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處罰管理制度4篇 “辭退紀律:精確員工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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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對員工處罰管理制度進行介紹和解析。在現代企業中,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員工處罰制度是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員工行為規範的重要保障。通過嚴格的規定和明確的處罰流程,將有效地約束員工行為,維護企業的利益和形象。加強員工處罰管理制度的建設,對於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具有積極意義。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4篇 “辭退紀律:精確員工管理策略”

第1篇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於“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5.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於記功1次,記功3次等於記大功1次。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僱”、“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僱”處分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於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於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於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僱。

員工的獎懲,應敍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並摘錄事由公佈眾知。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員工處罰管理制度4篇 “辭退紀律:精確員工管理策略”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無條件照價賠償,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户爭吵,影響公司聲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佔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第3篇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五條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2、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採納;

7、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八條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衞或管理人員查詢;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大酒店管理祕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4篇

為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調動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現場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獎罰制度如下:

1、公司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裝卸作業時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規定,違者每次罰款10元。

2、不準在作業範圍內用餐、閒逛、追逐打鬧,非工作需要,不準在貨物、機械、設備上閒坐、躺卧,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不準在倉庫內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及大小便,違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罰款10元。

4、裝卸作業人員工作要求,應服從倉庫員安排,工作中有疑問可協商解決,不得發生爭執和衝突,違者責任方每次罰款20元。

5、現場的所有作業,一律要通過倉庫員調派,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接受客户委託和收受費用,違者每次罰款50元。

6、堅持文明生產,禁止野蠻作業,作業中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如造成損失的酌情賠償處理。

7、倉庫員收發貨應認真校對有關單證及貨物,嚴格把好交接關,因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除由當事人承擔部份經濟損失外,還給予警告,甚至開除。

8、嚴禁攜帶火種或危險品、化工品進入作業場所,違者每次罰款50元,如造成嚴重後果,公司開除;另送交行政機關處理。

9、任何人不準有意損壞、偷竊公司財物,違者視情節輕重處罰100-500元,並公司開除。

10、對公司生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每項獎勵50元。

11、工作積極性高,作業效率創公司最新記錄的,每次獎勵50元。

12、員工服務態度好,為客户排憂解難,受到客户書面表揚的,每次獎勵50元。

此制度由專人記錄執行,每月公佈一次,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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