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商貿集團)巡察整改情況報告範文

來源:巧巧簡歷站 2.08W

江夏區供銷社(商貿集團巡察整改情況

供銷社(商貿集團)巡察整改情況報告範文

 

2020年6月至8月,區委第三交叉巡察組對區供銷社商貿集團進行了常規巡察,9月共反饋了個方面20個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9個,正在整改中1個共處理處分10人,建立健全制度2條,追回資金41000元。

一、在堅持黨的領導方面

1.針對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學思踐悟做得不夠問題。建立健全常態化的學習機制全面梳理中央“六穩”“六保”重大決策部署出台的時間、背景和主要內容並組織黨員幹部學習,結合區供銷社實際開展調研,將中央“六穩”“六保”重大決策部署列入區供銷社2021年工作要點。

2.針對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班子戰鬥力不強問題。一是組建專班,對鄔樹村項目合作情況進行全面瞭解,與廟山工業園區管委會及鄔樹村主要負責人積極溝通,針對協商效果欠佳的情況,區供銷社黨委聘請律師事務所向江夏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目前,區法院立案後已進行第二次庭審。二是80畝項目原有租户已基本騰退,由企業管理科負責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杜絕安全隱患。三是對相關人員進行工作約談,督促做好後期各項工作。

3.針對黨委議事規則形同虛設問題。一是區供銷社黨委班子成員認真學習《黨委議事規則》,嚴格按規定執行“三重一大”的議事制度。二是立即對購買理財產品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並要求各單位停止購買行為。三是進一步明確再生資源專項資金撥付規則,2020年9月區供銷社黨委會明確再生資源專項資金分季度按時間節點撥付。四是制定財務審計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財務支出流程,形成制度化約束。五是規範會議記錄相關工作,杜絕塗改、缺頁等現象再次發生。

4.針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召開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之間開誠佈公,互相進行交流談心,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了“紅紅臉”“出出汗”。二是區供銷社黨委於2020年11月審議通過了《江夏區供銷社(商貿集團)企業黨政主要負責人薪酬分配方案》,進一步提高了下屬公司和基層社主要負責人工資待遇。

二、在加強黨的建設方面

1.針對思想作風建設不實問題。一是加大對下屬二級單位績效目標管理黨建工作指標評分權重,並定期進行督導檢查,推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相關責任人員做出書面檢查,進行補充學習並撰寫心得。二是加強領導班子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一崗雙責”的工作力度,各班子成員在年度述職述廉報告中做出專題述職。三是將基層單位負責人重大政策理論學習與培訓列入2021年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開展經常性的督學督導,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斷向基層延伸。

2.針對基層組織建設不力問題。一是將嚴格落實基層黨員屬地管理,同時將參與各街道學習和黨建活動的內容納入基層單位績效目標考核指標範疇。二是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活動的指導、檢查與督導力度,並將黨建考核結果納入基層單位績效目標考核範疇。三是對班子成員及各支部上交的黨建述職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嚴格把關。

3.針對黨員教育管理不嚴問題。一是已按要求對黨員繳納黨費標準進行了測算,要求各支部規範做好繳納登記。已完成2020年各支部黨費收繳工作。二是全體班子成員在2020年度均按要求講授黨課。下一步,將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並做好講黨課的簽到表和會議記錄的整理歸檔工作。三是對機關及二級單位黨支部換屆手續進行了完善,對相關支部書記職務重新進行了改選。

三、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針對全面從嚴治黨推進不力問題。嚴格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建工作專題研究力度。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派駐監督的制度性要求,凡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項的黨委會議,按要求會前報告會後報備

2.針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問題一是公務接待問題,通過調查核實,已補齊了相關財務手續。二是已將企業身份人員工資歸到昌興公司進行發放。下一步將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報賬手續。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人員進行工作約談和批評教育,督促規範做好各項工作。

四、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針對財務管理有漏洞問題。一是經調查瞭解,由於烏龍泉供銷社未配備公務車輛,相關人員已自行承擔租車費用二是補充完善了相關手續,並向金豐源公司進一步明確公務接待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財務規範要求。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人員開展提醒談話,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公務接待活動,規範財務報銷手續。

2.針對財務審批不嚴格問題。對反映的財務問題逐一進行了核實,糾正錯誤,完善手續。進一步建立完善財務審計管理制度,推進制度規範落實,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3.針對票據管理不規範問題。一是立行立改,規範操作。自2020年11月起,華寶公司使用税務發票作為收款憑據,按黨委會議定的要求領取財政資金。二是對白條領取津補貼問題,已補齊相關人員的工資表,完善有關財務手續。

4.針對預算約束沒力度問題。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同時加強“三公”經費管理,落實“三公”經費預決算制度,嚴格落實基層單位經費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制度,嚴把考核關。

5.針對離任審計未開展問題。一是已於2020年10月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巡察反饋的三個單位退休負責人開展離任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在財務審計管理辦法中,明確對二級單位主職人員離任時需開展離任審計,形成制度性安排。

6.針對政府採購不規範問題。進一步梳理有關政府採購各項政策規定,在財務審計管理辦法中,進一步明確政府採購的規範性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工作約談,督促落實好政府採購的有關要求,規範操作。

五、在選人用人方面

1.針對班子及幹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一是向區委申請安排年輕幹部充實供銷社領導班子, 經調整,領導班子平均年齡下降,逐步實現班子年輕化,更具創新活力。二是供銷社黨委研究決定免去到齡退休的二級單位負責人並及時變更公司法人。三是啟動實施“蹲苗計劃”,加快年輕幹部職工的成長,將機關38歲以下的13名工作人員分別安排到相關二級單位學習鍛鍊,形成幹部職工梯隊配備。

2.針對機關混崗突出問題。全面梳理空缺崗位及人員,暢通體制內幹部職工職務職級晉升渠道。嚴格按供銷社“九定”方案規定的科級幹部職數推薦科級幹部考察人選,落實內設機構幹部配備。區供銷社黨委於2021年3月11日召開會議研究組織人事工作,確定了部分內設科室的擬任人選,並報區委組織部。

3.針對幹部人事檔案專審制度執行不嚴問題。進一步加強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確保人事檔案材料及時規範進檔。新招錄人員的人事檔案已整理完畢,相關材料已補辦歸檔。對部分幹部檔案中的學歷認證將進行進一步清理,確保幹部檔案前置學歷準確無誤。

六、其他方面

1.針對供銷社三會制度亟待建立完善問題。2020年8月20日召開了“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第一次代表大會”,並按要求定期召開了理事會、監事會。下一步,將切實加強對社有企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進基層社“三會制度”建設。

2.針對審計反映問題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顯問題。一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二是制定出台《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商貿集團)資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從嚴規範資產經營管理。三是針對審計報告中未整改到位的9項涉及歷史遺留及政策性問題,已拿出整改舉措。四是烏龍泉供銷社天子山大道勤勞分店院內私房已履行正式手續,於2020年10月13日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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