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管理制度8篇 ——優化老年生活的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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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速,養老院作為重要的社會公益機構,承擔着越來越重要的責任。為確保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養老院的管理制度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將介紹養老院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及實施情況。

養老院管理制度8篇 ——優化老年生活的保障體系

第1篇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養老機構人員居住集中,且老年人自身抵抗力差,屬疫情防控的重點單位,2月23日,市民政局聯合市疾控中心分8組對全市42家敬養老院疫情期間封閉式管理開展專項督查,分發宣傳資料200份。

我市養老機構於1月24日起實行全封閉管理,要求堅決做到只有養老院工作人員才能進入院內的規定,嚴格落實返崗管理措施,所有來自疫情重點疫區的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暫緩來嵊,紹外返崗人員院外不少於14天的隔離醫學觀察,並報鄉鎮(街道)、民政局審核備案後才能上崗;養老機構入住老人實行“只出不進”的原則,確需外出看病的老年人,讓其子女接回居家或住院治療,不得返院。

關心養老機構在生活和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中的實際困難,關愛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員的心理,紓解焦慮恐懼情緒,讓養老機構切實感受到黨委、政府的關懷與温暖,讓入住老年人家屬“放心託付”,讓護理員“安心服務”。檢查組分發口罩4100只,消毒片84瓶,消毒酒精500升。

督促養老機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抓好食品、消防等安全生產養老機構主體責任的落實,下發指導意見書42份;切實加強值班,開展日常體温檢查,做好場內消毒;機構所需的生活、防疫物資,一律在機構門口交接,堅決切斷潛在的疫情散播途徑,須認真記錄各類台帳資料,確保機構管理安全有序。

養老院管理制度8篇 ——優化老年生活的保障體系 第2張

第2篇

供養機構一日生活制度由起牀、早鍛鍊、整理房間和洗漱、早飯、活動安排、中飯、午睡(午休)、晚飯、點名、就寢等組成。供養機構作息時間表,由各縣(市、區)民政部門或供養機構依據季節、院情等情況自行制定。

(一)起牀。按規定時間發出起牀號(信號),值班人員要按照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檢查供養人員有無病號等情況,對患病者根據情況及時處理;

(二)早鍛鍊。可以組織身體好的供養人員做操、健身等有益身體健康的户外活動;根據規定也可組織户內活動或自由活動;

(三)整理房間和洗漱。早鍛鍊後,供養人員整理自己的房間,清掃室內外衞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潔,擺放有序,房間通風無異味等。供養機構每週組織1次全院內務衞生檢查並公佈;

(四)就餐。按照規定時間準時開飯,每天堅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對特需照顧的供養人員實行送餐;

(五)活動安排。供養機構每天上午和下午視情可安排一些活動和勞動。根據供養人員的年齡、身體狀況、特長、興趣、愛好等實際情況,組織一些健身健體、陶冶情操的`活動,或組織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勞動;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養機構作息時間,組織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員要檢查午睡(午休)情況,防止人員私自外出;

(七)點名。點名通常由機構負責人或值班人員按照房間逐個清點,也可以集中點名,總結講評當天的活動勞動等情況;

(八)就寢。按照作息時間規定,發出熄燈就寢信號,供養人員應熄燈就寢,值班人員要檢查就寢情況,儘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檢查一次。

(一)供養機構每年按規定給供養人員購發得體服裝,在服裝的選購上要注重實用。為體現尊老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裝上標註字樣。供養人員着裝要做到整潔莊重,樸素大方,嚴禁打赤膊就寢或打赤膊出入房間、乘涼等;

(二)供養人員必須頭髮整潔、舉止端正、姿態良好,外出時必須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規則,遵守社會公德,舉止文明,不得攜帶違禁物品;

(三)供養人員不得賭博、打架鬥毆、酗酒,不得做違背社會公德和違法的事。

對本單位無權決定或者無力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請示,通常採取書面或者口頭形式,逐級進行,上級對下級的請示應當及時答覆,下級應當主動向上級報告情況。發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報告通常逐級進行,緊急情況也可越級報告。

