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方案
(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文件精神,保障我城區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桂教規範〔2020〕2號)、《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號)、《南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城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全力推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圍繞城區“十四五”規劃,堅持強首府戰略,深入推進學區制管理改革,落實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秩序,堅持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二、公辦國小一年級入學
(一)招生對象
1.本市城區常住户籍的適齡兒童(含適齡殘疾兒童,下同)。
2.父母雙方持有青秀區各派出所核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隨父母實際居住在青秀區且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上述招生對象須年滿 6 週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學原則
1.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兒童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家庭住址(房產登記地址,下同)為依據免試就近入學。
2.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持《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並按合法穩定住所地址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三)報名材料與優先入學
1.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兒童
(1)報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等】,無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已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請同時提供該證明,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
(2)優先入學
在人口密集、學位不足的區域或學校,如出現本地段生源已超量的情況,學校應按照“房户一致、獨立產權、實際居住”優先的原則,參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錄取,錄滿為止。
①房户一致,獨立產權。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記地址與該合法房產坐落地址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作為入學依據的合法房產坐落地址實際居住,該合法房產為獨立產權。(獨立產權指房屋所有權僅歸屬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
②房户不一致、獨立產權。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記地址與該合法房產坐落地址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作為入學依據的合法房產坐落地址實際居住,該合法房產為獨立產權。
③非獨立產權、按份額大小排序。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作為入學依據的合法房產坐落地址實際居住,該合法房產為非獨立產權。排序時,原則上按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佔房屋產權份額大小排序。在所佔產權份額相同的情況下,房户一致、唯一房產優先。(非獨立產權指房屋所有權除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外,還存在其他產權共有人的。下同)
④有户無房(第一種情況)。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南寧市城區無房,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為同一户籍地址,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該合法房產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產權房。同等情況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獨立產權的優先。
⑤有户無房(第二種情況)。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南寧市城區無房,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一直租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該合法房產所有權人為非個人。同等情況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時間較長的優先。
⑥有户無房(第三種情況)。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南寧市城區無房,實際居住在租賃的合法房產。同等情況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時間較長的優先。
生源排序調配工作由各招生學校具體負責實施。在學位特別緊張的學校,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有關學校還要綜合考慮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遷入時間先後、實際居住時長、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家庭直系親屬、非獨立產權房個人份額所佔比例、購房(或租房)時間長短等因素進一步細化入學排序辦法,超量的生源在區域內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2.非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兒童。
(1)報名材料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持在青秀區的《居住證》;
③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等】,無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請同時提供,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等材料之一;
④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税憑證、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1項)。
(2)優先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在父母雙方“四證齊全”(户口簿、《居住證》、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合法穩定就業材料)、“三證一致”(《居住證》、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合法穩定就業材料持有人和簽訂人一致)情況下,按以下排序優先安排:
①購買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青秀區轄區內購買家庭獨立住房並居住,優先安排;
②實際居住。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居住證》地址登記為準,合法住所登記地址應與《居住證》登記地址一致;對持有青秀區核發的《居住證》、在青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已合法穩定就業,且居住證領取時間、連續居住時間和連續就業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截止日期原則為2021 年 7 月 3 日,下同),其隨遷子女在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時應優先排序。
