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應急管理制度4篇 緊急應變,完善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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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應急管理制度是指企業為應對突發事件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包括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流程、應急演練等。它是企業保障生產安全的重要措施,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事故損失,並及時恢復生產秩序。

生產應急管理制度4篇 緊急應變,完善生產管理制度

第1篇

1、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預警預報和應急管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特制訂本制度。

2、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範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應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4、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及危險源管理,以便有針對性地收集安全生產預警預報信息,根據工程進度、施工季節和施工強度(施工現場人員設備數量)更新安全風險評估,調整危險源級別。

5、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6、廣開信息收集渠道,保持與上級、公司及業主緊密聯繫,並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渠道獲取宏觀及周邊安全生產信息,預警信息包括氣象災害、流行病、周邊安全事故及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級別等。

7、危及項目大範圍安全生產的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需經項目經理批准,局部預警信息可通過電話、警報器、警鐘等方式;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的方式進行。

8、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後,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3分鐘。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9、突發事故發生後,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10、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由項目部安全文明生產領導小組組成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1、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1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態的形勢,有權調動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相關部門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盡力協助救援。

1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態的形勢的需要,可以請求社會相關組織機構協助救援,相關項目部組織、施工隊必須做好引導、協助工作,以便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機構的.作用。

14、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安全環保部要做好現場記錄,包括拍攝現場照片,以便事故調查處理。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佈恢復正常工作。

15、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16、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17、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議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並與項目副經理一起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18、突發事故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佈簡要信息和應對防範措施等。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19、編制書面事故調查報告,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報告給相關升級領導機構。

20、對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生產應急管理制度4篇 緊急應變,完善生產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範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並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並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並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於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後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範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並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後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並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羣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塗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並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並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3篇

加強和規範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4.4 應急設施、器材所在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用。

4.6.1 突發事件發生後,公司應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協調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行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協調現場治安秩序和公司員工思想穩定工作;按規定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

4.6.2 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集結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的安排和指令。

4.6.3 發生事故後,發現人員要首先向單位領導報告並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警,嚴禁單獨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勢嚴重,須等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

4.6.4 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專業隊負責人應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集結本隊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援。

4.6.5 事故發生後,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採取正確緊急措施,確保各裝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

4.6.6 參加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可盲目施救,應首先分析事故形勢,明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風險程度,按可能發生的最嚴重的後果考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全面防護措施後,再展開救援。

4.6.7 施救人員在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可能引發更加嚴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要及時採取措施,緊急避險,撤離危險區域,防止更大的傷亡。

4.7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恢復措施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第4篇

1、施工單位每年對職工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理程序的培訓。特別是要加強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2、項目部要在建設單位,總監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預案,分門別類,制定及修訂本單位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項目部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單位以及關鍵工作崗位在內的應急預案,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並與上級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積極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通過演練,檢查預案,鍛鍊隊伍,教育職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水平。

5、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理知識,提高職工救援技能,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7、加強對應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儲備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

8、項目部要切實保證對應急管理設備及設施的資金投入力度。

9、對重點部位的危險源點及重大危險源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

10、安全生產事故善後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高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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