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篇 高效精簡:小公司考勤制度的完美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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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討論小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隨着小公司的發展壯大,有效的考勤管理對於提高員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運營穩定至關重要。通過科學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可以規範員工的出勤行為,優化工作流程,並有效避免考勤糾紛的發生。本文將從制度建立、考勤方式選擇以及違規處理等方面進行分析,幫助小公司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篇 高效精簡:小公司考勤制度的完美升級

第1篇

一、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週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1、指紋考勤機採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籤《考勤打卡補籤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於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並報工資核算員。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並自行解除勞動關係。

小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篇 高效精簡:小公司考勤制度的完美升級 第2張

第2篇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兑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第3篇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後,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3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各類假期規定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准。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人力資源部。

3.3.2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3.4 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一般員工(固定工)由部門主管/經理批准;

3天以內部門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3.5 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3.6 《請假申請單》需主管以上領導審批的,當月30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第4篇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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