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運營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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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是指為了規範員工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它包括員工工作紀律、考核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一份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夠有效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運營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

第1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檢查等。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還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的制定、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資材倉庫負責公司工作服的保管、發放。

2、倉庫管理員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採購專員要本着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税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採購專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倉庫保管。

4、採購專員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門統一到資材倉庫領取,倉管員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數發放,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按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具體詳見下〈表一〉。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總經辦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保安部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後由資材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1、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着裝。公司舉行重大活動要求統一着裝時,必須按規定着裝。

2、員工着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總經辦負責組織着裝檢查與考核工作,具體參見《牧歌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總經辦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運營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 第2張

第2篇

一、科研室由校長、科研主任、教導主任、教研組長和骨幹教師組成。

二、科研室全面負責學校的科研工作,包括制定申報區(市)課題、審批校級課題、科研計劃、組織實施、指導課題研究、活動考勤、總結評比和成果推廣等。

三、每位教師都必須參加課題研究。每學期初,由教師組成研究小組,共同確定研究課題,填寫課題申報表並向學校科研室申報。

四、對於通過立項的校級以上的課題,課題組成員必須及時、認真地開展研究工作,確保課題能按時結題。

五、各課題組要建立完善的課題研究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課題申報表、課題研究實施方案、研究工作記錄、階段性總結等。

六、課題組的`教師每學期要定期參加研討活動和理論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七、學校科研室定期召開各課題組組長會議,聽取各課題組的研究進展情況彙報,並及時對研究工作給予指導。

八、課題組成員每學期結束時必須寫出課題研究的階段性總結,並上交學校科研室備案。

九、對已經通過結題驗收的課題,科研室應及時做好推廣應用工作,以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

十、學校每學期對科研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科研工作成績作為年度評優評先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3篇

第一條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的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同時為了促進產、學、研結合,加快知識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培養和造就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高層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體科研實力,並推動民族通信產業的發展,建立公司博士後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第二條工作站接受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工作指導。

第三條成立公司博士後工作站辦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長的領導:

1、負責工作站的人才招聘(與人力資源部的協調工作)、人才培養管理和行政協調工作,包括同上級主管部門和各有關設立博士後流動站(以下簡稱'流動站')單位的聯繫,辦理博士後進、出站手續,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博士後的管理工作。

2、負責與博士後科研工作有關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後工作和預算計劃,研究課題的編制和發放;博士後科研項目的落實、項目的過程管理;項目經費預算的落實和管理、項目的內外協調;項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負責博士後課題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的保密和歸屬等問題的處理協調工作,並在技術、人力、物力上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負責博士後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條工作站的有關重大問題通過召開工作管委會會議決定。

凡新近在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單位或未到工作單位報到、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在40週歲以下者,均可向有關設站單位申請進工作站做博士後科研人員(以下簡稱'博士後')。

2、博士學位證書(如證書未發,可由博士培養單位出具答辯證明)。

國外博士申請進工作站做博士後研究人員,需送下列材料:

1、經住外使館教育部門簽署意見的《留學博士回國做博士後登記表》一份;

3、博士生導師或研究課題負責人兩人(至少一人是國外的)的推薦信。

根據需要,聯合培養博士後的專業初步定為:無線、通信、網絡、計算機、微電子、管理等專業;具體在站人數視公司科研開發需要而定,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今後根據需要逐步擴大專業和人數。

課題由公司技術部門提出、立項,課題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納入公司研究院科研開發計劃、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如博士後自己確定科研課題,需事先徵得流動站和工作站有關專家的評估認可,並經工作站管委會批准方可。

1、進站博士後由工作站和流動站聯合招收,雙方組織專家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報人事部備案,辦理進站手續。

2、工作站根據公司確定的科研課題,從流動站推薦的博士生中擇優錄用,在雙方確定接受意見後,博士生申請進該流動站進行該課題的研究。

3、確定最終接受意見後,為保證博士後培養工作順利進行,公司和相關的流動站所屬單位簽訂《聯合培養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各一份,並報人事部博士後管委會備案。

4、流動站派出相關專業的博士後導師,公司選派相關的技術指導人,共同組成博士後科研項目小組,雙方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協助和參與課題研究。

5、博士後通過調研,最長在三個月內完成科研立項的可行性科研研究報告,包括:詳細的科研目標、進度和階段計劃、經費計劃、人員計劃、儀器設備要求等,遞交工作站,經技術部門評審確認後,正式立項,立項批准後工作站向博士後下達任務書,並由工作站、流動站、博士後三方簽定《博士後科研工作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6、需要提交給流動站資料有《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審查意見表》、《企業博士後研究項目立項表》、《聯合培養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

