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宿舍管理規定5篇 "規範集體宿舍管理,提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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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宿舍管理規定》旨在規範公共場所的居住環境,確保居住安全,並促進同事之間的合作與融洽。本規定明確了集體宿舍的使用範圍、管轄權、管理對象、管理原則等方面的內容,是保障集體宿舍管理有序的重要法規。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5篇

第1篇

為使全體職工生活在一個優美、整齊、清潔的環境中,結合南京公司的相關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設施:凡住在活動板房內的所有職工嚴禁在宿舍牆壁上亂釘釘子、亂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損壞活動板房的,按活動板房原價賠償。

二、宿舍衞生區:每個宿舍選出一名宿舍長,排出衞生值日表。每天必須認真整理、清掃二次以上,確保室內外衞生,保持清潔、整齊、美觀和室內通風,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內。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會公德,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規範化,衣被疊放整齊,牀底下鞋子應擺放整齊,嚴禁從樓上往下倒水、亂扔垃圾以及在二樓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熱得快等燒水、燒飯;嚴禁用太陽燈等烘烤衣物、鞋子等;嚴禁睡在牀上吸煙,以防發生火災;宿舍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熄.

五、個人衞生:堅持做到勤洗手、勤理髮、常洗澡、勤換衣服和工作服、鞋襪、勤曬被褥;嚴禁隨地亂倒剩飯菜、隨地大小便,所有洗過的衣服全部涼曬到專用曬衣鐵絲上。

六、嚴禁在樓上樓下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人/次,嚴禁發生盜竊行為,如發現立即送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5篇

第2篇

1、公司範圍內一切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一切公物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員工必須由後門進入,早上九點前及晚上六點後,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後門,若有事外出者,需隨手將一樓後門關上。

2、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不準吵架、打架、鬥毆,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3、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內不得存放任何危險物品和有礙衞生的物品。

4、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不準在牆上或門上亂刻亂畫,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食堂處不得將辣椒、葱蒜、肥肉、骨頭等隨意丟在地上,應放於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療藥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帶離本店。

6、不準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開飯二小時內為用餐時間,此後,不能去廚房熱飯或要求他人熱飯。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不準私自接用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酗酒及大聲喧譁,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寢後關燈。

10、上班時間內不得接見朋友或將其帶入公司內,必要時,需經上級領導同意方可。

11、宿舍鎖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內電燈壞了或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進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體同仁共同遵守各項守則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盜、協助公司做好綜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違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處罰。

第3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4篇

為使教職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管理合理化,為了宿舍安全與衞生,保障教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學習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規定下列各項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宿舍和房間,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説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於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並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如屬違紀、違法而被學校辭退的教職工,必須在接到辭退通知當天遷出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屬學校所有,歸教職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設施設備非正確使用而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包工時費用)。

7、每間宿舍的水電費自理,(由學校代收每月在工資代扣)按該房住宿人員平均分攤。水費每月5元。

9、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特別是熱水器),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

10、不要躺在牀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並注意熄滅火種。不要在宿舍內亂接或改動線路,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的罰款,並承擔再改裝費用。

11、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整理,並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有序。有垃圾及時拿下樓放在統一指定處,宿舍過道、門口、樓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記錄在冊。

12、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13、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搬離學校,另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4、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包括打牌、打麻將)等不正當行為。

15、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潔衞生。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內一律禁止向後面窗户丟垃圾,洗刷廚具時不得將剩餘飯菜倒入廁所或通過下水道流入宿舍後溝,女老師宿舍特別注意廁所清潔,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費用由該宿舍負責。

17、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總務處同意,入住的教職工家屬必須是直系親屬。

18、上班時間儘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鎖好門窗,關好電源。

第5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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