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2篇 "高效管理:優化服裝店員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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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包括員工職責、考核、晉升、福利等方面,旨在提高服裝店員工管理水平,增強店內服務質量和客户滿意度。

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2篇

第1篇

1. 員工應帶粧上崗,工作時間應保持愉快精神,熱情待人。

2. 在工作時間不得抽煙、喝酒,不得與相鄰櫃枱員工聊天。

3. 應保持店面整潔,每日應打掃衞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

4. 應妥善保管好櫃枱財物和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庫存發現貨品丟失,按照丟失商品的吊牌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5. 每日應做好店面貨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陳列貨品,精心搭配和擺放。

6. 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分鐘。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資。

8. 店員試用期定為個月,薪酬為底薪+%個人銷售額提成。

11. 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化粧補貼,保險補貼。其中過了試用期的次月即可獲得元的交通補貼和元的化粧補貼,保險補貼元則自員工正式入職公司個月後發放。

12. 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 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14. 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公司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15. 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數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16. 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17. 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18. 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9. 員工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銷售價格和銷售活動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價格。

20.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貨品知識熟練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銷售技巧。

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2篇

第2篇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 表現: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於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准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30分鐘內扣20元。

四、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誌、玩手機,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20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20元。

五、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六、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七、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

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訴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

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所有導購賠償。

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的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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