③經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青秀區轄區內經商或工作時間為依據,報名時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繳納社保憑證或納税證明,時間越長越優先。
《居住證》首次領取或者連續簽注時間、連續合法就業時間和連續居住時間滿1年在同類條件中優先排序。對符合入學政策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儘可能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若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通過政府購買學位等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
(四)招生時間安排
1.生源摸底階段(2021年3月前)
採用信息化網絡填報和人工填報方式相結合,各鎮、街道、仙葫經濟開發區應積極主動聯繫學校,發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配合學校做好生源摸底調查,建立2021年生源信息台賬,摸清生源分佈情況,核准、完善服務地段範圍內住宅名稱、門牌號碼。
2.招生宣傳階段(2021年3月—5月)
城區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在規定時間通過學校、社區(村)宣傳欄和青秀政務信息網向市民公告。同時,各中國小充分利用公告欄、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辦學理念、辦學成效、師資隊伍、基礎設施等,加大城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營造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環境和輿論氛圍,提高家長對就近入學更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認識。
3.公佈信息及報名階段(2021年6月—7月)
(1)6月10日向社會公佈招生簡章、青秀區各國小招生地段劃分情況。
(2)6月15日開放網絡填報端口,新生家長從“愛南寧”APP相關入口填報信息。
(3)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為本市户籍學生報名及現場審核材料的時間;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及現場遞交材料及核驗時間。
(4)7月11日(星期日),公佈本市户籍新生名單併發錄取通知書,同時公佈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單。7月底,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行統籌調配,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5)委託13所公辦學校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材料。居住在以下各區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到該區域學校遞交材料,且僅限在1所學校遞交材料。
①居住在那安快速路以東的仙葫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彩虹路國小(仙葫經濟開發區福興路1號);
②居住在那安快速路以西、鳳嶺北路以南、鳳凰嶺路以東的鳳嶺北片區(含埌東汽車站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三屋國小(南寧市青秀區百花嶺路與大淥嶺路交叉路口東側);
③居住在鳳嶺北路以北、火車東站片區、農產品批發市場片區和二塘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紅星學校國小部(屯裏路73號)、二塘國小(邕賓路30號);
④居住在長虹路、長堽路(地鐵3號線長堽站以東)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十七中國小部(長堽路220號);
⑤居住在鳳嶺南片區和埌西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埌西國小(金洲路57號);
⑥居住在埌東片區、長湖路沿線、東葛路延長線、靠近廂竹大道的鳳嶺北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埌東國小(長湖路53號);
⑦居住在茅橋路以西、長堽路以南、葛村路以東、東葛路以北區域範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長堽國小(長堽村南路14號);
⑧居住在柳沙片區、竹溪大道以南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柳沙學校(柳興路1號);
⑨居住在江北大道凌鐵段片區、桃源片區、醫科大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沛鴻國小(津頭街4號);
⑩居住在民族大道以南、古城路以西七星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中山路國小(中山路257號);
⑪居住在民族大道以北、思賢路、東葛路片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點:共和路國小(共和路122號);
⑫居住在古城路以東、茶花園路、園湖片區、星湖片區、麻村片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址:民族大道中段國小(民族大道83-2號)。
13居住在長堽村、園湖東葛路口以東片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遞交材料地址:長堽國小。
三、公辦國中一年級入學
(一)招生工作範圍
按照《南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號)精神,南寧市中國小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籌安排興寧區、青秀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城區及部分城中村的國小畢業生入學工作。青秀區負責轄區內長塘鎮、伶俐鎮、南陽鎮、劉圩鎮四個鎮國中、仙葫學校國中部招生工作。
(二)招生對象
1.本市城區常住户籍的國小畢業生(含適齡殘疾學生,下同)。
2.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青秀區各派出所核發的《居住證》,隨父母實際居住在青秀區仙葫片區、長塘鎮、伶俐鎮、南陽鎮、劉圩鎮且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國小畢業生。
(三)入學原則
1.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學生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家庭住址為依據免試就近入學。
2.非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學生以父母所持《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並按合法穩定住所地址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入學。
(四)入學辦法
1.市區學校小升中工作(在南寧市市區內國小就讀的應屆畢業生)
已在南寧市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江南區市區學校就讀的國小畢業生入學工作由市中招辦統籌安排。具體入學辦法及步驟按《南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號)及市中招辦召開的國小升國中招生工作會議精神開展,城區教育局做好組織及審核工作。
2.市區個別生源報名工作(在南寧市市區外國小就讀的應屆畢業生)
國小階段在市外就讀、國中需回到青秀區就讀的國小畢業生以及户籍新遷入市區的國小畢業生,其家長持有關證明材料就近到青秀區辦理信息登記手續。
(1)報名材料
①本市城區户籍國小畢業生
A.户口簿(如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等),無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請同時提供,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等材料之一;
C.全國學籍基本信息表。
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A.户口簿(如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持《居住證》,原則上該證首次領取或連續簽注滿1年以上(含1年);
