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學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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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學員考勤制度
為了規範教學工作,嚴肅教學紀律,保證安全技術培訓效果,達到提高學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之目的,特制定學員考勤制度。
一、學員考勤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訓室的一項嚴肅認真的日常工作,由培訓室具體落實。
二、學員考勤分為日常教學考勤、現場實際操作教學考勤、企業培訓班考勤和培訓抽查考勤四種。
日常教學考勤是指在日常理論教學過程中,每日對學生出勤率、病事假等方面的考勤記錄相關工作。當班教師是第一責任人,考勤結果應當予以記錄。
現場實際操作教學考勤是指在實際操作教學過程中,於教學前、教學中、教學後學員出勤情況的記錄相關工作。當班聯繫人和教師是第一責任人,考勤結果應當予以記錄。
企業培訓班考勤是指在企業辦安全技術培訓班的過程中,由企業組織人、我校聯繫人、當班教師等對學員出勤情況的記錄相關工作。當班聯繫人和教師是第一責任人,考勤結果應當予以記錄。
培訓抽查考勤是指對前面三種考勤情況,由分管校長、科主任對其進行抽查。
三、考勤要有記錄,記錄到人,記錄要於培訓結束後三天內一併交培訓室整理歸檔。
四、考勤統計結果要與“培訓開班跟蹤記錄單”填寫內容一致。
五、考勤工作是各級人員工作責任心的一種反映,可以作為教師日常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六、考勤中發現不正常情況時,教師要及時通知培訓科分管校長、科主任,必要時可將出勤情況及時通報生產經營單位培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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