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制度6篇 "建立國小生課外讀物管理制度,呵護閲讀成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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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國小生的全面發展,加強課外讀物的引導和管理,各級教育部門逐步推行國小生課外讀物管理制度。該制度要求學校提供多樣化的讀物資源,制定閲讀計劃並督促落實,同時對學生的閲讀進行指導和評估,以確保課外閲讀對學生的成長產生有效的促進作用。

國小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制度6篇

第1篇

為豐富學生課外閲讀內容,拓展閲讀活動,營造良好的閲讀環境,規範課外讀物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現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對學生帶進校園的課外讀物做好登記、管理、審核,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杜絕各種商業宣傳讀物進校園,做好課外讀物進校園的備案與登記工作。

1、課外讀物進入校園都要經過審核小組組員集體研究決定,經會議通過後向組長、副組長提出申請。

2、凡發現課外讀物包含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等內容及鏈接,要求立即沒收。及時清理、整頓傳播色情、低俗信息等違法違規和不良信息的課外讀物。

3、要確保進入校園的'課外讀物的內容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要以“有效服務教育教學、不增加教師工作和學生課業負擔”為原則。

4、課外讀物選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適度性。要保證課外讀物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啟智增慧。

5、嚴格合理選用課外讀物,嚴格控制數量,防止影響正常教育教學。

6、凡未經審核小組記錄審查的課外讀物,一律禁止在校園內傳播。

7、嚴禁學生在除自習課或閲讀課外的其他課堂上閲讀課外讀物,一經老師發現,立刻沒收處理課外讀物。

國小學生課外讀物管理制度6篇

第2篇

為落實教育部《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規範學校課外讀物進校園的管理,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進入我校的課外讀物必須符合教育部頒發的《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原則上學校每學年推薦一次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程序為初選、評議、確認、報備四個環節。學校教導處、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員提出初選目錄;各學科分管領導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准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審查小組負責審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並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三、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向學生家長公開,自願購買為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學校要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以外的課外讀物進行指導。

四、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國小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六、原則上不鼓勵學生自帶課外讀物進校園,如確有需要,須由家長事先向班主任報備並得到許可。

七、受捐贈的課外讀物要明確來源,由學校進行審核把關,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備案。

八、針對進校園課外讀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定期對校園推薦圖書進行清理,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九、落實學校圖書館管理人員資格准入制度,完善引進、崗位聘用、培訓進修、績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強化圖書採購人員責任意識,切實做到“供貨渠道正規,圖書來源可靠,採購流程規範,切實保證質量”。

十、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需要追究其他紀律或法律責任的,依紀依法移交相應主管部門處理。

第3篇

讀書,是孩子們淨化靈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古今中外的許多著名作家、科學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往往也與他們的讀書分不開的。我校開展課外讀物進校園活動,將學生讀書面拓寬,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課外讀物作為育人的重要載體之一,在幫助學生開闊視野、陶冶情操、增長知識、啟迪智慧、提高綜合素質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讓學生通過閲讀課外讀物,激發學生的閲讀興趣,培養學生良好的閲讀習慣,讓每一個學生都熱愛讀書,學會讀書並在讀書中陶冶情操、獲取真知、樹立理想。

二、成立“課外讀物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

(一)通過課外讀物的推薦,在班級甚至是學校形成熱愛讀書的.良好風氣。

(一)通過課外讀物的閲讀,在班級甚至是學校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

(三)通過課外讀物閲讀活動,使學生學會讀書、學會學習,促進學生的知識更新,活躍學生的思維。

(四)通過開展課外讀物的閲讀,使學生的讀書落到實處,使閲讀成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獨特的校園文化。

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推薦進校園課外讀物,向家長公開推薦目錄。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課外讀物,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不得提供校內場所供單位或個人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方式銷售課外讀物。學校各班級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興趣愛好推薦符合學生實際的班級讀書計劃,按照新課標的要求,閲讀量不少於260萬字,分解到各個學期,每學期課外閲讀總量不少於65萬字。各班級還可以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制定個人讀書計劃,班主任要認真督促檢查,確保計劃得到落實。

