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篇 "建立規範的學校財產管理制度,實現資源最優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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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學校財產管理制度,該制度是為了規範學校財產行為,實現合理利用、安全保管、防止浪費和損失。該制度包括物資管理、資產管理、設備維修、報廢、拍賣等方面,旨在加強學校財產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安全。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篇

第1篇

財產物資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着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於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正確區分b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

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並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餘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文體器械室、醫務室及食堂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後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並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保管員每月要與各分室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保管員與分室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並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組辦公用具實行包乾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並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對各班級、處、室、組在一年中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認真負責,為學校節約資財成績顯著的,保管員應報經總務處及校長室批准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於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負責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4、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須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

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加強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購建(採購)、驗收(入庫)、使用(領用)、調撥、報廢、清查環節的管理,嚴格各項審批、領用手續。

(1)要根據需要與可能,努力用現代科學技術裝備充實和改善辦學條件。但是要反對不切合實際的貪大求洋標新立異講排場擺闊氣的不良之風,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固定資產的購建計劃。

(2)庫存材料的採購一定要按教育教學及業務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額,按計劃進行採購,要防止積壓和浪費。材料儲備定額由材料保管員制訂報校長室和財務部門備案。某種材料儲備定額=某種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單價×儲備天數。

(3)購建前,必須按計劃填制請購單(一式兩份)。如果是基建項目還必須有可行性研究決策分析報告和設計概算資料。

(4)購建時,要做到集中統一,由採購人員按批准的計劃採購,按照內控制度規定,業務經辦與財物保管員屬不兼容職務,必須分開。採購要貨比三家,大宗同類物資要集中批發採購,按物資的最優性價比挑選採購。專業設備或貴重物品要吸收專業人員一起採購。

(5)採購財產物資的折讓、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須如實反映並繳財物部門入帳,作相應的會計處理。

(1)固定資產、庫存材料購建後必須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憑請購單、購貨發票進行實物驗收,如發現實物與請購單或與發票所載內容不同,暫緩驗收,待查明原因後再處理。如果一致,則開出驗收入庫單,並在發票上加蓋“已入庫”戳記,並在驗收欄簽章,分別固定資產或庫存材料登記明細帳,是固定資產的還要填制固定資產卡片。

(2)採購人員憑請購單、發票及財產、物資驗收入庫單,先送有關人員審核,再送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報銷。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採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範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餘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後,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後剩餘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餘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並填寫入庫單(註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餘額。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准。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准,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後入庫。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

損壞現象。對於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於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 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淨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注

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後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保管員,分室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

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瞭、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並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髮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七、固定資產保管員每年要積極配合國有資產管理局。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3篇

第2篇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台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儘量減少財產損失。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並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第3篇

1、學校有一位領導分管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師生員工愛護公物,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風氣。對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有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無故損壞、丟失的,責令照價賠。

2、為做好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建立有校財產物資保管員、校級領導參加的校級財產物資管理組及班級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組織。

3、各班、室在開學初由總務處,向有關教師辦理財產交接手續。

4、財產交接後,各班、室(音美體、儀器室、閲覽室、電腦室、食堂),不得將財產私自搬遷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

5、總務處在期中作一資助全面校產檢查,使用情況作好記錄。期末作全校性財產驗收。如有損壞和遺失的,一律按購價和製作的實際價賠償,並扣其班級的競賽分。

6、儀器室每學期末把財產的報損單送總務處(附單),經總務處核實,由總務主任簽字後方可報損。

7、為了更好地使用校財產,保持物資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總賬上設立“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科目和設置《固定資產登記清冊》及班級《固定登記清冊》。

8、為了改變無人負責和職責不明的現象,按班、室、人和存入點,落實到處、室、班、人,並簽訂《固定財產登記清冊》協議,定期檢查,誰用誰管。

9、一切增添的資產要經過校長審批、保管員驗收簽章的手續,由財會室審核入賬。一切減少的固定資產要經過校級財產管理組織鑑定,由校長報批。

10、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在一般情況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換出售。但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和工作的前提下,經校級財產管理組織同意,校長審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時必須辦理出藉手續,收取一定的租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校內教師對教育用的設備借還都要在保管員處登記註冊。學校購入財產、物資,先有經辦人簽名,後由校保管員驗收簽名、登記。最後由校長審批,方可到財務室核算報賬。

11、班級財產管理組織對本班財產每月清查、盤點一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年級組長和校級財產管理組織,每學期清查盤點一次,瞭解使用情況、調整賬目、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現問題、改進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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