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篇 "突破傳統,創新學校財務管理:探索最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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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財務管理制度是保證學校財務公開透明、規範有序、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的重要手段。最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的出台,將進一步規範學校財務運作,確保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快速、高效、透明、規範。

最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篇

第1篇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准後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説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國小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繫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准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夥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最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篇

第2篇

第1條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3篇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税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填進修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税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處辦理結算。

學校各類需要採購的物品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做好預算由校長籤批,方可借支進入採購程序,採購秉承一人為私二人為公的原則,為報銷提供證明。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賬不借。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財務)、校長簽字,方可報銷、進賬。

2.凡到財務處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財務處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

第4篇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製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後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後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並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後果自負。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後,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税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後方能報銷。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後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後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註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後方能報銷。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閲後,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佈,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儘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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