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管理制度7篇 "重構養老院管理體系:全面提升服務質量與老年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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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管理制度是指對養老院中的人員、設施、財產等進行合規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養老服務質量。該制度包括管理機構設立、人員選聘、服務標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養老院管理制度7篇

第1篇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為確保我鎮敬老院安全運營,確保入住老人身體健康,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對鎮敬老院進行封閉管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鎮敬老院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人員不進不出,不與外界接觸;工作人員要全天候吃住在院,不得私自離開;門崗實行24小時值守,上級檢查確需進入的,測量體温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敬老院要明確專人採購每天生活物資,採購人員將所採購物資一律放在敬老院門口,交與敬老院管理人員,採購物資人員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準進入院內;對因水電損壞、更換燃氣罐等生活問題前來維修的人員實行絕對隔離,禁止工作人員及院內老人與維修人員接觸,維修後由專人對維修場所實施消殺;院內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員每天送至門口交由環衞人員,並進行消殺。

三、嚴格執行分餐制。敬老院內老人嚴禁在餐廳聚集就餐,一日三餐一律由服務人員送到宿舍,分散用餐;並對餐具進行嚴格消毒;挺高老人生活標準,改善伙食,確保膳食營養。

四、敬老院服務人員每天要對老人測量兩次體温,要求老人常洗手、戴口罩、多通風、不聚集,出現發熱、咳嗽等身體異常情況要第一時間向敬老院負責人報告,協調衞生防疫部門處置;堅持每天定時打掃衞生,確保院內、室內乾淨整潔,每天上午、下午分別用消毒液噴灑消毒一次;服務人員要對各自管理的`老人做好心理疏導,確保老人情緒穩定。

五、敬老院服務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戰時機制,以院為家,不得離院外出;敬老院負責人須每天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疫情未解除不準離崗;敬老院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禁傳播任何關於疫情的謠言。

養老院管理制度7篇

第2篇

第一條為規範xx縣浩民養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機構)財務行為,加強xx縣浩民養老服務中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有關法規政策以及財政部有關內部控制規範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並在縣民政部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的xx縣浩民養老服務中心財務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並對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

(一)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保障經費使用合法合規。

(二)認真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含解釋),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開展財務分析。

(三)加強財產物資管理,維護資產的完整和安全,防止資產流失和浪費。

第五條本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內部會計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管理水平。

第六條本機構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第七條本機構會計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第八條會計和出納人員應實行崗位分設,不得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本機構財會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時,必須按規定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第十條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備案的民政部門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第十一條本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含解釋)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有條件的應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應當以本機構持續經營為前提,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賬法。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應當以本機構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單位本身的各項業務活動。

第十四條本機構開立、變更銀行賬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應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本機構銀行賬户只限本單位會計核算使用,不得向其他個人或單位出借、出租。

第十六條本機構所有財務收支應當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賬户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得建立賬外賬。

第十七條本機構的收入必須合法取得。按其來源分為捐贈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助收入、商品銷售收入、投資收益以及其他收入等。

記賬時應嚴格區分應税收入和非應税收入,不得混淆,各項應税收入,要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辦理納税申報。

第十八條本機構接受社會捐贈應堅持自願和無償的原則,不得強行或者變相攤派,不得接受附加利益回報條件的捐贈。

本機構接受社會捐贈應當每年向民政部門報告接受捐贈的有關情況,並應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本機構接受境外捐贈時,應作為重大事項向民政部門報告,不得接受附加違反法律法規和違背社會公德條件的捐贈。

第十九條本機構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應當遵循自願、公平、公開的原則,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示。

第二十條本機構各項收入除用於自身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應當全部用於章程規定的非營利事業。

第二十一條本機構的費用可分為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機構的費用必須真實、合法,凡取得的增值税發票必須通過“國家税務總局全國增值税發票查驗平台”查驗屬實後方可報銷入賬。不得用白條或不真實的發票入賬。

第二十三條本機構必須強化內部會計監督,明確各項經費開支範圍和標準、審批程序和權限並應嚴格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機構接收的政府補助(補貼)專項經費應按補助(補貼)名稱單列明細科目核算,使用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超出使用範圍和標準。期末結餘列入限定性淨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機構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項目單列科目核算。根據提供服務的實際需要,按照本機構適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支配和使用。

