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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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吉林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徵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精神,持續推動營商環境整體水平提升,結合吉林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為主線,以實施營商環境提升年”“進升年”“躍升年、優化營商環境十大行動為抓手,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爭創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全省前列、全國一流的營商環境,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對標最高標準。看齊國內、省內先進地區營商環境最高水平,從解決短板弱項入手,精準施策,靶向攻堅,營商環境各領域重點指標進入全省、全國先進行列。

(二)強化系統集成。堅持優化營商環境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推進,協調聯動、合力攻堅,使各項改革層層深入、有機銜接,形成全市一盤棋、一體化推動營商環境工作落實機制。

(三)堅持於法有據。加強法治建設,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法治保障水平,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三、工作目標

——2020年,吉林市營商環境提升年。優化營商環境十大行動全面推開,營商環境綜合評價保持全省標兵位次並有所提升。

——2021年,吉林市營商環境進升年。優化營商環境十大行動成效明顯,營商環境綜合評價進升全省一流、標兵前位,部分指標接近國內先進水平。

——2022年,吉林市營商環境躍升年。優化營商環境十大行動縱深推進,營商環境綜合評價保持全省標兵一流位次、主要指標躍進國內先進水平。

四、主要任務

(一)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

堅持以數字政府建設為引領,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以更優的政務服務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

1.簡政放權三個到位行動。

1)應放全放到位。在承接落實好國家和省取消下放權力事項基礎上,對市縣兩級現有行政許可等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變端菜點菜,制定自主權下放目錄清單,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許可等一批市本級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發展所需的職能全部科學下放給縣(市)區、開發區,真正把權力放到該放的層面,放到企業和羣眾辦事最近的地方,讓政府服務零距離、高質量、更高效。(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2)應免全免到位。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出台的各項減税降費政策,確保減税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全面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現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零收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切實為市場主體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環境。(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税務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3)應減全減到位。推進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通過採取申請材料在各單位互認共享、多部門共性材料無需重複提交等方式,市本級100項高頻事項通過數據共享實現辦事對象提供材料減少60%以上,擴大審批服務事項秒批、秒辦範圍,實現簡單事項即來即辦、立等可取,一般事項平均辦理時限壓減到3-4個工作日以內,複雜事項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再減一半、實際辦結時限比承諾時限再提速20%以上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2.政務服務四個一行動。

4一網通辦全面對接國家、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祕密等事項外,一律納入到吉林市政務服務網辦理,市本級、城區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率達到100%,不斷拓展全球通審批服務範圍。推進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在政務服務領域應用,推進電子證照數據共享互認,推進公共服務事項接入吉林市政務服務網。(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5一照通辦”“一證通辦依託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和政務服務網一張網,探索推進一照通辦”“一證通辦,梳理企業、個人全生命週期重要事項,編制市本級一照通辦”“一證通辦事項清單並動態管理,實現信息一次採集、部門共享,企業憑營業執照、羣眾憑居民身份證就可辦理所辦事項。(牽頭部門: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各相關部門)

6只進一扇門構建市本級+4個城區+2個開發區政務大廳功能相同、同城通辦、就近可辦的吉林市“1+6”政務服務模式,建設智慧型市民服務中心;全面落實政務服務事項三集中、三到位,市本級、城區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本級市民服務中心100%實現應進必進100%實現綜窗分類受理和一站式服務;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社區)服務點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覆蓋面、便捷度,市本級、城區高頻政務服務事項100%實現就近可辦”“同城通辦 社保、醫保、不動產、公積金、税務等民生事務實現全城通辦。(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7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見面辦,以及自助辦”“掌上辦”“郵遞辦”“諮詢辦服務模式,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最多跑一次;適時調整、完善公佈市、縣(區)最多跑一次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佔比達到事項總數85%以上。推進民生高頻事項辦理最多跑一次,辦件量前100項事項全部實現公開辦理、最多跑一次。梳理編制公佈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項30件以上。(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3.政府服務五張清單行動。

