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書範文5篇 重新審視:優秀的申請書範文

來源:巧巧簡歷站 3.29W

再審申請書是指當事人對於已經有判決或者裁定的案件,不服判決或者裁定,向上級法院請求重新審理的書面申請。本文提供再審申請書範文,供當事人參考。

再審申請書範文5篇 重新審視:優秀的申請書範文

第1篇

申請人:貴港市南環中學(教民號),地址:貴港市江南工業園;

申請人因訴貴港市港南區政府的行政訴訟及賠償一案,不服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現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請求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實,撤銷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_)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撤銷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20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依法開庭審理該案。

申請人於20_年9月28日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是以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10月16日作出(20_)貴行轄字第31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案由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管轄”;20_年11月4日,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_)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院不予受理”;20_年11月9日,申請人向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11月24日作出(20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20_年12月6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通知》,內容是:“南環中學部份土地佔用江南工業園區的用地,限3日內到港南區人民政府辦理有關事宜,逾期一切後果自負”;20_年3月23日,被申請人沒有通過任何法定程序確認,就濫用其行政職權動用警力採取強制措施,無償徵用收回申請人東面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然後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建廠,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與被申請人交涉未果;20_年3月11日,申請人向市信訪辦遞交《關於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信訪事項,要求被申請人蔘照相關征地拆遷文件的補償標準,返還申請人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等徵地補償費,杜絕剋扣、截留、侵佔、挪用申請人的補償費;3月28日,市信訪辦受市政府委託,組織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但被申請人無視這個協調會,沒有派負責人蔘加會議,由於被申請人不履行其法定職責,不予答覆,信訪事項沒有辦理結果;7月8日,申請人向市人大申請督辦《關於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的信訪事項;9月23日,被申請人作出《關於反映南環中學徵地拆補償問題的答覆》,認為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是非法用地、違章建築,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拒絕支付申請人徵地補償費;對於西面的另外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其中5畝(3284。66㎡)土地有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的住宅地則按沒有bànzhèng的建設用地用途補償,50畝(55-5)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按非法用地由被申請人無償收回不予補償,55畝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則適當補償。被申請認為申請人的157畝土地中,只有5畝土地是合法,其它的152畝土地是佔用工業園和湴村的土地,是非法用地,無償徵用收回申請人的152畝土地不予補償,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不服起訴到法院。行政法律法規規定,凡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時的作為和不作為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不利影響形成公法上爭議的,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當受理。該案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t;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受案範圍,不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和《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不予受案範圍。而今一、二審法院又拒絕受理,如何能實現和保護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二、原一、二審法院認定案件事實不完整,草率裁定定案

該案中,被申請人採取強制措施徵用收回申請人的157畝房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轉讓給2個企業辦廠,其中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以佔用工業園土地、非法用地、違章建築為由,無償徵用收回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低價徵用收回轉讓給德興機械廠。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處理是:無償收回,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並處罰款,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被申請人對申請人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處理是:以轉讓的形式進行補償5畝(3284。66㎡)土地費和55畝的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無償收回50畝(55-5)土地,因此出現20_年4月8日的《轉讓協議》和20_年5月22日的《補充協議》。本案在審理中,原一、二審法院只是審理後者這2分協議部分的次要事實,而完全忽略審理前者102畝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主要事實。理應經過庭審調查、質證查明的事實,但法官沒有開庭,卻按偏差的思路去審案、定案,不能客觀地、全面地看待案件,不能全面衡量案情草率定案。該案中,被申請人對其主張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該案不屬法律明文禁止不予受理範圍,屬於法律明文規定受理範圍。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把本應納入行政訴訟範圍予以受理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門之外,錯誤地剝奪申請人的訴權,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絕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則;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法定要件中的原告資格、被告資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等問題具有複雜性,有時很難通過對起訴狀及其相關材料的審查就能夠辨別清楚,沒有完全搞清楚相關問題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違反人民法院裁判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行政訴訟立案工作,不得隨意限縮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不得額外增加受理條件。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行政訴訟立案監督,對於符合立案條件不予受理的,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因當事人告狀無門而到處上訪,激化社會

矛盾”,因此這兩個裁定都是嚴重錯誤的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呈請審查,作出公正裁決,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確實施。

