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2021-2022年) (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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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市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2021-2022年)

樟樹市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2021-2022年) (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20〕5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執行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的指導意見》(贛府廳發〔2021〕2號)、《樟樹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樟樹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30)》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編制《樟樹市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2021-2022年)》。

二、基本情況

成片開發方案內建設項目用途為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公用設施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居住用地、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特殊用地。

本方案共涉及9個片區,其中城區涉及5個片區,鄉鎮涉及4個片區。城區片區分別為濱江新區片區、電子信息產業園片區、張家山片區、老城片區、鹽化工基地片區,成片開發範圍總面積836.91公頃,含部分已建成地塊,擬徵收面積477.22公頃;鄉鎮片區分別為閣山鎮片區、永泰鎮片區、觀上鎮片區、洲上鄉片區,擬徵收面積19.61公頃(成片開發範圍以最終批覆為準)。

城區片區一位於樟樹市濱江新區,東臨葛玄路、西北側為濱江大道、南臨鹽城南大道。該片區涉及福城街道辦事處龍溪村、吳家巷村和洋湖鄉敖洲村、武林村、晏樑村,共2個鄉鎮5個行政村。成片開發範圍面積233.71公頃,擬徵收面積145.12公頃。

城區片區二位於樟樹市經樓鎮電子信息產業園,北靠樟樹汽車站、西臨樟樹互通線、東面為經樓鎮政府。該片區涉及經樓鎮經樓村、老店村、兩江村,共1個鎮3個行政村。成片開發範圍面積24.06公頃,擬徵收土地面積13.58公頃。

城區片區三位於張家山街道辦的藥都產業園和港城開發片區,北臨村莊,南面為贛江。該片區涉及張家山街道辦事處金岸村、薛溪村、貯木場,槎市村、棖湖村、處馬村、桑林村共1個街道7個行政村。成片開發範圍面積258.31 公頃,擬徵收土地面積146.55公頃。

城區片區四位於樟樹市老城區,本片區通過鹽城大道、四特大道、藥都北大道等主幹路連接各個擬建項目地塊。該片區涉及大橋街道辦事處東村社區、梘頭村、南上社區、灣裏村,福城街道辦事處吳家巷村,淦陽街道辦事處郭裏村、曲水村和洋湖鄉晏樑村,共4個鄉鎮8 個行政村。成片開發範圍面積86.26 公頃,擬徵收土地面積18.40公頃。

城區片區五位於樟樹鹽化工基地範圍內,鹽化大道兩側。該片區涉及大橋街道辦事處彭澤村、土塘村,閣山鎮關坊村、上陽村和觀上鎮橫裏村,共3個鄉鎮5個行政村。成片開發範圍面積234.57公頃,擬徵收土地面積153.57公頃。

鄉鎮片區六位於閣山鎮片區,該片區涉及店下鎮楓林村、淦上村和閣山鎮東站社區、孫家村,共2個鄉鎮4個行政村,擬徵收面積5.15公頃。

鄉鎮片區七位於永泰鎮片區,該片區涉及永泰鎮大觀村、洋塘村,共1個鄉鎮2個行政村,擬徵收面積1.39公頃。

鄉鎮片區八位於觀上鎮片區,該片區涉及觀上鎮觀上社區、下聶村,共1個鄉鎮2個行政村,擬徵收面積8.12公頃。

鄉鎮片區九位於洲上鄉片區,該片區涉及洲上鄉大洲社區、雙塘村,共1個鄉鎮2個行政村,擬徵收面積4.95公頃。

三、項目位置

項目涉及到敖洲村、槎市村店下組、槎市村牆房組、槎市村鐵門口組、槎市村西房組、槎市村熊家組、槎市村楊家組、槎市村中山組、棖湖村陳家組、大觀村第2組、大觀村第3組、第4組、大洲村大基山組、大洲村古株樹組、東村社區下房組、東站社區羅家組、東站社區洗沙埠組、楓林村高興組、淦上村嶺西組、淦上組、城上組、閣山鎮、關坊村梅湖組、觀上社區觀上組、觀上社區劉家組、觀上社區上胡組、觀上社區袁家組、郭裏村聶家組、橫裏村龔家組、橫裏村羅家組、橫裏村徐家組、梘頭村黃家腦組、金岸村觀下組、金岸村金岸組、金岸村金洲組、金岸村老岸組、經樓村方家組、經樓村郭村組、經樓村黃村組、經樓村老嚴組、經樓村危村組、經樓村危村組、黃村組、經樓村新嚴組、老店村店東店西組、兩江村小南組、龍溪村、馬稜村湖尾組、馬稜村馬稜組、馬稜村西稜組、南上社區王家邊組、南上社區下水田組、彭澤村、彭澤村洪光塘組、曲水村丁家園組、上陽村劉家組、雙林村盧家組、雙林村羅家組、雙林村廟下組、雙林村閔家組、雙林村楊家組、雙林村周家組、土塘村、土塘村葉家組、灣裏村謝家組、吳家巷村古圳組、武林村、下聶村中彭組、薛溪村薛溪組、晏樑村、楊林村楊園組、洋塘村第4組、第5組、第14組、張家山街道辦事處、洲上村黃家組、洲上村饒家組、洲上鄉。

四、成片開發的必要性

方案注重節約集約用地,注重保護耕地,注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着重體現規劃引領城市集中連片發展、公益性設施優先、生態優先的理念,符合樟樹“十四五”發展的實際需求,為樟樹市十四五規劃發展提供了土地要素保障,為樟樹市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支撐。

方案的實施有利於產業發展和資源配置進行合理的規劃和佈局,便於開展大規模土地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功能齊全的土地區塊,從而可促進樟樹市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五、公益性用地情況

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鎮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儲備庫用地等其他公益性用地屬於公益性用地。城區片區一公益性用地比例為58.39 %;片區二公益性用地比例46.86 %;片區三公益性用地比例53.14 %;片區四公益性用地比例79.51 %;片區五公益性用地比例40.81 %。均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執行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的指導意見》(贛府廳發〔2021〕2號)文內公益性用地佔比一般不低於40%的規定。

六、規劃符合情況

本方案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發展定位、要求,有利於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成片開發範圍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的集中建設區,符合報批的城鎮開發邊界。成片開發區域範圍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各類保護區,符合成片開發項目送審報批的要求。

七、實施計劃

綜合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市場需求情況、資金籌措等因素,本方案實施週期為兩年:2021年—2022年。

八、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補償標準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0〕9號)文和《樟樹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的通知》(樟府字〔2020〕1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九、結論

《樟樹市土地徵收成片開發方案(2021-2022年)》符合自然資源部土地徵收成片開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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