博士後在站期間一般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為主,在流動站工作不超過三個月(視具體人員情況而定),由於課題進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觀原因需要延長的,由本人申請和雙方專家確認,經工作站和流動站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延長一般不能超過一年。

第十一條博士後在站期間,如不適合或因病不能繼續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報申請人事部博管會批准,勸其離站,並終止其相關合同。

第十二條為保證課題的順利進行,博士後在站期間除非委派,否則不能申請到國外進修,擅自出國者作自動離站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博士後確因需要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或學術交流活動,或從事與課題直接相關的工作的,需報請工作站管委會批准同意後,可以辦理出國手續。預期不歸,按自動離站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博士後離站,流動站和工作站應安排博士生繼續該課題的研究,保證課題不中斷運行。

工作站和流動站結合博士後的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報請有關機構,評定在站博士後的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

由工作站提出課題、研究項目、提供研究課題經費和日常經費,博士後人員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其成果歸公司。

如果研究項目是工作站和流動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動站有階段性成果轉讓,則研究成果應該歸屬該工作站和流動站,雙方應先簽署協議進行處理成果歸屬。

博士後研究成果,未經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開發表有關論文或進行有關的學術交流活動。

博士後在站期間,由工作站或和流動站共同進行進行階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並作為獎勵的主要依據。

1、為激勵博士後在博士後科研工作期間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礎上將對錶現突出的博士後進行表彰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管委會確定。

2、博士後在站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一切違反工作站規定的.行為,將給予處罰、處分、留站察看、驅逐出站等處分,處罰的最終決定由工作站管委會決定,期間可參考流動站的相關意見。

3、對在科研中有創造性成果、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具有顯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博士後,應給予重獎,具體獎勵辦法由工作站管委會決定。

4、在推薦和評獎中,應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有關人員,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撤消獎勵,退回頒發的獎金,並根據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處分。

5、對博士後在站期間泄密或竊取公司技術獲利的,或利用工作時間,利用工作站或流動站工作設備和資源,從事與工作站博士後科研項目無關的工作,視情節輕重作出批評直至驅除出站處理,對造成損失的,將根據國家相應的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博士後因任何原因,中途離站的,公司將終止博士後及家屬、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對違反工作站或流動站有關規定的,將視具體情況,根據有關制度和法規,作出相應的處罰。

根據企業應提供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博士後日常經費的規定(目前國家標準為二萬元/年),主要用於支付國家規定的博士後的工資、津貼及流動站的行政管理和專家指導費用,原則上博士後應等同本單位同崗位、同等技術人員的待遇,工資待遇視具體博士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動站專家的費用在《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如博士後研究工作需要延長的,工作站應繼續提供相應的日常經費。

(1)科研經費由工作站統一管理,博士後所需的科研經費,統一納入院辦科研開發經費管理。

(2)每個博士後課題的項目經費預算(包括博士後在流動站或工作站期間發生的費用)需在可行性報告中提出,費用專門設立公單,帳目清楚。

(3)如果項目是和流動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動站階段成果轉讓,則由工作站承擔費用及日後的費用支出,應在技術合作協議中明確。

第十九條博士畢業生進入公司做博士後科研工作,工作站為在站博士提供較好的生活條件,提供博士後住房一套,博士後出站後,需同時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應給予一定的住房補助,等同博士畢業生。

1、博士後在站的科研工作結束時,應提交工作報告、論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動站雙方組織博士後出站評審會,對其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議,提出今後業務發展方向和使用意見,並進行成果評審和評定,同時按國家規定企業應填寫《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期滿工作意見表》,報人事部博管會。

博士後在站期滿,經雙向選擇後分配工作,願意在公司工作的在辦理出站手續後,正式轉入公司,若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則辦理相應出站手續。

第4篇

為推進我校無煙學校創建工作,保護廣師生的身心健康,創造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根據《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制定如下控煙工作管理制度:

1、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吸煙的危害,教育引導全體師生珍愛健康、拒絕煙草。

2、學校的教室、實訓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3、各科室和教研組負責人負責本辦公室的禁煙工作,做到室內無抽煙者、地面無煙蒂和煙灰。

4、對於本校師生及來人員吸煙現象,每位師生都有義務和責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為,並及時向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映。

5、學校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實訓室、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政教處負責我校學生的具體控煙工作,總務處負責宿舍樓內的控煙工作及禁煙標誌牌的安裝,校團負責學生控煙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辦公樓和門衞室的控煙工作,並適時組織進行控煙知識講座。

