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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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的正文部分包括個人或機構的背景信息,通過申請書,申請者可以準確傳達自己的動機和激情,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6篇,供大家參考。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6篇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1

申請人:

監護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傷殘等級鑑定,護理等級鑑定,護理期限,誤工時間申請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日xx日下午二點多,原告在濱州市優撫醫院被人打傷,傷至頸部,左側眉弓受傷,在被告處簡單縫合,被其送往濱州市醫學院附院,入院診斷為顱腦外傷,頸脊髓損傷,完全不能自理。由於附院治療效果不明顯,原告被迫轉院到濱州市中心醫院治療,經過中心醫院的治療,出院時不能自行小便,厭食,對光反應靈敏,完全不能自理。現在申請人已經出院,因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等級、護理期限、誤工時間等進行鑑定,特向貴院申請,請法院批准。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2

申請人: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申請事項:

傷殘等級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____年___月到____醫院做腳趾整形美容手術時,因醫院方的原因造成醫療事故,致使申請人的兩腳趾被截除,現申請法醫對申請人的上述傷害情況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3

xx交警支(大、中)隊:

我叫xxx,男、xx歲,住:xxxxxxxxx。

今年x月x日x時x分許,我在xx街xx處被一輛xx車碰撞受傷(敍述事故發生的經過,可摘抄事故認定書),經xx市人民醫院診斷為:1、xxxx;2、xxxx(按醫院診斷書書寫),通過xx天治療,現在xx處仍然xx(所留下的殘疾),該殘疾將在xx年內無法恢復,特向xx交警支(大、中)隊提起傷殘鑑定申請。

申請內容:

1、xxx傷殘等級(如有兩處以上傷,應考濾相加計算)。

2、護理依賴程度(如傷殘等級高,調解或訴訟時,要求護理費的依據)。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4

被申請人:xxx,女,x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周秀玟的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於20xx年2月27日已經貴院立案審理。在被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材料中,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所委託鄭州市貴醫司法鑑定所對其傷殘等級所做的貴(20xx)臨鑑字第18號《鑑定意見書》提出異議。

主要理由如下:

一、該鑑定意見中的檢查關節活動度結果不符合客觀事實,構成傷殘的依據不足。

司法鑑定檢驗所見,被申請人左膝關節活動明顯受限,屈曲00-800,伸展800-00。而根據鄭州市骨科醫院20xx年12月15日記載的《出院記錄》(即第二次住院取內固定)為:患者入院時左膝關節活動正常,左下肢行走步速、步態正常。dr片:左脛骨平台骨折術後,骨折端對線對位良好。20xx年12月12日手術取出鋼板。出院情況:左膝關節及左踝關節活動正常,膝關節可屈曲90度。

從病歷記載的內容來看,被申請人出院時左膝關節活動正常,活動度已經達到90度,但傷殘鑑定竟然只有80度,顯然該鑑定結果不符合客觀事實。按照出院時的情況,被申請人的左膝關節活動功能正常,不可能達到喪失沒有達到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被申請人不構成傷殘。

二、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單方委託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被申請人單方委託鄭州市貴醫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而該鑑定檢驗結果與客觀事實不符,申請人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請重新鑑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鄭州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5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誤工期限、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後續治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xxx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某些組織器官經醫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現需要對傷殘等級、護理人數及時間、後續治療費等進行鑑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鑑定事宜。

申請重新鑑定傷殘申請書篇6

申請人(上訴人):xxxxx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在xx市龍蟠中路69號。

代表人婁偉民,人保南京市分公司總經理。

被申請人(被上訴人):李xx,男,19xx年3月8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漢族,xxx市江寧區銅井鎮牧龍村牧龍鎮村79號。

申請事項:

申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被申請人的傷殘等級鑑定結果,特申請對被申請人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

傷殘評定是一個複雜的工作,鑑定人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一審庭審過程中,申請人明確提出對被申請人李樹彬十級傷殘的司法鑑定意見書不能認可,申請重新鑑定,但是原審法院並未依法全面審查客觀事實,未批准申請人該項申請,判決認可了李樹彬的十級傷殘。

因此,特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批准對被申請人李樹彬的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

此致

xxx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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