C.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登記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等),無房户家庭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請同時提供,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等材料之一;
D.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税憑證、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1項);
E.全國學籍基本信息表。
(2)報名時間、地點
①報名時間
網絡填報時間: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請關注手上青秀APP發佈的“小升中”個別報名提示,進入“愛南寧”APP相關入口填報信息)。
現場審核材料時間:2021年4月26日—30日(請按照網絡填報成功後的審核時間到現場審核原件材料)。
②現場審核材料地點
青秀區金湖北路66-1號南寧市第五十四中學。
(3)報名流程
在我城區報名的個別學生,2021年4月19日—23日家長通過網絡填報信息。4月26日—30日請家長按照網絡填報成功後預約的審核時間到現場審核原件材料,領取新生入學登記表,由家長確認無誤後簽字交回;5月中上旬,民辦國中進行電腦隨機錄取;7月2日,個別學生家長領取報名聯繫卡(即A、B卡),以上材料領取和交回地點:青秀區金湖北路66-1號南寧市第五十四中學一樓教室,領取時需出示有關證件(身份證和户口本)。7月3日、4日,家長和學生持AB卡到指定的國中臨時報名點報名;7月中下旬,家長和學生到指定的國中臨時報名點領取錄取通知書(具體時間以國中臨時報名點通知為準)。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調整招生時間的,有關安排將另行通知。
3.各鎮、仙葫片區招生工作
(1)本市户籍學生報名材料及報名地點
①報名材料
A.户口簿(如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無房户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請同時提供,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等材料之一;各鎮農村自建房沒有產權證可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
C.全國學籍基本信息表。
②報名時間:2021年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③報名地點:按地段到仙葫學校或各鎮國中學校報名。
(2)仙葫片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①報名材料
A.户口簿(如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B.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持青秀區各鎮、仙葫經濟開發區的《居住證》,原則上該證首次領取或連續簽注滿1年以上(含1年);
C.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有房户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備案證明,下同),無房户提供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請同時提供,可作為優先排序依據)等材料之一;
D.合法穩定就業材料(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納税憑證、營業執照等3項材料中的任何1項)。
E.全國學籍基本信息表。
②報名時間:2021年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③報名地點:仙葫蓉茉社區(仙葫牛嶺路1號)
④居住在仙葫開發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國中,安排到鎮國中就讀(全日制寄宿制學校),學生可填報兩個志願,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第一志願學校生源超額由第二志願錄取,志願學校有長塘中學、伶俐中學、南陽中學、劉圩中學。
四、民辦國小一年級入學
(一)招生對象
1.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户籍的適齡兒童(含適齡殘疾兒童)。
2.父母在本市市區內持有《居住證》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上述招生對象須年滿 6 週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報名材料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自願報名參加青秀區所屬民辦國小一年級招生報名:
1.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南寧市城區户口簿。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居住證、户口簿、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合法穩定就業材料。
上述兩類材料有其中任何一類即可。
(三)報名地點
青秀區教育局委託各民辦學校採集、審核材料並上報信息,請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學生家長到以下學校提交材料報名:
南寧卓立實驗學校、青秀區半島卓立國小、青秀區卓立蘋果園學校、青秀區樂知國小、青秀區青秀山學校、青秀區仙葫新世紀學校、青秀區多多國小、青秀區振寧國小、青秀區南青國小、青秀區鵬飛學校、青秀區蓉茉國小、青秀區新天才陽光國小、青秀區振興學校。
(四)時間安排
1.2-4月,各民辦國小確定當年招生計劃。
2.7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現場報名、審核材料;如不超員,則7月22日發通知書。
3.7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國小進行搖號隨機派位。
4.7月17日、18日(星期六、星期日),派位成功的學生到所報名的市區民辦國小辦理學位確認手續,錄取完成。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調整招生時間的,有關安排將另行通知。
(五)報名錄取流程與原則
1.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指導下報讀國小時,自願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選擇民辦國小的,應慎重理性選擇,且只限報1所。
2.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南寧市卓立實驗學校、半島卓立國小、卓立蘋果園學校承擔接收地段生責任,應優先錄取完符合條件的地段生源,剩餘學位才能面向社會招生;截止報名時間結束後,對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並及時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所有報名學生自動進入電腦隨機錄取環節。
3.電腦隨機錄取正式開始後,每個報讀民辦國小的學生將通過電腦隨機錄取系統隨機取得一個錄取順序號,民辦國小根據招生計劃,按照錄取順序號依次錄取。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民辦國小可以按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
4.參加民辦國小隨機錄取的南寧市户籍學生,如已被電腦隨機錄取但自行放棄就讀資格需回公辦國小就讀的,按“房户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原則(同類指本地户籍生源類),由城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可回到公辦國小按既定招生程序參與招生錄取。
5.已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由錄取學校通知其家長辦理後續登記確認手續,學生家長應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入學準備工作。
五、民辦國中一年級入學
(一)招生學校
青秀區振興學校、青秀區卓立蘋果園學校
(二)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自願報名參加青秀區屬民辦國中一年級招生錄取:
1.具有南寧市城區國小學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2.具有南寧市城區常住户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3.父母雙方在南寧市城區內持有《居住證》,已完成國小教育且隨父母在城區內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報名材料