8)完善權責清單。堅持權責法定、權責透明、權責統一,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部門權責清單體系,釐清權力邊界,規範權力運行,及時調整公佈、全方位曬權責,推進政府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更加公開、透明,更加方便市場主體和羣眾知曉、監督,實現清單之外無權力。(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9)完善證明事項清單。全面落實減證便民行動新舉措,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能夠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的,能夠通過法定證照、合同憑證證明的,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能夠通過網絡核驗的,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能夠解決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適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的,一律予以取消。對確需保留的,動態調整吉林市需求端證明事項清單,全面實施需求管控和一張清單管理,並探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未納入證明事項清單以及已經錄入政務共享信息系統的證明事項,不得要求羣眾和企業提供,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10)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按照全省統一標準,全面梳理規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實現市、縣、鄉、村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統一四級四同通過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台公佈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適時調整、同步更新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事項。(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11)完善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梳理完善教育、醫療、住房、社保、民政、交通、公安、公用事業等與羣眾和企業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實施動態調整和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羣眾滿意度,切實為羣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實現清單之外無服務。(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12)完善惠企惠民政策清單。及時對國家和省、市出台的惠企惠民政策進行分類梳理,通過吉林市政府網站《惠企惠民政策手冊》專欄集中公開,並與吉林省政府網站《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冊》專欄實時關聯,實現一網推送”“一目瞭然,讓政策陽光運行,讓市場主體和羣眾更加方便快捷瞭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紅利。提供優質政務諮詢服務,完善做優“12345”熱線,實現政務服務專號解答。(牽頭部門: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市直、駐市中省直部門)

4.審批服務便利度六個提升行動。

13)提升市場主體准入”“退出便利度。取消名稱預先核准,推行市場主體名稱登記自主申報,實現智能秒批;全面推行市場主體登記全程電子化,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採取審核合一制度,逐漸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逐年遞減30%,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形成辦理程序統一、審查規則統一、文書材料統一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機制。推廣應用市場主體退出e窗通系統,企業註銷登記取消向登記機關備案清算組程序,允許網上免費發佈債權人公告,實行簡易註銷登記程序,公告時間由45天減至20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税務局、市公安局)

14)提升建築許可便利度。依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利用市縣兩級項目審批綜合窗口,提供一次告知”“一張表單”“一站式辦”“領辦代辦服務,全市工程建設項目(除涉密、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等項目外)實行一窗受理、線上審批、一網通辦,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最長81個工作日。在開發區、工業園區,對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事項推廣區域評估,相關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針對社會投資低風險工業類項目持續加大改革力度,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提升審批效能。(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

15)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税一窗受理、並行辦理。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壓縮至0.5-3個工作日,辦理環節縮減至1-3個,數據材料共享後,申請材料可全部刪減。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進銀行工作,方便企業和羣眾在試點銀行同步簽訂合同、辦理貸款審批、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享受一站式服務。提升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水平,逐步實現不動產登記網上辦”“掌上辦。(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税務局)

16)提升納税便利度。實施一次辦税”“一門辦税”“一窗辦税”“一網辦税”“一城辦税”“五個一辦税舉措,實現市區政務服務中心税務服務事項100%進駐、100%授權到位,主要涉税事項100%實現一窗通辦”“一城辦税全程網上辦,100%涉税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辦結,一般納税人登記、發票領用等12項涉税事項一次性集中辦理,新辦企業申領發票即來即辦,不動產登記繳税提速到1小時內,全市納税人年納税時間壓縮至60-80小時以內;推行主税、附加税費合併申報,推動更多辦税事項實現一次辦結讓納税人、繳費人在高質效辦税繳費體驗中得到更多的獲得感。(牽頭單位:市税務局)

17)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推行進出口提前申報和無紙化通關作業,全面做好進口貨物兩步申報改革,到2021年底,實現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壓縮一半。積極推廣應用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等免費電子政務平台,推廣新一代海關税費電子支付、自報自繳彙總徵税關税保證保險等税收徵管改革舉措,引導屬地企業規範申報。加強屬地納税人管理,提升涉税專項服務和税政調研工作能力,支持吉林地區企業提交對進口商品實施暫税、降税的税則調整建議。積極落實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試點政策,推動吉林市跨境電商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部門:吉林海關)

18)提升辦理破產便利度。完善破產工作統一協調的府院聯動機制,建立破產法庭。推動企業破產審判機制創新,逐步建立司法備案制度,探索破產案件快速審理模式。發揮破產管理人、資產管理公司、清算公司等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促進企業破產審判市場化、常態化。(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政府辦)