供養機構應當每月及時準確地按照《供養機構來訪人員登記》、《供養機構要事日記》和《供養機構值班日記》等內容進行登記統計,並做好上級規定的其他登記統計內容。

供養人員外出必須要請假,以書面形式向機構負責人或機構負責人指定人員請假。批假人審批時,要註明外出時間、歸院時間、注意事項,並告知請假人其親屬或監護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蹤管理的措施。請假人歸院後要向批假人銷假。

供養機構工作人員外出向機構負責人請假。機構負責人離院請假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批准。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縣(市、區)民政部門主管科股備案。機構負責人請假時,鄉(鎮)政府要指定好供養機構的臨時管理負責人。

(一)每天必須安排工作人員進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遇特殊情況的,需經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安排好代班人員後方可離崗;

(二)夜間值班時間:每日17∶00至次日8∶00,負責院內的安全管理,清點各房間供養人員人數,察看供養人員身體狀況,遇有突發事件及時報告處置,並做好當班記錄與交接班手續;

(三)認真執行供養機構作息時間,保證供養人員有效休息;

(五)對特殊老弱病殘供養人員重點監護,遇有情況及時處理;

(六)每夜查鋪不少於一次,檢查供養人員在位和安全情況。

供養機構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經費、物資、資產、器材等一併移交,移交工作應當在本人離開工作崗位前完成。

供養機構負責人工作移交時,鄉(鎮)政府分管領導和縣(市、區)民政部門分管領導指派專人進行共同監交。供養機構工作人員移交時,供養機構負責人監交,涉及錢物或重大經費物資移交時,鄉(鎮)政府分管領導和縣(市、區)民政部門指派專人共同監交。交接時,雙方在場人員認真清點,並在交接登記本上簽字。

(一)對外來人員要驗明證件和身份,問清來意,登記來院事由;

(二)供養人員親友來院探視的,要熱情接待,介紹供養人員的各方面情況;需要陪同就餐的,視情給予適當安排;

(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會見國外、境外人員;

(四)謝絕推銷各種商品的人員進入供養機構進行銷售活動;不準無關人員、無證件人員、無事閒逛人員進入擾亂供養機構秩序和威脅供養人員安全。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養檔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備檔案櫃和檔案庫房,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將屬於歸檔範圍的文件材料、合同協議、財務原始憑證、資料報表等,在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30個工作日內及時整理歸檔,確保檔案齊全,並嚴格按照要求對有關材料進行整理分類、組卷;

(三)將供養機構的檔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進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第3篇

根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了xx市xx養老院的穩定建設和正確發展,特制定此管理。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領導全院工作,規範本養老院管理,努力把養老院建設成娛樂健康化,園林化,生活高檔化管理規範化,服務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單位。

二、制訂院長任期目標管理規劃和年度,逐項抓好落實;並配合區、市政府或分管領導及業務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

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員工認真學習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他們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會議要求充分發揚民主,做到人人發言,暢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實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掛鈎,堅持定期走訪。積極組織老人蔘與伙食,內務,衞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內各項規章的落實,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忠於職守,盡職盡力。

六、積極穩妥地發展院辦經濟實體,不斷增強養老院的經濟實力,努力改善院內設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八、組織對工作人員和院民的考評評比工作,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九、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養老院內的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一、服從院領導分工,熱愛本職工作,熟練掌握各項專業技能,樹立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的。

二、自覺遵守院內規章制度,不擅離職守,有事請假。

三、認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務,對病員要按等級標準落實護理工作;做到不怕髒,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務。

四、協助院領導及時調解老人中發生的矛盾和糾紛,鼓勵老人以院為家,做老人的貼心人。

五、負責室外、公共區域及辦公區的清潔衞生,做到衞生天天打掃,內務日日整理,東西擺放整齊統一,保持院容整潔美觀。

六、協助老人搞好個人衞生,經常為老人洗曬衣被,督促幫助老人洗澡、理髮、梳頭、剪指甲,以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促進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衞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換季衣被等物品的收發保管,以及防火、防盜工作。管好、用好各種電器設備。