二十六條本機構接收的捐贈資產,應在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根據與捐贈人約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進行使用管理,並及時向社會公開捐贈資產的使用管理情況。

第二十七條本機構的資產來源必須合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者挪用本機構的資產。

第二十九條本機構應加強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的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條本機構應建立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制度,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三十一條本機構的.現金管理,應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範圍、現金髮放手續等規定。除發放工資、福利、勞酬、差旅費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限額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餘應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平台(微信、支付寶等)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本機構取得的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户,不得從現金中直接支付。

第三十二條本機構的應收款項,應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三十三條本機構的存貨,應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為行政管理、提供服務、生產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較高的有形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構築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本機構應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賬卡,完善固定資產購置、領用、處置、清查盤點等日常管理制度。單位應根據自身資產狀況確認固定資產的金額標準。

第三十五條本機構合併、分立的,應辦理資產的清查、移交事項。

本機構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小組,做好資產和債權債務清算工作。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單位章程的規定或者單位理事會的決議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以上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的民政部門主持轉給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含有經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資源流出本機構。

負債應當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和受託代理負債等。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應付工資、應交税金、預收賬款、預提費用和預計負債等。

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和其他長期負債。

受託代理負債是指本機構因從事受託代理交易、接受受託代理資產而產生的負債。

第三十七條本機構的各項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應當按實際發生額入賬,受託代理負債應當按照相對應的受託代理資產的金額予以確認和計量。

每一筆負債均應當按照債權人名稱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負債應當及時清償,確實無法償付或不需償付的負債,應及時清理,並結轉至其他收入科目進行核銷。

第三十八條本機構收取入住服務對象的押金,應計入負債,作其他應付款處理,並按入住服務對象單獨核算。押金應全部存入銀行賬户單獨核算,不得挪作他用。收取押金時,為入住服務對象出具風險提示書。

第三十九條本機構的淨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

淨資產應當按照其是否受到限制,分為限定性淨資產和非限定性淨資產。

如果資產或者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如資產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設置的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則由此形成的淨資產即為限定性淨資產。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淨資產的使用直接設置限制的,該淨資產亦為限定性淨資產。除此之外的其他淨資產,即為非限定性淨資產。

限定性淨資產中所稱的“限制”,是指由本機構之外的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設置的比機構宗旨或章程中關於資產使用的要求更為具體明確的限制。

如果限定性淨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應當對淨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淨資產轉為非限定性淨資產。

第四十條本機構收入抵減費用後形成的淨資產不得分配或變相分配。

第四十一條本機構的票據應專人管理,明確票據領用、保管、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專門序時記錄登記。

第四十二條本機構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範圍。

本機構應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活動如實開具正式發票和財政專用票據,不得開具內部收據,也不得多開、少開、不開正式發票。

第四十三條本機構應加強票據使用管理,票據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收據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收款人的名章。

第四十四條本機構收取費用必須使用專用票據。從事有償服務型活動,必須使用印有税務機關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發票。

第四十五條本機構接受捐贈,應開具公益事業捐贈專用票據。

第四十六條本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七條本機構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按照歸檔要求,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鼓勵本機構利用計算機、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手段管理會計檔案。

第四十八條本機構的財務工作應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九條本機構每年6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和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狀況審計報告,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後,於7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和由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第五十條本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辦理註銷清算之前,應當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xx縣浩民養老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3篇

第一條為加強全區鄉鎮敬老院財務管理,規範鄉鎮敬老院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鄉鎮敬老院財務工作健康發展,根椐《會計法》和《五保供養條例》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鄉鎮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辦負責人擔任,社事辦負責人變更後需及時辦理敬老院法人變更。

第四條鄉鎮敬老院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力求節約;及時、準確地反映財務狀況;加強核算與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五條鄉鎮敬老院單獨設置賬套,各項收支納入財政所指定賬户管理,財務核算由財政所或社事辦實行代理核算,不改變原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各鄉鎮敬老院設財務報賬員1名,並對所有購買的實物建立台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財政撥入的五保供養資金、門診醫療費等;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上級主管部門補助的各項資金;