1、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者一旦被發現,將進行勸阻和教育。發現第一次吸煙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經常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教育無效者,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嚴重違學校控煙規定的,在年終考核時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對徹底戒煙或控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科室,學校將適時表彰獎勵。

1、學校控煙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不定期對校園控煙工作進行巡視。

2、各黨支部書記組織本支部黨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進行控煙檢查(教學支部負責單月檢查,學生支部負責雙月檢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學校黨總支辦公室設立控煙監督員,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吸煙現象進行監督。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師生創建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結合學校實際,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一、學校控煙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控煙工作,保證控煙制度的落實,並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二、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三、學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四、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五、學校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青少年活動中心、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走廊、廁所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六、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七、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八、對外來人員,門衞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將追究門衞責任。

九、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第5篇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規範員工統一着裝,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着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a、數量:原則上每位員工發放工作服為春、夏季各兩套,實施發一備一,以髒換淨,以一換一的換洗制度。

b、建立管理台帳,實行工服卡制,卡上標明員工的姓名、性別、部門、崗位、編號、工作服的價值和領用時間等。

c、規格: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根據員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發放工作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提出領用申請並經部門主管確認。新員工領用工作服以入職通知書和押金收據為依據,領用時交押金 元,領用後在工作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員工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污損,應根據具體情況照價賠償。員工因職務變動或辭、離職應如數上繳工作服,確定無人為損壞,公司退還押金。

a、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須保持工作服乾淨、整潔。如有髒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c、工作服裝樣式、標識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d、 工作服的換洗根據不同的級別、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區別對待。

(1)外裝:xx公司經理、部門主管、前台文員、管家、會所人員套裝一月一換;安保半月一換;工程人員、綠化保潔人員一週一換。

(3)春季工作服外裝由xx公司負責統一送洗,襯衫由個人自行洗滌。

春、夏季工作服換裝時間原則上確定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體更換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視天氣情況另行通知。

第6篇

規範員工工作場所手機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風險,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公司工作場所手機及具有網絡、遊戲、娛樂功能的類似電子設備使用管理。

3.1使用手機:指接聽、撥打移動電話,編輯、閲讀、發送信息、觀看視頻、電子書或者使用手機的各類軟件,使用耳機聽音樂、接聽、撥打移動電話等。

4.1安全環保處負責本規定的制、修訂工作及其執行、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考核。

4.2勞動人事處負責將員工工作場所手機使用管理納入勞動紀律管理範疇進行管理,會同安環處對本規定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3二級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工作場所手機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實施並負責日常檢查、考核。

5.1.1引起爆炸的風險:手機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電火花,如果人員將手機帶入易燃易爆場所,手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電火花極有可能引爆混合性爆炸氣體或粉塵。

5.1.2導致人員注意力分散,可能引發傷害事故的風險:譬如人員正在駕駛機動車輛時,使用手機,很容易導致其注意力分散,忽視危險或引起誤操作,最終導致交通事故。

5.1.3手機信號在現場很可能被屏蔽,對於一些需要穩定信號協助的作業,人員使用手機替代特定的溝通工具,可能導致雙方溝通不暢,從而引發事故。

5.1.4人員處於雷電影響的空曠區域時,使用手機會增大被雷擊的風險。

5.2禁止隨身攜帶或使用手機的場所或作業範圍的規定:

5.2.1對於易燃易爆場所或特別危險的作業,禁止任何人隨身攜帶手機,這些場所或作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圍:

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區域,例如加油站、製氧、制氫站、汽(柴)油庫、富氧區域等一級禁火區等;

防靜電區域,例如加油站、集中供氣站及制氫站、富氧間等;

使用中的油氣裝卸作業區域、充裝氣體或加油等區域;

重要的儀表、電腦監控崗位,例如主控室、調度室等;

有爆炸性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油漆作業、帶煤氣作業等;

5.2.2對於一些一般的作業或特殊的情況,人員使用手機可能引發注意力分散。對於這類作業或特殊情況,人員可以攜帶手機,但是禁止人員使用手機。這些作業或特殊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圍:

高處作業、動火作業、配電室倒閘操作等作業過程中;

監護人在從事監護作業時(出現緊急情況時,需要利用手機報警的除外,但監護人不得在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等防爆區域使用手機);

操作高速旋轉或直線運動機械時(鑽、車、銑、刨、磨以及切割);

廠房內及施工現場行走(安全區域除外)或過馬路過程中;

