作經費,為新組建的黨組織安排一定數額啟動資金,同時將黨組織考核評分作為黨建經費保障的依據;二是強化工作人員保障。加強各級“兩新”組織黨工委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隊伍工作水平。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的解聘、辭職、調動,要徵求上級黨組織的意見。凡涉及推薦社會組織人員擔任“兩代表一委員”、推優評先等,應徵求各級“兩新”組織黨工委的意見。三是強化活動場所保障。可採取單獨設立、與行政辦公場所合建合用、與社區黨員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確保社會組織黨建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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