(三)自營收入,即敬老院種植、養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實物折價入賬)等。

(一)根據《五保供養條例》第十八規定,納入敬老院集中供養的五保户,供養資金直接撥付敬老院。

(二)集中供養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發放的低保金等,卡由院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取出打卡的款項交回財政所,財政所出具收據,並存入敬老院。各財政所要明確款項交付時間,保證每月款項存入指定賬户。各敬老院要選五保户代表參與監督,及時公示款項存入指定賬户的情況。

(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資金直接轉到(或存入)財政所指定賬户,記入敬老院。

第八條農村敬老院經費支出包括:五保人員供養經費、專項經費等。五保人員供養經費只能用於五保人員的各項生活費用,不得擠佔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經費,如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水電費、維修費、報刊徵訂費等,按原渠道報賬。

(一)五保人員供養經費支出主要內容:伙食費、衣被購置費、洗浴理髮費、小額藥費、按區規定標準發放的零花錢等;

(二)專項經費支出主要內容:按專項資金規定的用途和社會各界和個人捐贈的'指定用途支出。

第十條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須交回財政所管理,取現、轉賬由財政所出具支票辦理。各財政所根據敬老院日常支出情況核定備用金,開支後及時報賬。

第十一條支出票據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院長核實簽字,交鄉鎮社事辦負責人審核,鄉鎮分管領導審批。除從農村集市購買和收購院內自已生產的蔬菜和農副產品可用一般收據或自制憑據入賬外(但必須附有明細清單和説明事由,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其它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要求為合法票據,嚴禁白條及未經審批的發票入賬。

第十二條鄉鎮社事辦、財政所要協助鄉鎮敬老院做好固定資產登記,建立固定資產專賬,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鄉鎮敬老院各類資產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隨意處置。敬老院劃轉撤併時,必須進行資產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動產的處置,須經鄉鎮政府和區民政部門批准,報區財政局辦理相關手續。其他資產的報廢和轉讓,須經鄉鎮政府批准後由鄉鎮財政所核銷。各類固定資產的轉讓處置收入上繳區財政。

第十四條各鄉鎮敬老院應建立內部監管機制。一要做到錢、賬、物管理相分離,經辦與審核(批)相分離。二是各敬老院要選五保户代表參與財務收支監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院務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並做好記錄。四要定期公示收支情況。每週公佈一次伙食支出情況,每月公佈一次上月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敬老院管理人員應明確崗位職責。財務開支審批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不得濫發獎金、補貼和實物。各鄉鎮政府每年組織對敬老院財務工作檢查不少於兩次,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並督促整改到位。

第十六條區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敬老院財務管理的指導,每年組織一次對敬老院財務收支情況檢查。確保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規範。

第十七條鄉鎮敬老院要自覺接受區監察、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羣眾的監督,嚴禁擠佔、挪用、貪污和違規使用敬老院各項資金。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4篇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職員,一律要求穿戴整潔、行為端莊。

4、同情善待老人,奉獻愛心,日常生活中能處處尊敬老人,對老人要輕言細語,如有辱罵、激怒老人者一律辭退。

5、所有工作人員一律服從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並要服從負責人的安排。

8、值班的護理員,如有因失職而造成老人發生意外者,需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應負的責任。

9、工作時間要準時上班,如臨時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電話通知,便於安排人員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員要勤儉節約,不得隨意打私人電話(工作業務除外),並注意水、電、煤氣節約使用。

1、面帶笑容,儀表端莊,語言文明,護理舉止得體。

2、穿戴護理工作服上班,對老人的護理均按護理流程進行,操作要規範到位。

3、保持工作認真的態度,不怕髒,不怕累,不怕麻煩。

4、照顧老人要周到,對每一個老人的護理要充滿愛心。

5、工作期間不準離崗,老人呼叫要及時迴應,不得辱罵老人,不得頂撞家屬,不在工作時間幹私活。

6、保持老人身體、衣服、牀上用品及室內清潔整齊。

8、對來訪客人及老人家屬要熱情接待,反應情況要客觀實際。

10、所有工作人員要勤儉節約,不得隨意打私人電話(工作業務除外),並注意水、電、煤氣節約使用。

11、不拿院裏的公共財物回家,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12、不允許與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鬥角或不團結和爭吵。