1.以學籍信息申請報名的:南寧市城區國小學籍信息表(由原就讀國小在學籍系統中下載打印)。
2.以學生户籍信息申請報名的:南寧市城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學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則需提供雙方户口簿)。
3.以隨遷子女信息申請報名的:居住證、户口簿、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合法穩定就業材料。
上述三類材料有其中任何一類即可。
(四)時間安排和報名方式
1.4月21日-4月30日,市區各民辦國中學校報名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具有南寧市城區國小學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①4月21日-4月28日,首先由學生家長自行在市區民辦國中報名系統中網上報名,之後在就讀國小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信息確認後才算報名成功。逾期不辦理信息確認手續的,報名信息無效。4月28日18:00為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
②4月29日-4月30日,市區各國小整理、上報申請報讀民辦國中學校的學生信息,4月30日18:00為學校上報數據截止時間。
(2)具有南寧市城區户籍、在外地就讀的國小應屆畢業生或其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①4月25日-4月28日,學生及其家長鬚在規定的時間內帶齊相應報名材料,到擬報讀的民辦國中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學生及其家長到校後,首先由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現場報名手續,4月28日18:00為報名截止時間。
②4月29日-4月30日,市區各民辦國中學校整理、上報申請報讀民辦國中學校的學生信息,4月30日18:00為學校上報截止時間。
2.5月6日—5月10日,各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中招辦複核各國小和民辦國中學校上報的報名信息。
3.5月中上旬,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國中學校,進行電腦隨機錄取。
4.電腦隨機錄取結束後,已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須及時到所報名的民辦國中學校辦理後續錄取確認及繳費等手續,逾期不到學校辦理錄取確認手續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學校不再保留學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調整招生時間的,有關安排將另行通知。
(五)報名錄取流程
1.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指導下報讀國中學校時,自願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選擇民辦國中學校的,應理性慎重選擇,且只限報1所。
2.根據報讀民辦國中學校的人數情況,確認不同的錄取方式,截止報名時間結束後,對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國中學校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並及時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所有報名學生自動進入電腦隨機錄取環節。
3.電腦隨機錄取正式開始後,每個報讀民辦國中學校的學生將通過電腦隨機錄取系統隨機取得一個錄取順序號,民辦國中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照錄取順序號依次錄取。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民辦國中學校可以按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
4.參加民辦國中學校隨機錄取的學生,如已被電腦隨機錄取但自行放棄就讀資格需回公辦國中就讀的,按“房户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後”原則(同類指本地户籍生源類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類),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此類學生不屬於地段生。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可回到公辦國中學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參與招生錄取。
5.已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由錄取學校通知其家長辦理後續登記確認手續,學生家長應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入學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入學權利。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對轄區內的適齡兒童進行統一排查,確保本轄區適齡兒童依法入學,使每一位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含適齡殘疾兒童,下同)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義務教育。2021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未依法按時送其子女到學校報名入學的,按屬地由鎮、街道、仙葫開發區、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負責組織和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義務教育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失學輟學。
(二)科學統籌劃分地段。各國小招生地段由城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佈、所在社區及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依據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科學確定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服務片區和招生範圍。招生範圍確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審慎論證,提前公告,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
(三)堅持規範辦學。嚴格執行免試入學制度,杜絕“以分擇生”的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堅持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學資源,不能以各種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自治區教育廳批准,不得擅自在學校舉辦實驗班,確因教育改革需要舉辦的,要嚴格控制數量和規模,以科學公開公正的方式選拔,開展實驗所需經費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解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各學校嚴防產生新生大班額,按國小45人/班,國中50人/班的標準編班,學位需求大的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55人。