無避雷保護的'空曠區域且該區域受雷電影響時。

5.2.3手機在現場可能被屏蔽或信號不好,對於現場一些作業,需要可靠的信號來支持。為防止由於溝通不好導致事故,禁止作業人員使用手機替代高頻或其它可靠措施協助作業,這些作業或特殊情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範圍:

5.2.4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觀看視頻、看電子書、聽音樂、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

5.2.5管理人員需使用手機進行現場管理拍攝除外,但必須在安全區域。

5.2.6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用於班組安全活動時播放教育培訓視頻除外。

5.3為進一步規範手機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宣傳及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門、單位要做好《新鋼公司手機使用九條禁令》(見附件)的張貼、通告及執行、落實工作。

5.4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出本單位手機使用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列出本單位禁止隨身攜帶手機崗位或禁止使用手機作業明細表並公示張貼,做好相應的警示標誌。

5.5各單位對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的崗位要設立手機存放箱,定點存放並妥善保管。同時,要明確相應的通訊聯繫方式,保障通訊暢通,確保規定得到有效落實。

5.6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將本規定告知相關方,並督促相關方人員嚴格執行。

6.1公司將採取專項檢查、聯合檢查和日常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手機規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考核。

6.2各單位要加強對手機規範使用情況的日常檢查,建立廠、車間、班組三級檢查考核制度和管理台賬,做到每月有檢查和考核記錄。公司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檢查開展情況。

6.3對違反手機使用安全管理規定的或不交手機及弄虛作假者,一律按公司“三違”處理。對重複違反者,按照“嚴重三違”處理。

6.4公司一次查處違反本規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處累計達到10人次(含)以上的班組,取消責任班組星級班組評比資格。

6.5公司一次查處違反本規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處累計達到10人次(含)以上單位,將對責任單位主管領導實行連帶考核。

第7篇

1、學校要定期召開教學辦公會。教學辦公會要由校長主持。

(3)加強與學科教師的溝通,聽取學科教師對學校教學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2、各學校要建立檢查、監督機制。包科領導和負責教學的學校領導要在學期初對教研組計劃、備課組計劃、課題研究計劃和方案等進行檢查、批閲,批閲領導要簽名;在期中、期末檢測前對教研組、備課組的過程性材料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反思總結,通報情況。學校要對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組員按學期進行業績考核,特別是對在本校或在鎮以上舉行公開教學的教師,分為領導評議、羣眾評議、學生評議和硬件四部分進行綜合打分,並將檢查、評議情況納入對教研組和個人的評價之中。

3、各鎮(街、區)教管辦要成立教科室,制定相應管理辦法,負責對各校教研活動的開展情況參與、管理、指導。還要對各校的教研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指導,納入對所查學校的綜合評價中。

4、教研室要加大檢查、督促的力度,隨機檢查、參與各校的`教研活動。教研室在教育督導和教學視導中要對各校教研活動進行相應的檢查,通過查材料、座談了解、觀摩專題研究課等形式,全面瞭解學校教研活動的真實狀況。教研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參與包靠鎮(或街道、區)學校的教研活動,對教研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結成功的經驗與做法,不定時以簡報的方式下發,推介各單位的好做法。並將上述檢查結果納入到對學校的綜合評價。教研室將各單位教研活動的開展情況,作為評選先進教研組、備課組的依據。

對教師制定的計劃實行教導處、級部或包科領導審批制,(要求審批領導簽名),對計劃制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議和意見,修改批准後方可實施;開學二週內按照教學計劃規範的要求由學校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檢查、打分,量化分數納入到教師的業績考核檔案中。

備課管理是學校對教師業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是“自主互助、合作探究”課堂建設的保障。堅決杜絕簡單備課、不備課上課現象的發生。各學校在學期初、期中、期末分別進行三次大規模的檢查,其他時間依據各單位的實際,各級部還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總結、反饋,並指導教師修正,同時也要總結、推廣經驗,樹立典型,開展備課展評、優秀導學案評選、典型教師介紹經驗等活動,以活動促備課的規範和質量的提高。教研室對教師備課的管理,主要是在視導和督導中體現,按照《規範》要求採取抽查的方法進行檢查、量化,納入到對學校的教學質量評估中。

學校要加強對課堂教學的管理。一要做到勤檢查。做到開全課程,上足課時,負責教學管理的學校領導要採取多種形式瞭解教學情況,通過開展聽評課活動,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二是結合“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和教師“自主互助、合作探究”課堂比武活動的開展,層層深入,不斷提高教師的上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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