1、建立衞生責任制,實行衞生區包乾,對綠化區、公共場所老人公寓、廁所的衞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衞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衞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2、保持居住環境整潔、舒適,增強老人身體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覺維護敬老院室內外衞生,保持院內整潔、衞生、舒適。院民房間要通風、無異味、無明顯灰塵、污跡和蜘蛛網,窗明地淨,衣物擺放整齊;公共場所、綠化區做到無紙屑、煙頭、雜物、垃圾等;水溝、下水道要保持暢通、清潔。

3、室外要明確衞生區三天打掃一次,每個區的'環境衞生要明確專人負責。室內環境衞生由院民自行打掃,門窗要經常擦拭乾淨,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堅持一天一小掃、一週一大掃、一週一小評、一月一初評、一季一大評的衞生評比制度。

4、個人衞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

5、室內垃圾實行袋裝化,一律送往統一指定的垃圾池,不準隨意堆放。

6、搞好食堂衞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7、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藥品。

8、組織院民開展文體活動,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娛樂,嚴禁賭博行為。

9、定期給老人和護理人員講授有關心理護理、飲食護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見疾病的護理等有關知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講究衞生”既是全體工作人員的職責,也是全體院民職責,造就一個花園式的敬老院是我們的目標。

2.工作人員必須在各自的包乾區完成自己的衞生工作,包乾區由院務管理委員會制定。 3.要求包乾區內每天打掃一次衞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領域內用掃帚、拖把或布條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塵。

4.對供寄養人員的衣褥、鞋襪、牀上用品做到無油漬,衣物清爽、乾淨、督促他們勤洗腳、勤洗頭、勤剪指甲、勤曬被、勤擦身、勤開窗。

5.不隨地吐痰,不隨便亂丟果殼、瓜皮、紙屑、不隨便亂倒剩飯,不隨便亂解大小便,各房間內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點傾倒,沖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滌乾淨,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時間不宜存放過長,不準吃過期黴爛變質的食品。

7.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換衣褲。

第5篇

一、主持院內全面工作,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範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設成設施配套化,環境園林化,生活舒適化,管理規範化,服務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單位。

二、制訂院長任期目標管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逐項抓好落實;並定期向民政辦彙報工作。

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育他們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切實安排好院民生活,積極組織院民參與伙食,內務,衞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忠於職守,盡職盡力。

五、搞好院户掛鈎,做好分散供養五保户的生活調查和服務工作,堅持定期走訪制度。

六、積極穩妥地發展院辦經濟實體和農業副業生產,不斷增強敬老院的經濟實力,努力改善院內設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八、組織對工作人員的考評和對院民的評比工作,積極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一、服從院領導分工,熱愛本職工作,熟練掌握各項專業技能,樹立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的思想,態度熱情和藹有禮貌,不準冷言冷語,更不得指責、吵罵。

二、自覺遵守院內規章制度,不擅離職守,有事按規定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三、認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務,照顧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衞生工作,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曬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週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髒,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務。

四、關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經常與老人交談,瞭解他們的想法,掌握他們的要求,説服疏導他們的思想;協助院領導及時調解院民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教育院民以院為家,做院民的貼心人。

五、負責室內外的清潔衞生,做到衞生天天打掃,內務日日整理,物品擺放整齊統一,保持院容整潔美觀,達到窗明几淨,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六、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衞生,經常為院民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髮、梳頭、剪指甲,以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促進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衞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換季衣被等物品的收發保管,以及防火、防盜工作。管好、用好各種電器設備。

一、積極參加院內的各項活動,自覺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到以院為家。

二、尊重領導,服從管理,搞好團結,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爭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維護環境整潔衞生,不隨便吐痰,不亂丟雜物,生活用品擺放要服從院裏統一規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賭博、酗酒,不得漫罵頂撞工作人員,講文明,講禮貌。

六、積極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自覺鍛鍊身體,促進身體健康。

一、思想品德好:愛祖國,愛社會主義,關心人民利益,維護集體利益;

二、遵紀守法好:遵章守紀,執行守則,不賭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動;

三、團結互助好:互敬互愛,待人接物文明禮貌,院內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習氣;

四、清潔衞生好:講究個人衞生,房間內外清潔,經常參加文體活動;

五、參加勞動好: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發揮特長,獻計獻策,作出奉獻。

一、建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中院民代表人數要達到50%以上。

二、院務管理會成員參與院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產、生活、財物、安全等方面的計劃安排,負責實施民主監督。