(四)妥善安排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拆遷户子女入學。教育局要統籌考慮轄區內生源情況,對符合政策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行合理排序,原則上各公辦學校招收服務地段內所有本市城區户籍生源後如有空餘學位的,應用於安排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如公辦學校學位仍不足的,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各國小要做好相關證明材料的查驗、收集、登記、存檔工作,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後與學校內本市户籍學生混合編班,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有正式學籍,同樣參與各種活動和評優評先。因城市建設需要而拆遷的城區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讀國小的,由其父母持城區、開發區拆遷部門出具的材料和拆遷後住址材料(房產或租賃合同)到服務地段國小辦理報名手續,教育局統籌協調所轄各國小接納拆遷户子女入學。
(五)堅持依法招生。各學校在城區教育局的統一指導下開展招生工作,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區域進行招生,不得違規招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對招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責令返原籍就讀;對證件把關不嚴,私自接收不符合條件學生的學校及相關責任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應急協作機制。城區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制訂招生入學工作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小組,各學校在招生期間明確具體聯繫人和聯繫電話,向社會公佈招生諮詢、投訴舉報電話、郵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暢通社會反映問題的渠道,及時掌握家長反映的問題,積極主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做好服務、疏導工作,提高招生入學工作公信力。
(七)規範特殊類型招生。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國小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要按照教育部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於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參照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安排中、重度殘疾兒童至特教班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於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九)加強國中地段生政策的宣傳。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關規定,我市將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一定比例的名額按地段生人數定向分配到市區內承擔地段生源的各國中學校。七年級年級入學時即擁有南寧市城區(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高新區、經開區, 下同)户籍,並由南寧市教育局中國小招生辦公室或各有關城區、開發區教育局按就近入學原則統一分配到公辦國中學校或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國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屬於國中地段生。無特殊情況,中途轉學學生、七年級新生入學時自行放棄分配資格的學生或存在其它擇校行為的學生原則上不屬於地段生。市區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額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擁有本市户籍的國中新生如自行選擇到非地段學校就讀,國中畢業時將失去競爭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額的機會。
七、其他重要事項説明
(一)近年來,為緩解我城區學位壓力,做到符合招生範圍的生源應收盡收,區委、政府及各有關職能部門大力推進新校建設和老校改擴建工作。為提供更優質的教育環境,促進教育公平,學位緊張學校的部分生源會由相關職能部門充分論證後統籌協調至學位相對寬裕的學校,需要學校、學生、家長共同面對,一起克服困難。
(二)新生報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證,原則上應是在學校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於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的房產地址或其他合法穩定住所地址,原則上應於入學當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具備居住條件,特殊情況可酌情放寬至當年12月31日前具備居住條件,具體時限由各學校根據學位供給情況確定。
(三)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須為住宅性質,非住宅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
(四)本方案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南寧市教育局有關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南寧市教育局在招生前印發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則按新要求執行。
(五)嚴格招生時限。招生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3、4日,如因材料不齊全或錯過報名時間的本市城區户籍適齡兒童,請家長於2021年8月23日-27日到相應學校遞交材料,如符合政策學校學位已滿,由城區統籌協調安排。
附件:1.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國小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
集表
2.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國中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3.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民辦國小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4.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民辦國中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附件1
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國小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參考表樣)
原就讀幼兒園:
幼兒園全國學籍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民族 | 是否獨生子女 | |||||||||||||||||||||||||
曾用名 | 籍貫 | 出生地 | |||||||||||||||||||||||||||
身份證號碼 | 健康狀況 | 血型 | |||||||||||||||||||||||||||
學生類別 (僅勾選一類) | □本市户籍學生 | □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其他 | ||||||||||||||||||||||||||
家長 情況 | 父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母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家庭情況(可多選) | □普通家庭、□公安英模或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家庭、□持有“英才卡”高層次人才家庭、□現役軍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户家庭、□殘疾人家庭、□享受低保家庭 | ||||||||||||||||||||||||||||
户籍 情況 | 父母 户口所在地 | ||||||||||||||||||||||||||||
學生 户口所在地 | |||||||||||||||||||||||||||||
父母家庭 地址 | |||||||||||||||||||||||||||||
請如實、詳細填寫家庭住址,如××城區××路××巷(裏)××號××小區××棟××單元××層××號 | |||||||||||||||||||||||||||||