1、各班級要充分利用好班級的黑板報(每週更新一次)、學習園地、牆壁等,營造書香氛圍。

2、徵集讀書名言,可以把從各方面徵集來的名言抄在黑板報上,或是做成書籤與同學交換。

3、在黑板報的一角開闢讀書方法介紹,向學生介紹科學的讀書方法。

4、在班級裏開展好書推薦的活動,可以利用閲讀課讓學生進行交流,也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在班級裏進行交流,還可以發揮板報、牆報的作用。

5、各班級要定期召開形式多樣的以讀書為內容的活動,以不斷激發學生的讀書興趣,創設良好的讀書氛圍。

第4篇

一、大力補充學校課外閲讀書籍數量,注重培養學生課外閲讀的能力的提升,積極開展大閲讀活動,每個月為學生推薦課外讀物目錄。

二、內容積極。選材積極向上, 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新成就、科學技術新進展, 以及人類文明優秀成果, 具有較高人文、社會、 科學、 藝術等方面價值。 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正面, 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探討學科內容與課外讀物有效結合;研究利用課外讀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學生視野。

四、圖書目錄設置以卡銷式目錄為主。國小圖書室設書名目錄或分類目錄。

五、落實統一指導的時間。每週開設一節讀書校本指導課。 教師要做好指導的備課、 上課、閲讀效果檢查等工作。 要運用指導課激發學生的閲讀熱情, 培養學生良好的`閲讀習慣。

六、對人為弄髒,應批評教育,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圖書室是為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學研究服務的教育機構,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和閲讀能力、提供教育教學情報資料認真做好服務工作。

第5篇

1、學生持閲覽證方可進室閲覽。閲覽室為開架閲覽,每次限閲一本,取書時將閲覽證放在原書位置,閲覽完畢後將書放回原處取走閲覽證。

2、閲覽室書、刊嚴禁攜出室外,自帶書刊及書包應放在指定場所不準帶入室內。

3、遵守公共秩序,講究文明禮貌。室內不得大聲喧譁、打鬧,保持安靜。

4、保持室內清潔,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吃東西。

5、自覺愛護書刊,取放有序,不準任意塗抹,撕頁,否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6篇

1.學校、教師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含數字出版物,下同)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適度性原則。

2.學校、教師向學生推薦的課外讀物要符合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啟智增慧等基本標準。存在教育部《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第六條所列12種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或選用學生課外讀物

1.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一般於七、八月份進行,課外讀物推薦工作由教學科研處組織實施。推薦程序應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學校組織管理人員、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學科組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准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並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堅持自願購買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

2.對於教輔資料的選用,堅持“一科一輔”原則,教師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訂購省定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

學校組織學生訂購省定目錄內的教輔資料,堅持學生自願原則,通過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履行徵求意見程序,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

3.未經學校允許,未履行推薦程序,任何教師不得私自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及教輔資

4.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內容應符合教育部《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把握不準的可用諮詢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應耐心做好指導工作。

5.學校開發的校本課程原則上不編寫出版教材,確需編印校本課程教材的,應嚴格執行審核程序,編印的校本教材僅限教師使用,不向學生統-一-發放。

1.圖書管理員要對照教育部《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列出的12條負面清單,對圖書館藏書進行清查,對問題圖書及時按程序清理,並做好登記。

2.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國小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3.班主任負責加強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讀物的管理,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予以有效處置。對問題讀物在徵得家長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統一-處置,並建立台賬,及時消除不良影響。也可以讓學生將問題讀物帶回,指導家長進行合理處置。全體教師都要發揮監管作用,發現問題讀物,及時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進行處置。

4.對於受捐贈的'課外讀物,學校要明確來源,並由學校安排圖書管理員及部分教師進行審核把關,問題讀物不得進入校園。

5.教學科研處隨機對圖書館、班級圖書角、學生帶入校園的圖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圖書及時清理,對未履行監管職責的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扣減相應考評分數。

1.任何部門及教師不得授意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發放廣告等活動直接或變相銷售課外讀物。

2.任何部門及教師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課外讀物;不得向學生推薦書目並委派學生或家長統一收錢購買;不得明示或暗示學生購買自己必講、必練或要求學生必學、必考的教輔資料。

3.對於教師違反課外讀物管理有關紀律要求的,經查實後,依據教師職業道德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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