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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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某縣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6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7〕19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達市府發〔2017〕17號)精神,改革和完善縣屬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切實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適應市場化、現代化新形勢和經濟發展新常態,理直氣壯地做實做強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充分發揮國有企業服務和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

(二)基本原則

市場導向,權責明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理順政府與國有企業的出資關係,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依法確立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

統籌安排,重點突出。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依法行使國有股東權利,重點管好國資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激發企業改革發展的動力和創新轉型活力。

分類監管,放管結合。實行分類監管和考核,提升國有資本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按照權責明確、監管高效、規範透明的要求,該放的依法放開,該管的科學管好,嚴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分步實施,有序推進。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堅持先行試點、分步實施,突出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系統性、協調性,有序推進相關配套改革,充分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

二、大力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

(三)明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遵循公司法和以管資本為主的原則,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修訂國資監管機構“三定方案”,調整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內部組織設置和職能配置,明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根據政府授權,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監管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圍繞增強監管企業活力和提高效率,重點管好國有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將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理順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專業化監管優勢,逐步推進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全覆蓋,確保國有資產出資人對出資企業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政府辦公室、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交運局、縣文廣新局、縣糧食局、縣電視台)

(五)規範出資人監管方式。大力推進依法監管,着力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按照事前規範制度、事中加強監控、事後強化問責的原則,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切實減少出資人審批核準事項,優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效率,更多運用法治化、市場化的監管方式,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
加強對企業集團的整體監管,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由一級企業依法依規決策;
改變行政化管理方式,將國資監管具體要求體現在公司章程中,通過“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規範董事會運作、嚴格選派和管理股東代表和董事監事,將國有出資人意志有效體現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政府辦公室、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交運局、縣文廣新局、縣糧食局、縣電視台)

三、突出國有資產監管重點

(六)調整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突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監管,遵循市場機制,制定國有資本投資負面清單,編制國有資本戰略規劃併發揮在企業發展中的引領作用,明確各企業主業界定和改革重組、投資併購、轉型升級、實業拓展方向,探索設立創投基金、風投基金等形式,開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規範調整存量,科學配置增量,提前佈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成長型產業的初創企業和成長期企業,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通過對國有存量資本的重組、增量資本的引導、發揮投融資平台作用等方式,提高國有資本流動性,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和提升效率,加快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結構。(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局、縣商務局、縣糧食局、縣投促局、縣金融辦、縣電視台)

(七)加強國有企業分類監管。針對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界定和類別,在戰略規劃制定、資本運作模式、人員選用機制、經營業績考核等方面,實施更加精準有效的分類監管。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結合企業經營狀況和改革發展需要,探索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不斷優化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分類改進考核體系和辦法,綜合考核資本運營質量、效率和收益,引入經濟增加值作為效益考核指標之一,並將創新轉型、重大改革任務、財務運行指標、履行社會責任等納入考核指標體系。強化監管考核結果運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考核結果與職務任免、薪酬待遇有機結合,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分配。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接軌、與企業功能分類和行業特性相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效率相掛鈎的工資總額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環保局、縣交運局、縣文廣新局、縣糧食局、縣電視台、縣總工會)

(八)強化國有企業外部監督。建立健全外派董事、外派監事會制度,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審計監督體系和違法違規經營責任追究體系、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體系、國有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探索建立糾錯、容錯機制。建立出資人監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推進監管工作協同,實現信息共享和動態監管。加強對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及監管企業財務狀況的監測,強化國有產權流轉環節監管。完善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設立統一的信息公開網絡平台,在不涉及國家祕密和企業商業祕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地披露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國有企業公司治理和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關聯交易、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信息,建設陽光國企。積極促進企業上市,利用市場和社會力量促進監管。(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九)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本回報為主要目標,探索通過劃撥國有企業的國有股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注資組建與重組、改組具備一定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相結合的方式,組建縣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明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授權的內容、範圍和方式,依法落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董事會職權。探索有效的管理運營模式,通過股權運作、價值管理、有序進退,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財政局、縣法制辦)

(十)明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職能職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本履行出資人職責,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台,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自主開展國有資本運作,對所出資企業行使股東職責權利,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維護股東合法權益。以財務性持股為主,建立財務管控模式,重點關注國有資本流動和增值狀況;
或以對戰略性核心業務控股為主,建立以戰略目標和財務效益為主的管控模式,重點關注所出資企業執行公司戰略和資本回報狀況,按照責權對應原則切實承擔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責任單位:縣國資辦)

(十一)開展政府直接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試點工作。縣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直接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將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行使的投資計劃、部分產權管理和重大事項決策等出資人權利,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其他直接監管的企業行使。(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政府辦公室、縣財政局、縣法制辦)

五、統籌推進各項配套改革

(十二)完善國資監管政策。根據《四川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做好相關制度廢改立工作,不斷健全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體系。(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政府辦公室、縣法制辦)

(十三)優化國有企業改革環境。梳理完善和落實國有企業改革涉及的工商登記、財税管理、土地變更、經營許可、資質評審等方面政策規定,建立對公共服務類企業政策性虧損和非公共服務類企業承擔的公共業務性虧損的合理補償機制,對因歷史原因、政策因素等形成的虧損,通過政策性項目、服務補償、資本金注入等多種方式補虧。(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國資辦、縣市場監管局、縣地税局)

(十四)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財政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等部門建立覆蓋全縣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到2020年達到30%。合理安排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將支出用於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注入及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方面。[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資辦、縣屬國有獨資(控股、參股)企業]

(十五)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針對“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氣和物業管理)、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問題,制定統籌規範、分類施策的措施,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責任單位:縣國資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屬國有獨資(控股、參股)企業]

(十六)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按照依法依規、分類推進、規範程序、市場運作的原則,有力有序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具備條件的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責任單位:縣國資辦、各鄉鎮、縣級各部門)

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改革,國家和省、市、縣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開江縣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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