(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精準對接企業發展需求,全面優化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資源供給。

5.“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兩項改革推進行動。

19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採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在對首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的基礎上,持續精減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嚴格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實現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確保照後減證准入”“準營同步提速,切實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20多證合一改革再升級。在實現“54證合一的基礎上,將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納入多證合一改革,在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環節一併辦理,動態更新多證合一目錄,讓所有市場主體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司法局)

6.服務市場主體三個零行動。

21)負面清單之外零門檻。嚴格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事項網上公開查詢。全面實現非禁即入,負面清單以外,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准許條件,不得采取額外的准入管制措施,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數局、市商務局)

22)政府定價收費清單之外零收費。及時向社會公佈國家、省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清單管理強化涉企收費監督檢查,全面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政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税務局、市財政局、市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吉林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各相關行政執法、司法部門和各金融機構

23)服務企業發展零距離。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要求,完善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建立健全聯繫民營企業常態機制,認真落實市級領導聯繫商(協)會制度,健全民營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民企座談會制度和工商聯直報制度,及時幫助企業妥善處理髮展中的難題,做到有求必應、無事不擾。建立市場主體營商環境問題五位合一投訴舉報機制,做到有訴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曝,對侵權行為零容忍。(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工商聯、市軟環境辦)

7.要素資源四個優化行動。

24)優化市政公用服務供給。不斷改善水、電、氣、熱、通信接入服務,規範設立市政公用服務企業辦事綜合窗口並實現無差別受理,進一步優化報裝審批流程,精簡報裝材料,壓縮辦理時間。用電方面,辦電平均用時高壓不超過70個工作日,低壓有外線工程的不超過25個工作日,無外線工程的不超過5個工作日,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户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減到40個工作日以內;用氣方面:用氣報建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用水方面,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供熱方面,企業新建建築用暖辦理時限不超過19個工作日;通信方面:優化升級網絡基礎設施,推動5G基站及配套設施建設,打造新一代通信網絡。(牽頭單位:市政數局、市住建局、國網吉林供電公司、市郵政管理局、市通訊管理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

25)優化人才用工服務。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人才政策措施,實施千名人才專項事業編制保障工程;對高端創業創新類、經營管理類、職業技能類人力資源要素優先提供保障;完善市科創雲大數據平台功能,提升傑出青年人才培養等創新人才專項線上管理服務水平;全面推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網上申請,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才辦理A類工作許可,提供綠色通道容缺受理服務。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壓減職業資格措施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全面實施用工登記備案與職工社會保險申報業務統一經辦、聯動管理,實行一站式服務;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落實降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及工傷保險費率等政策,統一全市基本醫療保障費率,階段性降低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規定,符合條件的繳存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各縣(市)區、開發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市社保局

26)優化信貸融資服務。深入推進產融合作對接,拓展市產融合作平台功能,註冊企業達到5000户以上,獲得貸款週期縮減至20-30天,大幅提升中小企業融資效率。發揮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平台作用,繼續拓展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開展無還本續貸業務。推廣應用信易貸平台,入駐金融機構20家以上,企業500家以上;擴規上量應收賬款線上融資,打造全省徵信免檢地區。推出民營小微企業票據再貼現直通車業務,對符合條件民營小微企業再貼現支持上應貼盡貼。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支持證券推動政、銀、企對接,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鼓勵企業在國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及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提高直接融資能力。(牽頭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市銀保監分局、市政數局、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責任部門:全市各金融機構、相關部門單位)

27)優化創新創業服務。實施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完善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庫。實施產學研協同創新計劃。推進吉林科創中心建設,完善市科創雲大數據平合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功能,搭建智慧化科技合作與科技成果交易平合,探索建立重點行業領域知識創新平合。(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8、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四個監管行動。

28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通過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合併或納入部門聯合抽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29互聯網+監管依託省互聯網+監管平台,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監管工作效能。(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30)信用監管。加強事前環節、事中環節、事後環節信用監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諾、信用修復、守信聯合激勵、市場主體信用等級科學抽查檢查、中介服務機構退出和信用修復等制度機制,充分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牽頭單位:市政數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1)包容審慎監管。在依法監管守住基本規則和安全底線的基礎上,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分類監管,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積極採取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方式,引導和督促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在重點監管領域、涉企領域,建立完善行政複議、行政調解和行政裁決制度,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三)營造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