三、預先徵求院民意見,訂出每週食譜,確保早晚有稀飯饅頭,中午有葷菜,做到膳食結構合理,葷菜搭配均勻、營養豐富。

四、對購置的生活用品,實行工作人員與院民共同驗收核實,對存放糧油等物品倉庫,指定工作人員和院民代表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管理台賬,定期公佈。

五、組織院民對工作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考評,年終進行總評。

一、每週召開一次全體院民和工作人員會議,彙報、佈置院務管理等工作情況。

二、每月召開一次院務管理委員會成員會議,積極組織院民參與伙食、物資、衞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每季召開一次五保服務中心工作會議,分析散居五保供養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定期走訪的內容,制定解決實際困難的措施。

四、每週安排一個學習日,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五保供養的政策和業務知識,院規民約,表揚好人好事。

一、院長負責院內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堅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員和院民代表值班,負責老人出入院記錄、安全防範、環境衞生監督、查看各房間老人人數、身體等情況,做好當班記錄。

二、負責所有院民房間按時入睡,按時關燈,按時起牀,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檢查所有室內門、窗、自來水是否關閉等安全防範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殘老人護理檢查工作,注重身體變化情況。

一、飲食衞生:餐具堅持每週消毒一次,病號餐具分離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開;不購、不做、不吃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

二、房間內不準燒、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三、環境衞生:分片落實到人,天天清掃;每月組織一次全院大掃除,清除雜草雜物;不得在院內亂堆垃圾,公共廁所每日沖刷一次。

四、內務衞生:對內務日理一次,確保房間衞生整潔,東西擺放有序;每半月大掃除一次,保持窗明几淨。

五、個人衞生:夏季堅持每天洗澡,換洗衣服;冬季堅持勤換、勤洗、勤曬衣被,每月洗澡不少於二次,養成良好衞生習慣。

一、財會人員要自覺遵守財務紀律和有關規定,管好用好資金,帳目做到日清月結,月月公佈,實行民主理財。

二、對五保供養統籌經費、接收的捐贈款(物)、地方財政撥款、農副業生產收入等,必須做到收支帳目清楚,賬款(物)相符,健全會計制度。

三、對固定資產、各類庫存物資,要逐項逐件造冊登記,建賬立檔,定期清點;發放要有清單,做到有據可查。

四、堅持院長一支筆審核、民政助理或鎮領導審批手續,所有財務開支以及購買物資要有人證明和有人驗收,並在票據上簽名,必須堅持先審批後報銷;對手續不符的,財會人員可以拒付。

五、院辦經濟實體的財務報表,要按月及時彙總、上報。

一、以敬老院為依託,實行院户掛鈎,重視和關心散居五保户的供養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檔案資料。

二、堅持定期走訪散居五保户,及時瞭解他們的生活、健康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並做好走訪記錄。

三、協助民政辦檢查督促包護人認真執行包護協議,履行包護職責,確保五保供養政策及時到位。

六、不定期地組織分散五保老人和社會老人到敬老院,舉辦形式多樣的自娛自樂活動。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院長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員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採用多種形式對工作人員和院民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普及安全防範常識,提高應對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應對預案,每年組織演練不少於1次,院長要經常組織檢查院內安全設施情況,排除安全隱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敬老院出現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報,特殊情況可直接上報縣民政局。

五、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照明燈,確定專人管理。樓道、主要出入口應保持暢通,無雜物堆放。

六、不準擅自更換燈泡或擅自接電,以防造成觸電事故。

八、不準在牀上躺着吸煙,不準在廚房灶後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災等事故;

十、不準體弱、有病老人單獨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車禍。

十二、未經敬老院工作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老人宿舍。

第6篇

為進一步加強鄉敬老院財務管理,規範財務收支行為,確保資金安全,確保敬老院正常運行,經鄉政府研究,制定《xx鄉敬老院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敬老院財務管理納入鄉政府“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代理,各項收支實行統管,專賬核算,敬老院設報賬員1名。

二、敬老院財務收支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實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實物台帳,台賬登記與實物保管分開,專人負責台賬登記,專人保管實物。