再審申請書範文5篇 重新審視:優秀的申請書範文 第2張

第2篇

申請再審人:zz,男,漢族,1965年4月生,住:鄭州市。

被申請人:nn,男,漢族,1966年3月生,住:漯河市。

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漯民一初字第14號民事判決書;二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__)豫法民二終字第119號民事判決書。

申請再審人zz、河南同澤置業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nn因借款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__年7月8日作出的(20__)豫法民二終字第119號已生效民事判決書,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被申請人的訴求屬於惡意訴訟詐騙,應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詐騙的刑事責任。

20__年3月20日zz還錢給nn錢的匯款單兩張,共計21萬,這21萬應從948萬中扣除。一、二審理期間申請人zz陳述到此兩筆還款事項項時,被申請人nn拒不承認。申請人zz申請法院調取,法院也均未調取,現在申請人zz已從銀行調出還款賬單,以證明曾還款21萬的事實。(二)原判決認定1216.5萬借款缺乏證據證明。

1、被申請人nn二審提交的20__年8月25日zz打的保證書證明借款僅有1196.5萬元,這一事實與nn一審提交的20__年9月16日zz寫的保證書借款1216.5萬相互矛盾,這足以説明原判決認定1216.5萬借款真實有效是錯誤的。

2、原判決“zz承諾給nn的工程合同沒有履行,所附條件沒有實際意義,將zz收取的承建服務區的390萬保證金予退還”,違反20__年8月18日nn與淄博市黃河工程局簽訂高速公路服務區標段施工協議書第五條第2項約定退款時間規定。且錄像證據顯示nn根本就沒給zz這390萬保證金。

①20__年8月18日nn與淄博市黃河工程局簽訂高速公路服務區標段施工協議書,協議約定nn要交600萬施工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間為淄博市黃河工程局交納給業主的保證金的退還時間執行,現在還不是退還390萬的時間。

nn在和淄博市黃河工程局簽訂合同後,由於沒錢交納,就讓zz對淄博市黃河工程局出具了由他代淄博市黃河工程局收390萬的保證金的條,這部分錢將來從zz在淄博市黃河工程局的提成中直接扣除返還給nn。所以,原判決認定由於zz承諾給nn的工程合同沒有履行,所附條件沒有實際意義是錯誤的,因為zz已讓nn和淄博市黃河工程局在20__年8月18日簽訂了服務區施工合同,所以讓zz在未和淄博市黃河工程局結算提成的條件下退還這390萬,明顯違反退款的約定條件,所以依合同約定390萬現在不應退還。

②通過申請人提交法庭的錄像中zz和nn對話,説明了這390萬保證金nn根本就沒給zz。

nn:我到時候沒法,我就得冤枉你冤枉你了,你知道吧?這就是辦法啊。”

3、申請人提交的錄音、錄像能證明了:nn包括借給zz的、購買機器設備的總共化了有460萬。這就充分説明了nn和zz之間的借款不會超過460萬元。

綜上,原審判法院對錄音、錄像證據不予採信,也不依法審查出藉資金來源,不審查資金交付痕跡證據,不審查真實欠款數額,僅依被申請人的1216.5萬元的借條就認定借款真實有效明顯證據不足。

(三)原判決讓申請人承擔借款不真實的舉證責任顯屬適用法律錯誤。

?合同法》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規定的民間借貸是實踐性合同、要物合同的法律規定。該條規定明確了借款以實際交付為合同生效要件,該實際交付的證明責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由主張借款的人承擔。結合本案,實際借錢交給zz的舉證責任應由被申請人nn承擔,但原執法犯法的將此舉證責任轉嫁到申請人身上,讓申請人承擔沒有借錢的舉證責任,並以舉證不能判決認定“事實上不存在的1216.5萬元巨大、高額債務”是嚴重違反舉證責任規則的規定的。

(一)原判決認定20__年9月16日保證書上借款1216.5萬的合同有效,缺乏有效證據證明。

1、通過被申請人nn二審提交的20__年8月25日zz打的保證書證明借款僅有1196.5萬元,這一事實與nn一審提交的20__年9月16日zz寫的保證書上1216.5萬借款相互矛盾,説明主債務1216.5萬元不真實。