有房户類別 (僅勾選一類) | □獨立產權 □非獨立產權(所佔份額為_______%) | 無房户類別 (僅勾選一類) | □三代同堂 □一般租房(租個人產權住房)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租非個人產權住房) □其它 | ||||||||||||||||||||||||||
房產登記信息(僅有房户按照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填寫) | 證號 | 登記時間 | |||||||||||||||||||||||||||
房屋所有權人 | 規劃用途 | ||||||||||||||||||||||||||||
本人承諾上述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如有偽造、編造、隱瞞等虛假行為導致信息無效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所有責任。 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 |
説明:此表填寫力求文字工整,不要塗改。請家長配合學校提供相關報名材料。
附件2
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國中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參考表樣)
國小畢業學校: 班別:
全國學籍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民族 | 是否獨生子女 | |||||||||||||||||||||||||
曾用名 | 籍貫 | 出生地 | |||||||||||||||||||||||||||
身份證號碼 | 健康狀況 | 血型 | |||||||||||||||||||||||||||
學生類別 (僅勾選一類) | □本市户籍學生 | □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其他 | ||||||||||||||||||||||||||
家長 情況 | 父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母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家庭情況(可多選) | □普通家庭、□公安英模或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家庭、□持有“英才卡”高層次人才家庭、□現役軍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户家庭、□殘疾人家庭、□享受低保家庭 | ||||||||||||||||||||||||||||
户籍 情況 | 父母 户口所在地 | ||||||||||||||||||||||||||||
學生 户口所在地 | |||||||||||||||||||||||||||||
父母家庭 地址 | |||||||||||||||||||||||||||||
請如實、詳細填寫家庭住址,如××城區××路××巷(裏)××號××小區××棟××單元××層××號 | |||||||||||||||||||||||||||||
有房户類別 (僅勾選一類) | □獨立產權 □非獨立產權(所佔份額為_______%) | 無房户類別 (僅勾選一類) | □三代同堂 □一般租房(租個人產權住房) □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等(租非個人產權住房) □其它 | ||||||||||||||||||||||||||
房產登記信息(僅有房户按照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填寫) | 證號 | 登記時間 | |||||||||||||||||||||||||||
房屋所有權人 | 規劃用途 | ||||||||||||||||||||||||||||
本人承諾上述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如有偽造、編造、隱瞞等虛假行為導致信息無效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所有責任。 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 |
説明:此表填寫力求文字工整,不要塗改。請家長配合學校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附件3
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民辦國小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登記表
原就讀幼兒園: | 填表日期: |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民族 | 是否獨生子女 | |||||||||||||||||||||||
曾用名 | 籍貫 | 出生地 | |||||||||||||||||||||||||
身份證號碼 | 健康狀況 | 血型 | |||||||||||||||||||||||||
學生類別 (僅勾選一類) | □本市户籍學生 | □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 □其他 | ||||||||||||||||||||||||
家長 情況 | 父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母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聯繫電話 | ||||||||||||||||||||||||
家庭情況(可多選) | □普通家庭、□公安英模或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家庭、□持有“英才卡”高層次人才家庭、□現役軍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户家庭、□殘疾人家庭、□享受低保家庭 | ||||||||||||||||||||||||||
户籍 情況 | 父母 户口所在地 | ||||||||||||||||||||||||||
學生 户口所在地 | |||||||||||||||||||||||||||
父母家庭地址 | |||||||||||||||||||||||||||
請如實、詳細填寫家庭住址,如××城區××路××巷(裏)××號××小區××棟××單元××層××號 | |||||||||||||||||||||||||||
不動產登記信息 | 房屋類型(僅勾選一類) | □普通商品房 □房改房 □集資房 □市場運作房 □拆遷還建房 □自建房 □其它 | |||||||||||||||||||||||||
證號 | 登記時間 | ||||||||||||||||||||||||||
共有情況 | 房屋性質 | ||||||||||||||||||||||||||
房屋所有權人 | 規劃用途 | ||||||||||||||||||||||||||
房屋坐落地址 | |||||||||||||||||||||||||||
本人承諾上述填報信息均真實、準確,如有偽造、編造、隱瞞等虛假行為導致信息無效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所有責任。 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 | |||||||||||||||||||||||||||
報名材料審核情況 | 備註 |
説明:此表填寫力求文字工整,不要塗改。
附件4
南寧市青秀區2021年民辦國中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採集表
學生 情況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 證號 | 學籍號 | ||||||||
户籍所在地 | 畢業 學校 | ||||||||
家長 情況 | 父 | 姓名 | 身份證號 | ||||||
母 | 姓名 | 身份證號 | |||||||
父 | 手機 | 户籍 | |||||||
母 | 手機 | 户籍 | |||||||
父母房產 登記地址 | |||||||||
以下為志願填報信息欄 | |||||||||
擬報讀的 民辦國中學校 (只限填報一所) | |||||||||
自願選擇民辦國中學校就讀且願意承擔民辦學校學費的學生家長簽名並捺印 | 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 | ||||||||
審核單位 意見 | 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説明:1.凡符合條件的國小畢業生,須填寫本表一份,持户籍證明、學籍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並審核材料。2.請審核單位認真審查、核對原始證件,簽字蓋章確認。3.填表要求用藍、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不得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