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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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提出的重點工程建設要求,全面落實《山東省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計劃(20XX-2015年)》,省教育廳、財政廳研究決定,從****年開始,啟動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促進區域教育科學發展,以支持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學校建設為切入點,引導全省加大中等職業教育投入,調整職業學校佈局,優化資源配置,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和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全省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信息化協調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年至2015年,每年從尚未列入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的縣(市、區)中遴選一批,支持其建設1所省級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實現省政府提出的“每個縣(市)至少建成1所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的任務要求,帶動全省建成一批省級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使其成為中等職業教育骨幹力量,形成全省支持區域產業發展的技能人才培養網絡。

二、建設內容

(一)調整優化職業教育佈局結構。打破部門和學校類型界限,通過優化學校佈局和專業布點,向具有競爭優勢和辦學活力的學校積聚,徹底消除不合格學校,徹底改變中等職業學校小而散、辦學效益低下的局面。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規模,提高中職教育辦學集中度,項目學校建成後在校生不低於3000人。在市域內細分人力資源市場併科學定位,統籌專業設置,實行差異化發展,推進區域職業教育資源深度整合,提高人力培養與人力需求的吻合度,擴大專業對職業崗位的覆蓋度。

(二)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設施條件。項目完成後,一般學校佔地面積不少於150畝,生均土地不少於33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不少於6萬平米,生均不低於20平米;校園設施配套到位。

(三)改善中等職業學校實訓條件。根據有關專業建設標準按照理實一體化教學要求建設實訓設施、配置實訓設備,工位數量滿足學生實訓需要,配備標準應不低於區域產業裝備水平,實訓設備總值不低1500萬元,生均工科和醫藥類不低於5000元,其它專業不低於4000元。在改善校內實訓條件的同時,落實有關校企合作的財政、税收激勵政策,引導和支持學校開展校企合作,建設校外實訓基地,與企業合作辦學、合作育人。

(四)提高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隊伍建設水平。核定學校編制,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若干意見》中對中等職業教育專任教師准入條件新要求,有計劃地配備專任教師,改善隊伍結構,項目完成後,項目學校師生比不低於1:18,專業教師不低於專任老師的60%,雙師型教師比例不低於60%,其中,具有與專業相關二級以上職業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的教師不低於30%。落實專業兼職教師聘任制度引進能工巧匠。以專業執教能力和職業經驗構建為重點,強化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技能培訓和職業實踐。改革建立教學實績、專業經驗、技能水平、技術開發能力導向的教師職務評聘辦法。

(五)提高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水平。緊密對接區域產業、企業用工需求設置專業,吸收行業、企業參與和支持專業建設。根據目標職業崗位羣能力需求,對接職業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開發以典型工作項目為主體的新型課程體系,全面推行做中教、做中學,理論實踐一體化,轉變人才培養模式。項目學校建成後各專業均達到規範化標準,其中2-3個達到示範性標準。

(六)提高中等職業學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現代學校制度,構建行業、企業、教師、學生家長等參與共同治理的新機制。支持學校自主辦學,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建立正確用人導向。規範教學、學生、行政、財務、後勤等各項管理活動,建設有職業教育特色的校園文化。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教育家、企業家的複合標準配備和專業化要求培養職業學校校長。

三、遴選條件

(一)申請列入省財政補助支持建設範圍的學校,必須是列入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的學校,必須是獨立設置的中等職業學校,或者是由數所中等職業學校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合併組成新的獨立設置的中等職業學校。

(二)具備一定的建設基礎,近三年平均學歷教育在校生達1500人以上,專任教師不低於75人,佔地面積不少於75畝,校舍建築面積不少於3萬平方米,實訓設備總值不低於400萬元。

(三)具有相應的建設資金來源,組織保障措施可靠。

四、組織實施

每個項目的建設週期為3年,分年度申報,申報時間截止到2015年,省教育廳、財政廳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規劃論證。以市為主統籌規劃區域內職業教育發展,整合各類職業教育資源,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論證和制定中等職業學校佈局和專業布點規劃。

(二)項目申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和職業教育規劃,研究提出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方案,填寫“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書”,報市教育局、財政局。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立足長遠,按照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的建設標準進行一次性規劃,預留髮展空間,避免重複建設,提高項目效益。

(三)項目審核。各市教育局、財政局對有關縣(市、區)提出的建設方案組織審核論證,提出本市的建設方案,明確申報省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排序,將擬列入建設計劃的“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申報書”報省教育廳、財政廳。

(四)項目遴選。省教育廳、財政廳組織專家,對有關縣(市、區)提出的建設方案進行考察、論證、審核,遴選確定省財政支持建設項目。

(五)明確目標。經遴選列入省財政補助支持建設範圍的縣(市、區),要進一步細化建設任務,並在政策支持、資源整合、機制推動、目標完成等方面做出承諾,簽訂“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項目任務書”。

(六)績效評價。對省財政資金支持建設的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績效評價機制。省教育廳、財政廳將根據建設任務,每年組織考核評估,加強目標管理、過程監督。對組織、管理、保障不力的通報批評,對確實無法完成任務的將終止建設,並扣回建設支持資金。

(七)驗收評估。三年建設期滿,省教育廳、財政廳將按照《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標準》進行驗收評估。驗收合格,授予“山東省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稱號。

五、建設責任與經費保障

(一)建設責任。縣級政府是項目實施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定建設計劃、籌措建設資金、落實建設任務,協調解決建設中的問題,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抓好項目建設和管理,定期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各市教育、財政部門負責對有關縣(市、區)提出的建設方案統一論證、審核,落實市級建設資金,對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實施過程性監管。省教育廳、財政廳負責審定項目、落實省級專項資金、對建設項目管理監督、評估驗收。

(二)經費保障。省級規範化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資金以市、縣(市、區)為主籌措。列入省財政資金支持建設範圍的,省財政每個項目補助800萬元,補助資金分兩年撥付到位,重點用於實訓設備採購和師資隊伍建設,不得用於徵地補償、校舍及其他基礎設施條件建設。未列入省財政資金支持建設範圍的,由當地自行組織建設,條件具備後直接參加省統一組織的分級認定,達到規範化建設標準的,省財政給予獎勵,已列入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項目的學校不在獎勵範圍。青島市自籌資金組織實施。各市、縣要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進一步強化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努力加大中等職業教育投入,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嚴格落實教育費附加不低於30%和地方附加不低於20%用於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確保中等職業學校規範化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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