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考勤,提升企業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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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員工考勤制度,規範員工出勤、請假、加班等行為。通過科學的考勤管理,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有效控制與優化,為公司的運營與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考勤,提升企業效能

第1篇

一、上班時間: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 每年11月01日至02月28日早:08:00—18:30

每天在規定上班時間後10分鐘開始點名。超過點名時間的按照規定的時間計算,遲到1分鐘罰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資的60%計算, 遲到2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計算,遲到3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計算。

每次早退1分鐘的罰款2元,沒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的60%計算, 早退2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計算,早退3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計算。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計算扣除(必須憑本人到醫院的門診票據)。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20元計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過7天。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的2倍處罰,當月曠工次數達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錄用並一次性罰款200元,沒有直接直管負責人或主管通報的情況視為曠工。

1、上班時必須穿戴乾淨整潔的工作服和佩戴工號牌。

2、必須正確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並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4、有顧客前來消費或諮詢時,立即應該熱情地接待並問好,顧客離開時應致謝並説謝謝光臨,慢走等。

①鋪面主管②執行助理③財務④小組組長⑤洗車技師。

3、執行助理協助主管將具體工作和任務一一落實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調整,開拓業務、泊車、接待、檢驗等、。

4、財務負責每日銷售表、每日開支明細、每日技師項目提成登記、每日銷售提成登記、每日現金收訖、會員賬目管理等。

5、小組組長負責每個不同區域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產質量。

7、公司的相關設備必須分配到個人,負責人必須按時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對發放的維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內損壞,遺失等,在領取的費用從個人工資里扣除。

1、當顧客消費,泊車人員在接待時必須發放取車牌,同時提醒顧客收好車上的貴重物品,在工作比較忙的時候一定要提示顧客大概需要等候的時間。在車鑰匙交到前台之前必須做好質檢。

2、當車輛沖洗完後,由泊車員將車輛行駛到擦車區域,此時由擦車組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流程將車輛裏外擦淨,由泊車員將車行駛到公司指定的位子停好後做最後的質量檢查,確認以達到標準後鎖好車門將車的鑰匙交給前台。

在受理美容項目時必須認真做好檢查工作並填寫雨潔車友匯派工單,每次施工前及時必須對業務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顧客或上報給有關管理人員,最後施工完成以後通過質檢驗收合格將車的鑰匙交給前台有由關人員通知顧客前來取車或送車。

4、前台的財務人員在收取現金時注意要假鈔、回收取車牌時要對號碼,結算會員卡下賬的業務時必須將會員卡單據讓顧客確認後簽字,最後將車鑰匙用雙手遞給顧客並附帶禮貌用語。

1、在工作區域內抽煙、吃零食、吃早餐,每次罰款5元。

3、在工作時間內與同事或當着顧客的面説粗話和髒話的每次罰款5元

6、野蠻使用公司的物品或設備時(若損壞照價賠償)每次罰款5元

7、在工作時不聽從管理人員調動或安排的,甚至頂撞管理人員的 罰款 5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除名處分。

9、在銷售過程中導致商品損壞或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所有損失。

10、收銀台的工作出現跑單時由崗位人員負責彌補損失。

13、與同時發生爭吵或與顧客發生爭吵的每次罰款50元

14、泊車員在工作時間或指定區域內發生的車輛擦掛,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70%,公司補助30%。

15、在工作時間內不能飲酒,更不能飲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6、亂動顧客車上物品若遇大顧客投訴的每次罰款20元

17、盜取顧客車內物品的,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扣除當月本人的所有收入,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構處理。

18、在各種項目或業務受到顧客投訴時罰款當事人每次罰款30元以外,該組組長和質檢人員每次罰款10元。

注: 凡事以上行為在一天以內相同違規發生3次,一個月以內發生10次,或一個月累計20次的人員,扣除當月所有提成並且辭退不再錄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考勤,提升企業效能 第2張

第2篇

1.目的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製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並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後執行。

3.1 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b) 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彙總與反饋; c) 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並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台,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諮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後服務。

3.4 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 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並上報總部人力 資源部審批備案後組織落實。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籤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或非聯繫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並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乾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1 工作日:實行一週5天工作日製,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夏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執行冬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並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原則上為每週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佈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佈通知:

第3篇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説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後選擇添加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第一步:請假申請添加,申請時選擇請假類型、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後進行保存。選中請假申請後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打開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核那選擇自己的審核意見。如審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具體審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樣。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查看審批意見。

第4篇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5篇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第6篇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審核,並於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於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後(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後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准後,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並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説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准,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後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

第7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 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3、臨時事務,事後以文字形式説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准,將書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説明)。

第四條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 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 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後(下班後);(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

第六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並 罰款200元,第三次出現此違紀行為公司將考慮給予除名;

第七條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並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 管簽字核實)。

1)忘打卡者:將從當月的工資中扣除罰金10元/次;若因工作關係忘 記打卡,需直接主管簽字的書面證明,當天沒有簽字確認(後補的)需 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及上級領導簽字確認的説明單,否則均按缺勤處理,

2)打卡機不識別:須及時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並找本部門上級領 導或者其他人證明在未打卡登記單上簽字確認後,方可不做扣罰處理; 若當時沒有簽字確認(後補的)也將扣除罰金10元/次,並需提供當天 的工作證明;

八條 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出登記單後,經直接主管簽字核 實後上報行政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 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並報行政部備查;

第九條 統計人員偽造、塗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並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 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 全年出勤率累計低於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 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 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 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合同。

1) 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准(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併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後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3) 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後按批准意見執行,併到行政部備案。

1) 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 員工假滿後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准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

1) 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 (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

2) 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並協商辭職、辭退事宜。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

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2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5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當日工資,績效、補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1) 員工因私請假屬事假,並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2) 若遇突發事件,不能履行請假手續,應及時通過電話請假並獲批准,並於返崗後當日內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核實確屬實情後,准予補假;返崗當日內報行政部備案;

3) 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 試用期員工請病、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

5) 月累計事假三天以內,扣除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勸退;

6) 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一天當曠工三天,連續三天者,公司予以辭退);

第8篇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並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儘量與公司一致。

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

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幹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後,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祕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後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幹部處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於44小時,平均每週刷卡累計時間不少於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欠工時:若平均每週累計時間少於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並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技術管理幹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並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幹、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週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准手續應快速簡化。)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範疇。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幹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於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 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彙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後,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於加班期間外出公幹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幹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複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並通知到相關人員。

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審核後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後,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 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户工程部人員因客户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於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證明書”。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准後才能離崗。

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併使用。

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夥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台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女員工產假結束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女員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紮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已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本人 駕駛執照的年審,並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於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對於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餘額衝抵。

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對於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餘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於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餘額天數(天)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並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週提出年休假申請,並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並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a. 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准後,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 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週報部門主管批准並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 確認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

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併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於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1.員工請假、公幹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祕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幹,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祕書提交申請單。

員工請假、外出公幹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准。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准。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並備案。

1.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後,按正常刷卡處理。

2. 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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