一、積極參加院內的各項活動,自覺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到以院為家。

二、尊重工作服務人員,配合工作人員的管理,搞好團結,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爭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維護整潔衞生,不隨便吐痰、不亂丟雜物,生活用品擺放要服從院裏統一規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賭博、酗酒,不得漫罵衝撞工作人員,講文明、講禮貌。

五、積極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自覺鍛鍊身體,促進身體健康。

第4篇

為進一步加強敬老院財務管理,規範財務收支行為,確保資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運行,經鎮政府研究,制定《石板鎮敬老院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敬老院財務適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獨立核算,專賬管理。

敬老院財務管理納入政府統一管理,由會核中心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工作人員代理做帳,設會計1名,出納1名,會計和出納不能兼任,會計和出納不能由財務審核人員兼任。

建立資產台帳,落實專人負責台賬登記,專人保管實物。管理人員變動要有移交手續,防止資產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台賬與實物進行核對,清查盤點要有記錄,敬老院管理人員要簽字確認。

敬老院開設銀行帳户,預留印鑑分開保管,不得放置一個人保管。

敬老院各項收入必須存入賬户,不得座收座支,不得私自存入個人帳户。敬老院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捐贈收入,副業收入(養豬種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支取敬老院帳户資金支付各項開支,先填報支出審批單,要有由經辦人,副院長或院長簽字(副院長或院長為出納時不能做審籤人),報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鎮長審批,方可支取。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費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生產支出、專項支出、設備購置支出、修繕房屋和其他支出等。各項支出應真實、準確,具有合法、規範的票據,嚴格執行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不得擅自擴大和提高。敬老院各項支出票據由院長一支筆審籤,必須要有經辦人簽字。

敬老院建立支出“備用金”制度,“備用金”額度不超過500元,由民政辦負責監管。

1、日常生活費,實行定點採購,每天填制採購支出明細單,經辦人、證明人、副院長或院長(副院長或院長為經辦人時不能做審籤人簽字)簽字。

2、敬老院內的進貨實行送貨上門或兩人一起進貨的方式辦理,並填制進貨明細帳單,由專管人員建立進貨明細賬。

3、敬老院建立入住人員登記卡,及時核對入住人員信息,按規定申報調整補助標準,不得重複申報享受補助。死亡人員應及時申報核銷,一個季度內取消政策補助。凡外出一個季度以上的入住人員,敬老院應申報調整補助標準。

1、辦公用品,主要指筆墨紙張茶葉等,由民政辦統一購置、配發。

3、差旅費,鎮內出差不予報銷差旅費,因公到城區辦事,每次定額報銷50元差旅費,特殊情況外出確需租車的,先請示鎮長,經鎮長審籤同意後方可租車。憑租車正式發票據實報銷。

4、物資採購費,500元以下由民政辦報分管領導核定;500元以上民政辦報分管領導審核,報鎮主要領導審批後,安排採購。

5、小型維修,先預算,報民政辦同意,再報分管領導核實,鎮長審批後安排實施。

6、固定資產添置,由民政辦報分管領導審核,報鎮長審批後購置。

7、管理人員工資發放,敬老院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工資標準按上級規定標準執行,按月支付報賬;未經上級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義、項目列支獎金、福利和招待費支出。

8、院民零花錢每人每月30元,按月發放,院民零花錢的'發放要造花名冊,由經辦人和副院長、院長簽字。

9、節假日為院民發放物品,先報計劃,由鎮主要領導同意後實行。

1、購買種子、肥料、農藥等,實行定點採購,專人經手,專人保管,據實報賬。

2、養豬的飼料採購,實行定點採購,每次採購須取得發票或填制採購支出明細單,經辦人、證明人、副院長和院長簽字。

上級撥入專項資金、社會各界和個人捐贈的指定用途的款項,按資金要求,先報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報鎮主要領導審批後,安排使用,做到專款專用。