2、通過原審查明應當扣除的220萬和已還過的48.5萬元,還有948萬借款來看,被申請人nn明知zz沒欠那麼多,並已還了幾十萬的情況下,非旦不予扣除,還變本加歷的讓zz寫下1216.5萬借款,這就充分説明了他欺詐的故意,實施了詐騙的行為,其行為明顯違反了公序良俗,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

綜上,nn採用欺詐的方式,把原沒有1216.5萬的債務讓zz寫了下來,並讓同澤置業公司擔保,明顯具有非法佔有同澤置業公司財產的目的,其行為依《合同法》第52條第4款之規定違反了社會主義的公共道德,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因此20__年9月16日保證書上1216.5萬的借款合同顯屬無效合同。因此,對本案應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定判決主合同無效。

(二)原判決“nn在同澤置業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未審查該公司章程,未審查該擔保是否經該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主觀上亦存在過錯,從而判處承擔二分之一的過錯”顯屬太輕。

從nn讓zz寫保證書的錄像可知,承諾書是nn一個人口述讓zz照寫,是nn主動提出讓同澤置業提供擔保,存在惡意欺騙公司擔保的行為,並不像一、二審説的僅是沒有審查相關章程或股東決議,本案的擔保書均是在nn一人策劃下製作的,所以公司擔保是被欺騙的情況下產生的,判決公司承擔二分之一的責任太重。

被申請人nn起訴申請人同澤置業的是借款,原判決申請人同澤置業承擔二分之一的擔保責任,明顯超越了借款關係的訴訟請求範圍。

綜上,請求河南省高院立即啟動再審程序,裁定中止執行,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第3篇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繫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繫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方式。

再審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200×)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第×項、第×項規定的、及等應當再審的事由(多項事由應逐項列明),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1、寫明要求撤銷××人民法院(200×)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

主要根據事實、證據與法律,闡述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法規錯誤或不當以及判決結果明顯不公的事實與理由。

第4篇

申請再審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於____年5月25日作出的(__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和____年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__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__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依據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本。

1、申請事由一:符合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______對被申請人______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t;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最高人民法院t;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年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於家庭生活,也未用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因此對於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於______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______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之間的債務屬於高利貸債務。根據t;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的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民事再審申請書範本。”據申請再審人______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______與再審被申請人______之間債務存在高利貸行為。被申請人______已償還的債務是屬於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餘款項極大可能是高利貸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______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之間的高利貸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第5篇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市____有限責任公司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市____管理??

再審申請人因不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鄂行申字第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對申請人的再審申請予以駁回,特向貴院提出申訴。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鄂行申字第_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認定事實的基本證據缺乏證據支持,適用法律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62條規定,請求再審。

1、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____)鄂行申字第____號《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撤銷湖北省__市人民法院(____)利行初字第__號行政判決書,撤銷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____)恩中行終字第65號行政判決書;

再審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經營的__至__、__至__線路於____年7月31日經營期限屆滿,期限屆滿前,申請人向再審申請人(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提出延續經營許可申請,被申請人以申請人超過申請期申請為由,先後作出了“不予受理”、“不予許可”決定。經多次訴訟,被申請人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許可”均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____年10月28日、11月24日被申請人作出的鄂利運管準字(____)__、__、__號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決定,准予__至柏楊、刮川至團堡道路客運班線延續經營。(__號判決書第15頁)。隨後被申請人於兩個月內的____年1月6日又作出了鄂利運通(____)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處罰決定書)吊銷申請人的經營許可證。

二、申請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行為”是因為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導致的,申請人不具違法的故意和過失,被申請人強制申請人“違法”。行政處罰不具合法性基礎。相關事實認定不清。

(一) 申請人具有連續經營的義務,不經被申請人批准,不能暫停運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班線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應當向公眾連續提供運輸服務,不得擅自暫停、終止或者轉讓班線運輸。”

湖北省__市人民法院(____)利行初字第25號行政判決書(以下簡稱25號判決書)查明:“____年10月28日,11月24日被告作出鄂利運管準字(____)___號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為許可決定”(25號判決書第15頁)

3、____年10月28日,11月24日作出行政許可時,是在被申請人要求整改期間,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經營狀況是做過充分考察和認可的,此時已表明被申請人認可申請人是不存在安全隱患的。