三、敬老院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三資中心專帳,存入專户,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敬老院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捐贈收入,副業收入(養豬種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備用金”制度,“備用金”額度由民政辦和三資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個月生活費數額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費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生產支出、專項支出、設備購置支出、修繕和其他支出等。各項支出依照真實、合法的原則進行,嚴格執行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不得擅自擴大和提高。

1、日常生活費,實行定點採購,每天填制採購支出明細單,經辦人、證明人、院長簽字。

2、節假日加餐、院民發放物品,先報計劃、預算,民政辦審核,分管領導同意後實行。

1、辦公用品:主要指筆墨紙張茶葉等,由民政辦統一購置、配發。

3、差旅費:鄉內出行不予報銷差旅費,因公到六安城區辦事,每次定額報銷10元差旅費,特殊情況外出確需租車的,憑差旅發票據實報銷。

4、通訊費:敬老院寬帶、電話、院長捆綁手機費每月固定129元,憑電話費繳費單報賬。

6、物資採購費:500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員集體研究,500元以上報請民政辦主任、分管領導同意後,安排採購。

7、小型維修費用:報民政辦審核、分管領導同意後安排。

8、固定資產添置:報民政辦審核、分管領導同意後購置。

1、購買種子、肥料、農藥等,實行定點採購,專人經手,專人保管,據實報賬。

2、院民生產補貼,鼓勵有勞動能力的'五保老人蔘與院內勞動生產和經營活動,給於適當報酬。

3、養豬人員工資,每月敬老院補助200元,並按出欄生豬肉價的15%提成作為養豬人員工資,每窩小豬苗出產後補助養豬人員500元。

4、飼料採購,實行定點採購,每次採購須取得發票或填制採購支出明細單,經辦人、證明人、院長簽字。

九、專項款支出範圍、標準及手續。上級各單位拔入、社會各界和個人捐贈的指定用途的項目款和專項資金,按出資人要求,做到專款專用。

十、敬老院內博愛超市所有用品進貨渠道在十五墩街道鑫葉超市,以批發價格讓利和方便老人。進貨實行送貨上門或兩人一起進貨的方式進行,超市專款專帳。

敬老院管理人員工資標準由鄉政府會議研究確定,按月報賬支付;敬老院廚師和護理人員工資標準由敬老院集體研究,報民政辦審定、分管領導同意,按月據實報賬。

未經上級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義、項目列支獎金、福利和招待費支出。

十二、各項支出應取得合法、規範的票據,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院長籤批後方可報銷。。敬老院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寫明事由,民政辦主任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後方可報支。報賬員報賬時應將手續完備的原始

十三、 敬老院財務收支實行按月報賬制度憑證按支出項目進行分類,填制報賬憑證和報賬明細表。報賬明細表經鄉代理中心審核會計審核及中心主任簽字後一式兩份,作為敬老院報賬和公開公示的依據。

十四、敬老院各項資產要確定專人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台賬(登記簿)。管理人員變動要有移交手續,嚴防資產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台賬與實物進行核對,清查盤點要有記錄,敬老院管理人員要簽字確認。

十五、敬老院要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實行錢與賬分管、賬與物分管、物與錢分管、審批與經辦分管的內部控制制度。敬老院要成立由鄉民政辦主任為組長,院長、支部書記為副組長,1-2名有文化的五保對象組成的財務監督小組,對財務收支情況實施有效監督。敬老院要每天逐項公佈伙食支出情況,每月對院民公佈一次財務狀況,提升敬老院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第7篇

一、嚴格執行養老院食品衞生法和衞生“五四制”

1、食堂工作人員個人衞生做到飯單、灶布要勤洗,要白淨。

2、環境衞生做到地面天天打掃乾淨,發現垃圾及時清除。

5、生熟貨源分開放,生熟枕墩分開用,執行貨源採購,保管驗收制。

6、操作時,不吸煙,不用手抓熟食,開飯前要用專用水池洗手。

2、虛心接受就餐人員督促。不斷改進服務態度及工作方法。

2、人人講文明講禮貌,不講髒話,不罵人,不打人。

1、對食品的退庫保管,嚴格遵守“五四制”,對不新鮮變質物品一律拒放。

2、保管室為要害部門,閒人莫入,必須食品和物品分開堆放,並要

求放齊放妥,要做好防火防黴蛀、防爛變質防鼠、防毒防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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