建立健全敬老院出納和銀行賬,每月報鎮會核中心做賬,做到賬實、賬表、賬賬相符,數據真實、準確。報表經會計審核簽字後一式兩份,報鎮主要領導,作為敬老院每月公開公示的依據。

加強敬老院內部財務監督工作,實行錢與賬分管、賬與物分管、物與錢分管、審批與經辦分管的內部控制制度。成立敬老院財務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財政所所長為副組長,副院長、院長、會核中心為成員的財務監督小組,對財務收支情況實施有效監督。同時,敬老院建立伙食公示制度,每天逐項公佈伙食支出情況,每月對院民公佈一次財務狀況,提升敬老院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第5篇

1,嚴格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建立健全會計賬簿,最好配有兼職會計。縣財政負擔的供養經費和自費人員寄養經費、個人或集體捐贈和資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經費收支都必須入賬,做到日清月清、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2,經費報銷要有原始憑證,採購貨物要有專人驗收,報銷憑證由經辦人、驗收人、院長簽字後方可入賬,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不得入賬。

3,堅持財務公開,自覺接受院內供養老人和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做到收支賬目每季公佈一次,食堂帳目每月公佈一次。

5,嚴肅遵守財經紀律,敬老院任何經費嚴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購置和製作的。各類生活設施,要如實登記入賬。堅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資產清查,填表造冊存檔,並上報縣民政局,確保敬老院的財產完整。

7,集中保管閒置固定資產,落實專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實際需要有計劃地購置日常生活用品,確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第6篇

當前,國外疫情持續擴散蔓延,國內多地發生零星散發和局部聚焦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持續嚴峻。加之春節臨近,疫情傳播風險增大,為確保養老機構老年人安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自1月14日起全市養老機構實行臨時封閉式管理。封閉期間把握以下幾點工作要求:

1.封閉期間,養老機構一律不得接待走訪、慰問和探視老人的外來人員。鼓勵子女和親屬利用微信視頻、電話拜年的方式慰問入院老年人。

2.封閉期間,所有老人不得擅自離院,因身體原因確需外出看病的.老人,院內工作人員要主動幫助老年人做好防護措施。所有養老機構必須設立隔離區,就醫返院的老人需持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且必須隔離14天后再次進行核酸檢測呈陰性後方可返回生活區。

3.封閉期間,我市養老機構原則上不接受新的老年人入住。經評估確因無居住場所的急需入院(例如特困供養人員)時,必須向市民政局提前報備並實行“14+3”制度,即14天隔離+3天內的核酸檢測報告,隔離期間每日上下午向市民政局上報一次體温情況。

4.封閉期間,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應每日實時關注老年人身體狀況,做好在院老人體温測量,發現體温異常,應及時送醫或第一時間上報並處理。

5.封閉期間,所有養老機構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標準,嚴格執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線照射消毒等多種消毒舉措,堅決杜絕安全隱患。

6.封閉期間,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一址兩院的,應當按照要求為機構住養老年人提供醫療衞生服務,不得對外開展服務。對內開展服務診療時,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機構內感染控制。

為創造安全、舒適的養老環境、確保養老行業安全發展,各機構要高度重視春節前後疫情形勢變化,細化防控舉措,一手抓好養老機構疫情防控,不麻痺、不厭戰、不鬆勁,強化“外防輸入、內嚴管控”,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一手抓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消除隱患,提升質量,更好地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優質的養老服務。

第7篇

一、經常組織中心院民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增進中心院民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努力培養中心院民的團結互助精神。