以法治政府建設為先導,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健全市場主體法治服務體系。

9.保護市場主體待遇四個平等行動。

32)平等獲取政策支持。持續保障、精準落實市場主體依法適用的國家和省、市扶持其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曉度;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文件,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

33)平等參與土地供應和招拍掛。對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一律平等對待,分類有效保障項目用地。根據項目產業類型、投入產出情況,實施差異化價格的供地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34)平等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推出新基建“761”十個圍繞工程項目等一批重大項目,加強項目推介,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進一步打破壟斷,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堅持公開競爭性選擇社會資本,保障各類社會資本平等參與。(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政數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35)平等參與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制定完善《吉林市公共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吉林市公共資源服務平台管理細則》等制度,依法及時公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信息,升級優化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台、電子服務平台、電子監管平台系統,建立公共資源綜合電子檔案庫,建設政府採購網上商城,加快推進省內和國內部分城市遠程異地評標,逐步實現公共資源交易(保密項目除外)全流程電子化、網絡化、透明化和交易網上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不見面評標、一網通辦零收費,打造成為省內排頭、國內一流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相關部門)

10.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護五個強化行動。

36)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執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吉林省專利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建立完善市場主體產權依法保護制度,加強域內自主品牌和新業態、新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成立吉林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提供知識產權維權一站式服務,充分發揮司法保護作用。(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版權局;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

37強化執法司法對市場主體的平等保護。嚴格執行《關於民營企業及經營者輕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清單》要求,對清單中涉及的十五種輕微刑事犯罪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全面推行陽光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切實杜絕隨意性、選擇性執法現象。落實平等保護企業的法律制度,集中清理現有法規規章中有悖平等保護原則的相關內容,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規規章,依法保證各類市場主體訴訟主體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

38)強化民營企業財產權和企業家人身安全依法保護。建立完善財產權保護機制,落實國家財產權保護法規和有關政策,嚴格規範涉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案件處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留置、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產權主體合法權益和正常經營活動的損害及影響;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防範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嚴格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讓企業家卸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嚴厲打擊針對民營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財產權利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侵犯民營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紀委監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

39)強化公共法律服務。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建設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市場主體提供普惠公共法律服務。推行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改革政策措施,推進互聯網+公證服務新模式,提高公證服務信息化水平;按照省部署落實推廣電子公證書、在線電子證據保全保管、債權文書網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服務等技術,提升公證服務效率。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40)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的基礎上,積極發揮政府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推動和表率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用好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和信用網站,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和雙公示,將誠信建設作為重要指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凡是對社會承諾的服務事項,都要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兑現政策承諾,履行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人才引進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縣兩級單位全部開通使用吉林市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台,申報信用示範城市。(牽頭單位:市政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開發區,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

五、保障機制

(一)工作推進機制。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充分發揮市軟環境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大對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領導、指導督促和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牽頭單位:市軟環境辦;責任單位:市軟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完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市軟環境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組成聯合監督檢查組,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吉林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牽頭單位:市軟環境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三)考核評價機制。結合世界銀行和國家、省營商環境評價,完善吉林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及駐市中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優化營商環境進行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納入年度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全面實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真正由企業和羣眾評判政務服務績效。(牽頭單位:市軟環境辦、市發改委、市人社局)

(四)宣傳推介機制。把營商環境宣傳作為全市宣傳工作重點,大力宣傳中省市關於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決策部署,以及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擴大政策可及性和覆蓋面;全面宣傳《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我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內容,擴大全社會的知曉率和認知度;深入宣傳我市優化營商環境正面典型和改革成效,多渠道多方式宣傳典型企業的社會貢獻、弘揚企業家精神,報道企業和羣眾對我市改善營商環境的反響體會等典型事例,生動呈現各縣(市)區、開發區、各部門(單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成果,凝聚營商共識,創造良好氛圍,全面提升城市投資吸引力。(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軟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五)責任追究機制。對優化營商環境相關部署要求落實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等損害營商環境情形,依法依規嚴肅問責,以問責利劍護航營商環境建設,有效整治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牽頭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軟環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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