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管理制度7篇 "優化食品行業的經營管理:探究食品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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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管理制度》是指針對食品經營活動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規定,其目的在於保障食品的質量安全,並規範食品市場秩序。本制度內容涵蓋了從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要求,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基礎。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7篇

第1篇

一、設立事故專職人員、規定人員職責,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臵小組。負責食品安全的登記、上報和反饋;現場調查;原因分析;採取控制措施;作出處臵決定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應經常瀏覽查閲國家有關食品安全信息網,及時注意當前有關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如有接到或發現食品安全的有關信息後,處臵小組立即按要求仔細詢問有關情況,填寫情況記錄,提出初步控制意見,情況比較嚴重的要立即上報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人員調查、核實、處理。

四、在知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內報告衞生、質檢等部門,並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作出階段性報告。

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後,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處理,採取下列措施:

(二)、立即停止有關食品的採購、食用,對可疑中毒食品及有關食品工具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三)、積極配合衞生、食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四)、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監督部門的'同意後,再及時清潔消毒。

六、總結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訓、認真反省,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並提出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加強有關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加強有關物件的清潔消毒。

八、嚴格檢驗,做到不合格、不衞生的食品不採購、不食用。

食品經營管理制度7篇

第2篇

1、質量部負責提出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全體 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 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部門經理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公 司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對公司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 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 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1、 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保證產品來源渠道合法和質量安全, 購進產品時應當向生產商或供貨商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主體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 和衞生許可證等。 2)證明產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或合同、協議、供貨單、調撥單、報 關單等票據。 3)證明產品質量的合格證、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提供產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誌證書、強制 性認證證書、商標註冊證。

2、首次交易時,索取的有關證照和證明材料,查驗後複印保存。上述證照和 證明材料如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並複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的,應當 每年核對一次。

3、每次與生產商或供貨商交易時,都應當索取規定的有關票證和證明材料, 並保存原始票據和證明材料複印件。

4、對進貨產品索取的票證等有關證明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備查,設專人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 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 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 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 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 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衞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 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 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 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 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 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誌。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 相符。

3、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温庫、 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 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 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脱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 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衞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 打掃衞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 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 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 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 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 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 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 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 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 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實施。行 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 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 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 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 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 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 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 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 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進貨查驗、進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1、採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 印章的有效的《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 ,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樣品實樣, 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複印件及口岸進口 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2、採購保健食品應簽訂採購合同,並有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 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 並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4、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 、有效期、 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説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 購進記錄必須註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 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壹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衞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 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 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 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 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 品及銷後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 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9、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或上櫃台,如發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 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1、 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保健食品購入業務關係的保健食品生產 或經營企業。 2、索取並審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複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 託書原件、保健食品銷售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3、 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

4 、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營企業,還必須審核其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 品的合法資格,索取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5 、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內容:gsp 或 gmp 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 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審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 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 體驗設備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並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保健食 品質量的要求等。

6 、 首營企業的審核由保健食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 同進行;審核工作要有記錄,審核合格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從首營企業購 進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保存。

1 、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保健食品(含 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2 、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保健食品 出廠檢驗報告書、保健食品説明書及保健食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3 、資料齊全後,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 組審核合格後,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貨。

4 、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範,字跡清晰。

5、 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審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 瞭解保健食品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10 3) 審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範 圍。

6、 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 審核程序重新審核。

7 、審核結論應明確,相關審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保存。

1、 當市場產品發現嚴重的質量事件,由質量部立即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2 、首先成立“緊急召回”處理小組,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小組應由下述 人員組成:總經理;銷售經理;質量經理。

3 、根據市場有關情況,該小組必須做出是否執行緊急召回的決定。

4 、一經做出緊急召回的決定,應由銷售及質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機構停止銷 售或使用有關產品:產品經營機構;醫療機構。

5 、各區域銷售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與接收該產品的直接客户聯繫,根據 該客户的銷售記錄追蹤下一級客户,及時進行召回。如部分產品已被使用,應盡 可能追訪使用者,寫出詳細報告。

6 、各地區將召回的產品全部退回公司,並將各地的收回情況做出總結,填 寫“緊急召回報告” 。

7 、召回工作結束後,由質量部將整個召回過程寫出總結。召回過程的書面 材料由質量部負責整理、存檔。

1、對公司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 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 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 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食品質 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 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 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 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衞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衞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 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 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 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温濕度在規定 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 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 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 司或廠家進貨。

3、 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 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 《衞 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 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 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 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 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 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 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 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 並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第3篇

1、質量管理部負責提出門店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門店全體員工會議討論並經門店質量負責人批准後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門店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門店質量負責人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門店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崗位職責對門店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項目外,應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門店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質量負責人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門店負責人批准後下發實施。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採購、貯存、銷售、售後服務制度

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信息編制購貨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脱銷或品種重複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4、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註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制度》。

6、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1、所有門店經營的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籤和説明書與批准的內容相符後,方準上架。

2、質量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於冰箱(温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於陰涼處(避光、温度不高於20℃),可常温儲存的需控制温度(温度0-30℃),門店的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應保持貨架保健食品的清潔衞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温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門店的温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5、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下櫃處理。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衞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1、門店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後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諮詢和投訴。

2、售後服務部應建立售後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彙總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

3、定期開展用户訪問,積極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及時向質量管理部門反饋客户質量查詢或投訴信息,並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5、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於消費者監督。

6、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採納,並予以感謝。7、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諮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1、對門店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門店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門店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門店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門店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門店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衞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衞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門店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温濕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門店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門店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衞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第4篇

為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食品經營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法定證照。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台帳制度。採購食品嚴格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並如實記錄購進(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購進(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購銷台帳保存兩年以上。

四、嚴格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過期黴變等《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標籤管理規定。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報告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食品經營户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人民羣眾的監督檢查,並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第5篇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燬。

三、冷藏、冷凍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温度範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温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温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温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衞生。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檢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檢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 “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複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3、食品索證索票後,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台賬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制度。

2、建立食品進貨台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市局下發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憑證格式為二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台帳),第二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台帳)。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台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台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複印或掃描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台帳記錄和票據粘貼。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台)、為主開展生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3、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複印存檔。

4、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後,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於本單位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第7篇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衞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

七、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在就餐場所設臵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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