二、入住的中心院民有年齡之差、身體狀況之別,必須開展互助活動。年齡相對輕一點、身體條件相對好一點的要幫助關照年齡高、身體差的五保對象。

三、身體較差、行走不便的中心院民若需購物時,必須有人幫助代購,確需上街的必須有人陪同。

四、身體較弱的中心院民走親戚時,必須有親戚接送。五、中心院民看病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到醫院或醫務室診治,並幫助拿藥。對於病倒卧牀不起的.要安排專人護理照顧生活起居。

1.全體中心院民必須服從本中心領導,自覺遵守本中心各項規章制度並要以主人翁姿態愛護公共財務,從講文明、講團結、講衞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強、自愛、自立。 2.所有中心院民都必須遵守作息時間,嚴禁私自翻牆爬欄,造成的傷害本中心概不負責。

3.中心院民離院外出必須向管區工作人員請假,不準私自外出。 4.本中心內除自帶物品外,所有財產包括一草一木,均屬集體所有,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5.不準偷盜他人財物,污罵毆打他人,挑撥他人是非,騙取他人錢財等。

6.所有中心院民未經允許,嚴禁到電源區、高空區、食堂,倉庫內和有危險隱患的地方活動。

1.門衞管理人員應盡心盡職,不得隨便離崗。有事要離崗時應得到院領導同意後方可。

3.凡非本中心車輛不得隨便進出大院,有要事者須經院領導同意後方可入內。

4.非本中心人員不準自由進出。外來人員必須説明由來(除上級領導和進院幫助工作的人員例外),辦好登記手續。對入院收舊、買賣者一律不準入內。

5.對個別精神病患者,離院出走不能自理人員,門衞有責任,不予放行,並及時向院領導彙報。

6.嚴格按照大門開啟的作息時間,具體大門開啟時間根據季節變化,並由院務管理委員會決定。

1.本中心給供寄養人員提供了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愛護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間是院民的職責。

2.房間內必須整潔,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齊,每月清理一次。

3.各自房間所有實物各自保管,本人臨時走出須加鎖,本中心財產,發現缺少,按價賠償,私人物資發生缺少,本中心概不負責。

4.房間內嚴禁煙火,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和存放在房間內。不準私自使用電器,不準亂拉亂接電線。院安全小組每月檢查一次,如有發生,沒收工具,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勸其回去。

1.為了使全體中心院民有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本中心每天晚上3-5人值班。設值班長1人,在值班長帶領下每晚巡查2-3次,巡查內容:包括大門、圍牆內四周。

2.每個房間的人員進行核對,供寄養人員的身體狀況等,並有詳細記錄。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並彙報。 3.值班人員必須住在院內值班室。

4.值班人員無故離崗,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門衞人員必須把好大門關,人員進出要有記錄。

2.本中心倉庫內,所有物資必須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每季度盤庫一次。

3.倉庫內應做到清潔整齊,無鼠蟲害、無黴變現象發生。 4.所有進出物資都必須開具進、出庫單,寫明物品、數量、用途、價值、經手人、倉庫保管員、院長簽字後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須根據入庫單給予報銷。

5.對一些舊物資,應洗滌清潔,完整堆放,以備後用,對已故人員的遺物應會同家屬,進行清點,屬本中心的物資應放回倉庫,並開具入庫單,入賬。

1.為鼓勵先進,促進養老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設,每年開展一次文明中心院民、文明寢室的先進評比活動。 2.對被評為文明院民的個人和文明寢室的集體,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①不迷信、不賭博、不打架、不罵人、團結友愛、樂於助人,積極參加集體文化活動和農副業生產勞動。 ②遵守紀律,自覺執行各項制度,協助護理人員做好養老中心管理工作。

③寢室整潔,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④能為養老中心的發展和管理獻計獻策。 4.文明寢室評比條件:

第8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羣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八條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第九條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第十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敬強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點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衞生,每週有食譜。

第十四條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地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第十六條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佈,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理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八條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

第十九條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第二十條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二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

第二十二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第二十五條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二十六條敬老院對工作認真負責、熱心為供養人員服務的工作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對工作不稱職的可以辭退;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認真處理或報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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