4、申請人必須提供連續經營服務。不經被申請人同意,不能私自中止運營服務,即使存在安全隱患。

(二)申請人積極主動消除安全隱患,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造成了安全隱患。相關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25號判決書列明瞭申請人在一審時向法庭提交的第五類證據、第六類證據和第七類(第9、10頁),被申請人除證據15外的其他證據的真實性並無異議(第14頁)。

1、在被申請人作出處罰決定前,申請人積極消除安全隱患。

(1)x__x年10月16日、x__x年10月__日和x__x年12月1日提出更改車輛的申請,被申請人拒絕。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違法,依據《湖北省道路旅客運輸管理工作規範》第二節:客運車輛管理第三項規定,更新的客運車輛與原車輛技術類型等級更高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准予更新。

(2)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和交警大隊反應,請求消除安全隱患;

(3)____年11月23日強烈要求被申請人中止相關車輛的運行,消除安全隱患,被申請人未許可;

3、申請人無奈之下,只能在沒有消除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連續營業。也即意味着被申請人強制申請人帶隱患營業。被申請人的不作為是造成安全隱患的直接原因。

25號判決書查明:“____年12月1日,原告在收到被告責令停運通知書後,要求購買12枱安源牌19座新車,對柏楊線路進行整改,並向被告提出請示報告,同月l9日,被告要求原告妥善處理與承租户的關係,減少新的社會矛盾,擬定切實可行的原線路客車的更新方案後,再按規定的形式和要求提出更新車輛的請求。”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公司存在安全隱患這一事實有恩施公路運輸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檢測公司)對原告公司抽查的8輛車進行檢測後,所作出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佐證”(25號判決書第18頁)

檢測公司作出檢測的時間是____年12月24日(__號判決書16頁倒數第1、2、3行)。

即:1、申請人在被檢測前已要求更換車輛,如被申請人批准,則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2、被申請人不予批准的理由是申請人有民事糾紛。眾所周知,民事糾紛往往情況複雜,解決困難,且不是被申請人的權限範圍。在越權插手民事糾紛和消除安全隱患之間,被申請人選擇了前者,拒絕了消除安全隱患的請求,置公眾安全利益於不顧,屬違法行政行為。

4、檢測公司的檢測報告結果與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不能作為被申請人行政處罰的依據。

如上所述,法院認定的行為行為的合法性的主要證據只有檢測公司的檢測報告。即被申請人一審時提交的第__號證據(25號判決書第5頁),以下簡稱__號證據

(一)被申請人違法在前。__號證據喪失合法性基礎,不能作為判斷案件事實的依據。前面已有論述,不再贅述

(二) 號證據程序違法,且被申請人濫用職權越權檢測,__號證據不具證據效力

從申請人在一審時提交的證據44可以看出,申請人的車輛是經過__市騰龍安全技術檢測站檢驗合格,經__市交警大隊核,簽發合格標示,並在有效檢驗期內。該證據被申請人認可其真實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從法條上看,本條規定是強制性規定,新聞報道不是啟動重複檢測的法律事由。25號判決認為:“在媒體對原告民興公司曝光後,對其車輛進行抽檢並無妥”適用法律錯誤。

2、檢測公司提供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所核准的承檢範圍,和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與《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沒有任何關聯性。申請人的車輛是經過__市騰龍安全技術檢測站檢驗合格,經__市交警大隊審核,簽發合格標示,從被申請人在25號判決書提交的26號證據和__號證據提供的兩種檢驗報告單都説明兩者檢驗的標準範圍,檢驗審定合格的執法主體都是不同的。安全技術檢驗的目的是是否允許機動車上路行駛。而綜合性能檢測的目的是是否允許從事經營活動。

被申請人履行了公安交通管理的職責,屬濫用職權行為。

三、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違反《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行為不合法,三判決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的。”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二條“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下簡稱道路運輸條例)沒有列明的違法行為,不應受到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可以受到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列明在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五條所規定的行為。而沒有“存在安全隱患”應當吊銷經營許可證。

?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一條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為明顯超出了道路運輸條例所設定的處罰行為、種類、範圍和幅度。不能作為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法律依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