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篇 高效管理:打卡考勤制度優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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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旨在介紹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該制度旨在規範員工的上下班打卡行為,確保工作時間的準確記錄和管理。通過電子打卡系統,員工可以方便地打卡,並且系統會自動記錄相關數據,提大學聯考勤的準確性與效率。同時,該制度將促進員工的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提高整體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篇 高效管理:打卡考勤制度優化方案

第1篇

為了規範集團員工考勤管理,明確相關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實,經總部領導研究決定,對《考勤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若干問題進行補充説明如下:

集團員工在國家法定假日期間恰逢因公出差,而無法回家休假者,可於回總部後申請補休。

1、補休以國家法定假日日數為限,按1日補休1日標準執行,不另行計算加班工資或補貼。

2、補休條需經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籤批確認;補休時效以半年為限,逾期者不予補休。

1、員工申請長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和績效、管理獎金、分紅,但不影響業務提成發放。

2、員工的非因產、病、婚、喪全年累計事假天數超過30天的,不享受年終分紅和獎金。

3、員工申請休產假,休假期在90天內的,不影響工資和績效、管理獎金、分紅髮放;但休假期超過90天的,休假內僅享受基本工資待遇。

1、員工生日獎金僅限於轉正後員工享受,入職但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生日獎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員工,可在回總部一週內,申請補休半天生日假。

員工因病請假在1.5天內的,可憑社區診所的證明核報病假;超過1.5天的病休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核報病假。

特此通知,請集團總部各部門、各省公司負責人組織員工學習、進行宣貫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篇 高效管理:打卡考勤制度優化方案 第2張

第2篇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並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第3篇

第2.3.2條簽到:公司全體員工採勸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第2.3.3條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的,未登記的視為礦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第2.3.4條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辦公室簽到,8:00以後算遲到,15分鐘後(不包括15分鐘)到辦公室的列為曠職(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職(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2.3.5條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到辦公室簽退,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為早退。

第2.4.1條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3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2條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同時報辦公室值班人員進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

第2.4.3條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向部門經理説明原因並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第2.4.4條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表”,由所在主管部門經理批准的情況下,由辦公室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5條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辦公室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辦公室,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請假的申請、批准手續,嚴格執行公司《休假請假條例》。

第2.5.1條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第2.5.2條遲到:以每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視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5元扣減工資;15分鐘後(不包括15分鐘)視為曠工處理。

第2.6.1條公司在節假日將安排有關人員值班,負責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員享有相當其二倍日工資額的加班費。

①加班人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簽章同意其加班,並報考核部門核准的;或上級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①上級主管下達的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任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才能完成工作的

第2.7.3條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辦公室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專欄的記錄、各部門的記錄、每日簽到∕簽退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並報財務處理;

第3.9條本考勤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在公司考勤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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